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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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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其核心价值在于带动农户增收,而合作社带动能力的提升,则有赖于利益联结机制的构建。通过对常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调查研究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构建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明确的制度建设对于紧密型利益联结的构建、合作社效益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识码]A
  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而发展合作经济则是实现产业兴旺的有效途径,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农业农村领域数量最大的农民自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民利益,规避农业风险、为农民提供服务、引领小农户实现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其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截至2018年10月底,我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14.8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的比例达48.5%。目前,培育和发展有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安排,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发展则依赖于有效的利益机制的构建。因此,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将成为政府统筹城乡、发展产业的现实选择,更是提高农民参与程度,强化农民市场主体地位,使农民融入市场经济,享受产业增值收益的必然选择。利益机制就是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制度安排之下,经由市场交换关系,达到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实现农业产业资源的最佳配置的内在逻辑,包括两个关键的方面:一是市场交换关系,二是利益共同体,二者相辅相成。利益机制包含利益的创造和利益的分配(丁力,1997)。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社与其内部成员之间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方法、手段,包括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的关系(孙亚范,2011)。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包括这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分配方式;二是承担利益分配方式的组织载体,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正常运转要靠分配方式和组织载体两方面的共同作用(邹亚彬,2011)。
  结合以往学者的研究定义,本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定义为合作社与其内部社员、外部企业等形成利益共同体,并且能保持正常运行的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利益联结机制。按照联结主体不同,细分为内部利益联结与外部利益联结,它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利益创造、利益的联结、利益分配以及利益保障与约束。
  目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研究大多都是对合作社内部利益联结的研究,对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外部利益联结机制的研究较少;对合作社的研究存在同质性,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性、多样性所产生的利益联结研究。本文通过对常熟市三种不同类型(果蔬类、稻米类和水产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外部利益联结机制进行研究,调研对象具有多样性,合作社经营范围不同其适用的利益联结机制也具有差异性。
  1 常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现状
  本文对常熟市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问卷及访谈调查发现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合作社法》颁布,发展尚处于摸索阶段,正逐步从无序向有序、规范化发展,社员规模普遍偏小,带动能力不足,大多数合作社缺乏依托的经济实体。政府部门、专业大户和农村能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被调查合作社中依托当地政府建立起来的占样本数的56%,依托专业大户(农村能人)和供销社建立起来的,分别占28%和20%。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利益联结的类型
  在对常熟市这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内部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有以下八种:
  在25个调查样本中,大多数果蔬类专业合作社采取的是服务联结型和合作型联结;稻米类专业合作社采取的多是合同契约联结型和股份产权联结型;在7家水产类专业合作社中,有4家采取的是利润返还联结型,2家是股份产权联结型。从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来看,果蔬类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利益联结较为松散,稻米类和水产类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利益联结较为紧密。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利益联结的类型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常熟市这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與外部的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其销售途径有多种,如:经纪人收购、批发市场、超市、学校、企业以及网络销售等。在25个调查样本中,10家果蔬类专业合作社中5家将果蔬产品卖给上门收购的经纪人或通过批发市场销售,但是经纪人在收购过程中会压低果蔬产品价格,还有5家合作社有一部分农产品直接供应给超市、学校等,但销售比例较小,农超对接、农校对接这种销售模式发展尚不成熟,通过签订合同契约能够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力,若在销售时存在违约现象,双方均有据可依。在这25家合作社中仅有4家进行联合社联结,即合作社之间的横向联合,占样本数的16%。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程度的影响因素
  2.1 产权
  产权制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根本制度之一,它影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内部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和利益分配方式,进而会对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有效运行造成不好的影响。
  合作社产权是指所有权、决策权与剩余利润分配权的相互作用机制(陆倩等,2016)。合作社成员以资金、土地、林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在合作社中形成股权,即所有权。社员的所有权可以通过股权集中度与股权构成来反映,股权集中度受合作社社员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拥有量的影响,社员拥有的资本越丰富,对合作社的实际控制权就越大(孔祥智等,2015)。决策权体现为社员对合作社事务管理时的决策方式、决策主体以及社员在合作社中的话语权。剩余索取权指合作社社员获得合作社净盈余的分配权,《合作社法》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利润应分配给合作社成员且不得低于60%。所有权、决策权与剩余利润分配权在反映产权问题时是相互联系、相互的:所有权可影响决策权,决策权可影响剩余利润分配权,同时,所有权也能直接影响剩余利润分配权。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造成常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不合理的重要因素是合作社内部产权不清、股金制度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其内部成员具有明显的异质性,核心成员为合作社的建立提供了人力、资金等资源,对回报有更高期望。大多数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虑的是在解决自身的销售问题后,尽可能地参与分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通过股份化的产权制度安排,解决剩余索取权的问题,具有合理性。
  2.2 内部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式,进而影响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的有效运行。健全的组织结构能够加强合作社利益联结的稳定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之初,需要外部力量的扶持,出现非社员身份的合作社的负责人或形式上合作社成员,这些外部投资者既不是社员身份,也不是有效的经营管理者,他们在管理活动中就不能够充分地站在社员的角度去维护农户的利益,这就导致了社员参与内部管理的权利被侵蚀,利益受损。
  调查结果显示,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越民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中普通社员的比重越大,普通社员的利益保障就越好,内部利益联结就越紧密。“一人一票”的决策原则的贯彻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化管理的性质要求,是一条永远不能改变的原则,需要重视和加强,以免激发合作社与社员间的利益矛盾。
  2.3 产品的市场特性
  农产品自身的特性与利益联结方式有很大的关系,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经营蔬菜、水果等初级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采取的较为松散的服务型联结方式,这类合作社大多不涉及到农产品加工,在农产品冷冻贮藏方面也欠缺,果蔬类产品多数是卖给上门收购的经纪人,经纪人会压低产品价格,这类初级农产品的价格低且价格波动较大、利润较小;稻米类专业合作社多数都对产品进行初加工或深加工,产业链加长、商品化程度提高,许多农户会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社会给予社员按股分红和二次返利,合作社对外会通过产品、合同契约或股份产权等与学校、超市以及企业进行利益联结;水产类养殖业的利润很大,生产这类农产品的农户本身经济状况就较好,他们大多会通过资金入股,虽然水产类合作社多数没有涉及到产品加工,但是这类合作社对外经营会与龙头企业合作,水产品的商品化程度高,合作社通过延长产业链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即使是直接卖给上门收购的经纪人,也是按市场价收购、经纪人不会压价,农户通过合作社统一产品品牌,使得自身产品获得更高的卖价,合作社也对社员进行二次返利,增加社员收益。
  3 发展思路与对策
  3.1 明晰产权结构,平衡好各个主体之间的合作性与独立性关系
  建立以社员为主体的产权制度。不仅要强调农民生产者的主体地位,还应重视产权创新,把普通社员所拥有的资源折合到合作社的股份中,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技术、劳动等生产要素的加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内部社员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
  建立以股金制度为基础的产权制度。股金制度能够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定性,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权利和责任;二是明确社员的身份;三是助推社员进退机制,良好的股金制度能够促进合作社与内部社员顺利进行交易。
  平衡好核心社员与普通社员间的利益。重视保护普通社员的利益,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将按交易额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同时兼顾对核心社员的激励作用。
  3.2 加强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的科学化
  完善组织治理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机构一般都是由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构成,还应该设置其他管理部门,如:财务部门、销售部门、审计委员会等,并针对不同专业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各个部门都有章可循。
  完善决策机制,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机制,既要讲究“效率”又要兼顾“公平”。合作社要协调能人治理和民主管理的关系,使决策权真正地落实到社员手中,既要发挥能人治理的优势,又要避免决策权被少数人控制。实行多元化的民主管理机制,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同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联结起来。
  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合作社的内部监督机制,就要明确和细化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实行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其有效监督的作用。此外,还要加强外部监管,合作社应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媒体的监督,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
  3.3 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创新收益分享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否能够正常良好运行,关键在于利益分配机制,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能够优化利益联结方式,进而促进合作社的自身建设。完善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利益联结机制,就要处理好和农户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做到“利益共享”。创新利益分配方式,增强内部利益联结紧密程度。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产业链条增加,合作社可对内部成员实行二次返利,把利益分配环节内化到生产、加工和销售领域中,这样更能够激励社员、调动社员的积极性。
  采取多元化利益联结方式,规范化利益联结机制。合作社经营范围不同,其适用的利益联结机制也具有差异性。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发展情况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并存、共同发展。保持合作社利益联结方式多元化的局面,针对产品的特性不同,要采取与其相适应的利益联结机制,不能一概而论。通过采取各式各样的利益联结方式,渐渐增强合作社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进而使得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向规范化改进。
  [参考文献]
  [1] 孔祥智,楼栋,方婵娟.成员异质性背景下农民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机制研究[J].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2015(2):109-116.
  [2] 陆倩,孙剑,向云.合作社产权:内涵组成及其相互作用机制[J].农村经济,2016(11):122-129.
  [3] 丁力.农业产业化的利益机制问题初探[J].农业经济问题,1997(9):15-19.
  [4] 孙亚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成员合作行为与组织绩效研究[D]. 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1.
  [5] 邹亚彬.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利益联结机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1.
  [6] 张雪峰.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分析[D].重庆:西南大学,2011.
  [7] 张晓山.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是合作社发展关键[J].农村经营管理, 2011(9):26-26.
  [8] 陆倩,孙剑,向云.農民合作社产权治理现状、类型划分及社员利益比较——中国为何缺乏有效的农民合作社[J].经济学家,2016(9):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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