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垃圾是一种可循环再利用的资源,被称为“城市矿山”。实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本文主要研究嘉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现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为嘉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和运行模式的推广提供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嘉兴;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是一种可循环再利用的资源,被称为“城市矿山”。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对改善近14亿人的生活环境,实现垃圾回收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的覆盖面,对于对加快建设“两美”嘉兴、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嘉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现状
当前,嘉兴建立并完善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探索三级分类机构工作模式、垃圾源头大分流,交换了“一高一低”模式和五类机构评估等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和途径。城市的强制性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共建成56个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30个省级“定时定点”商业街道和商业区、125个市级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1.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情况。制定了“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准”,按照“1+1+X+Y”(1个分类亭+1个宣传公告栏+X个安置点+Y个有毒有害安置箱)模式建设了社区垃圾分类设施。目前,全市已建成1个大件垃圾处理厂、2个有毒有害垃圾临时储存点以及4380个分类亭、4235个宣传公告栏、50690个安置点和65986个有毒有害安置箱,全市还发放了59840只统一标志标识的垃圾桶和6804辆垃圾分类收运车辆。
2.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情况。从制度创新出发,建立统一的垃圾分类设施、垃圾回收积分兑换和垃圾分类收运标准体系,形成了以信息化监管为主的垃圾分类体系,建立了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以及各社区“红黑榜”评比等监督体系。
3.垃圾处置能力建设情况。全市共建有1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包括5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和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4个餐厨垃圾处置厂,形成3860吨/日的焚烧能力和224吨/日垃圾填埋能力。
二、嘉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居民垃圾分类认知度不高。大多数居民没有强烈的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知识不够全面。居民对社区的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设施等视而不见,许多人通常都将垃圾分类视为一项公益活动,而没有当作对自己行为的一项自觉要求,对垃圾分类视而不见、知而不为。以嘉兴市某小区为例,尽管该小区已设有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但大部分居民还是以自身生活习惯丢放垃圾。
2.生活垃圾治理成本机制缺乏。生活垃圾回收的收费系统不完善、收费主体不统一、收费的强制性不够,无法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垃圾中大部分有经济价值的废旧商品都被个体或小团体拿走,而没有回收价值或对社会环境有危害的部分废旧商品被当作“垃圾”处置,从而增加了垃圾回收的产生量。
3.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不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和废旧商品回收系统不统一,各自为政。由于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不同的主体由于其利益关系难以彼此协调,从而导致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废旧商品回收的各个环节脱节。同时,由于垃圾处理费没有和垃圾产生量“挂上钩”,增加了垃圾的产生量,从而增加了政府垃圾处理费的支出。
4.资源化、产业化水平低下。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经营能力薄弱、利润水平低、产业链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健全,影响了垃圾分类回收的利用率。垃圾分类后,缺乏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的出路,通过市场机制回收垃圾的效果不显著。
三、提高嘉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对策
1.促进垃圾分类与废旧商品回收“两网融合”。城建、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推进垃圾分类与废旧商品“点、站、场”回收设施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低价值废旧商品回收扶持政策;商务、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垃圾分类与废旧商品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预订和回收废旧商品的服务。组建垃圾分类回收服务公司,实现垃圾分类与废旧商品回收的设施建设、运营模式“两网融合”。
2.探索“物联网+回收”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垃圾分类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搭建微信、APP、网站等线上工具,利用互联网技术服务于垃圾分类回收,深度整合线下资源,改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立或整合垃圾分类回收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回收企业组织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链。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饮料瓶等为突破口,在有条件的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试点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
3.促进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防止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再重新混合收运。实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初分、处置末端细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政策,禁止农副产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行为,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探索园林垃圾破碎技术的运用,推广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
4.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置系统。改善与垃圾分类相关的处理系统,促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无缝衔接。改进垃圾分类相关标志,并为分类收集容器配备清晰标记。在市区内更新垃圾房、中转站、压缩站等设施,以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更新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运输需要的专用接收车辆。建立符合环保要求并符合分类需求的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系统。充分发挥处置快、污染少、可产能等技术优势,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现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所和焚烧处置的必要补充。 5.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谁生产、谁付费,多生产、多付费,分类好、少付费”等方式,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地方财政对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支持。通过建立居民的“綠色账户”和“环保档案”,给正确分类垃圾的居民提供可兑换积分奖励。积极构建垃圾分类环境信用体系,将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统一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6.创新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严格以环保、节能指标为主要依据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凡新建、改建的垃圾分类回收站点,须符合规划要求,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经营。对无照经营、违章搭建和不按规划设置的经营站点,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强化综合执法,合力推进跨区域整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效益。
7.建立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垃圾分类的环保理念和生态建设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我做起。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中,强调垃圾分类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使居民形成垃圾分类的自觉行为。探索“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模式,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告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周宏春.“互联网+”废品回收:催生新业态[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6(02)
[2]喻伟.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刻不容缓[J].浙江经济,2018(07)
[3]陈绍军,李如春,马永斌.意愿与行为的悖离: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09)
[4]韩洪云,张志坚,朋文欢.社会资本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影响机理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03)
[5]鲁圣鹏,李雪芹,杜欢政.政府购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实践与推进路径研究[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2)
[6]田华文.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演变及未来走向[J].城市问题,2015(08)
作者简介:
董力源、孙超男、陈晨、虞润松、徐彬泽,嘉兴学院商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生;
丁海军,嘉兴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循环经济。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125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