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及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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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经费负责人重科研轻制度、重项目申报轻预算;经费管理缺乏完善的内控机制以及系统配套与系统监管;经费使用不合规范,执行不严谨等问题。然后对这几点进行研究提出优化建议,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行为,达到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的作用。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预警联动
一、“放管服”形势下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
强国离不开科技,科技进步都离不开国家的推动。从近几年高校经费数据上来看科研经费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产出成果也日益增长,这些成果体现了高校的科技创新实力。
但从2013年到2017年,与科研经费相关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规范科研经费,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在50号意见中提出,简化预算编制、提高间接费用比重以及提高间接费用比重等等,其目的在于简政放权,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建立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科技人员科技创新发展铺路,规避风险,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的环境。但经过对多所高校科研经费的调研中,发现目前在科研经费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在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下,规范、合理地使用科研项目经费,保证科研项目顺利完成,为科研人员研究营造良好的环境,更好保护科研人员科研积极性,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是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目标。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科研项目负责人重科研轻制度、重项目申报轻预算
(1)没有树立正确认识。部分项目负责人从项目预算编制到执行中缺乏国有资产意识、财务监督意识、预算管理意识。更有甚者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对各项规章制度不重视,还存在购买发票冲账、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还有利用外协公司协助套取资金,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2)预算编制准确性差。在高校常常能听到项目经费负责人抱怨项目经费限制多,钱不好花。经调研发现,问题在于项目负责人未重视预算,使得预算编制准确性差。在做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时,科研项目申报人员未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市场调查,导致经费预算编制不全面,甚至不合理,后期项目经费使用过程出现问题,要么违反预算编制使用经费,要么项目经费使用受阻,后期不得不花更多时间来调整预算。总之,失去预算编制的意义,难以通过预算来控制项目经费。
2.科研经费管理缺乏完善的内控机制以及配套和监控系统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目前部分高校缺乏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对项目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的具体条例。
(2)配套系统也存在缺陷。如:科研预算口径与财务口径不一致,由于科研预算科目过细,在系统中,项目申报的预算科目、项目批复的预算口径与学校财务核算口径不一致后期报销出现不能对接。笔者调研发现,首先,项目负责人对财务科目不熟悉,加之为了节约时间,不想浪费科研的时间来做具体调研和论证,科目归类不合理;其次,科研院与财务处的系统中科目对接不完整。配套系统的缺陷是导致科研经费使用受阻和不能按照预算准确执行的矛盾之一。
(3)缺乏监控系统。财务系统对大型项目、支付关联方或同一家合作单位多次支付以及大额支付转账没有设置预警系统,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控制。
3.科研经费使用不合规范,执行不严谨
首先,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未严格按照科研经费使用原则和预算去执行项目经费。其次,项目经费购买的设备用于他用,尤其表现在办公设备上;还有,存在部分项目负责人间互用经费,如有的项目要结题了,没有用完将要被收回的余额让其项目人员报销或购买设备材料,以后自己需要再问对方报销等经费使用不合规的现象。
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措施优化建议
1.建立科研经费负责人法制意识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树立财务风险、法律法规意识,加强监管意识。为避免这类重视科研,财务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项目负责人的事件再次发生,应由二级学院、校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和科研院等职能部门共同携手组成专业团队为科研项目申报人提供专业的服务。
每年在项目申报期,专业团队宣讲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制度,引导项目申报人如何正确使用科研经费,树立法律意识、预算管理意识、财务监督意识和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专业团队可以用简单易懂的办法:如案例讲解、列重点、划“红线”、图标等形式,既节约时间又易懂方法宣讲。目的在于让项目申报人在申报前期就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明确科研经费是国家的,既然用国家的钱,就须遵守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知晓对违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加强经费管理制度建设
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建设是科研经费管理的前提。由高校科研院、审计处、财务处和国资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建设。关于科研项目负责人成为涉贪者的问题上,部分专业人士认为“是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制度,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制度的失灵”“科研经费‘弄虚作假’的现象在高校及科研单位里屡屡出现,不仅与作案人本身的犯罪故意相关,还与目前部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粗放和不合理密不可分”。
这些问题充分说明了科研经费内部控制不健全,为规避该类问题,高校职能部门应承担起监管责任、二级院系的管理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三方建立相辅相成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度应强化二级院系管理责任和高校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其中,在二级院系承担管理责任的重任同时,由院系科研助理和财务人员,为科研项目申请人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3.调整和设置与科研经费管理相符的运行系统
(1)调整预算口径系统。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活动中,科研人员、科研管理、财务、资产和监察审计部门都是参与管理的主体,管理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论是科研院、审计处、财务处还是国资处都是立足于服务好、配合好项目申报人,做到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高校应开发相适应和相匹配的系统来解决口径不能对接的问题,或采用科目合并“同类项”等办法来解决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从而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性。
(2)设置预警联动系统。关于部分项目负责人利用外协公司帮助套取资金案例中可以看出,大多科研经费贪腐案件呈现出“长期”和“多次”的特点,防范点可以从“长期”“多次”入手,对关联交易、大额的、多次的金额系统提高关注度。如:对于大额的、多次的转账到同一家公司,财务系统应设置预警提示,系统预警提示后需再次由负责人审核后才能通过付款。
4.强调“专款专用”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原则
首先,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资产管理需重点关注小型的办公设备。系统记录从设备的采购、入账到资产登记,做到有账可查,落实资产的具体位置,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资产是否到位。
其次,用科目合并“同類项”的办法。该办法解决预算与实际偏差科目导致经费使用不符;解决科研经费使用与预算不能对接,导致未严格按照科研项目预算去执行项目经费的问题。科研项目负责人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实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更高效地完成科研项目。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国家“放管服”改革策略前提下,高校应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上做好制度和系统的建设的同时,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人的申报服务,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项目负责人应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下,遵循规章制度,规范、合理地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健全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系是促进高校的科研的健康发展,实现科研强校、科技强国的根本。
参考文献
1.肖岚.判决书里的“科研经费”犯罪.中国青年报2017-7-20.
2.陈伟斌.长江学者被50万元科研经费“绊倒.浙江在线,2017-05-16.
3.顾岚敏.高校科研项目经费内部控制管理探讨.会计计之友,2013(36).(责任编辑: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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