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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背景下医学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方法的优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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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科研项目是医学科研院所科研活动的基本单元和科研成果产出的基石。近5年来,我国自上而下对科学研究管理领域制度进行改革,实施“放管服”政策,旨在改变现有科研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给科研人员减负,激发科研创新动力,创建良性的科研大环境。然而,在新政策颁布以来,一些医学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政策无法落地、各职能部门无法联动等新问题。该文意在从问题入手,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问题,探索,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 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放管服”;医学科研院所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9)08(b)-0057-02
   作为科研活动的基本单元和科研成果产出的基石,科研项目的管理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以及科技计划改革创新。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可提高科研管理效率,有效改变科研工作者工作状态,是实现科研院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1]。
   自2014年起,我国通过顶层设计的变化,进行一系列科学研究管理领域制度改革,创新性地提出“放管服”管理方式,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类管理措施。旨在建立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并能统筹兼顾科研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减轻科研人员工作负担,激发科研创新动力,达到提高国家整体科技产出水平的目标。
   “放管服”背景下的科研项目管理,在以往的“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的环节中,加入包括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办法(如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建设、科研人员个人奖励及诚信体系建设、第三方监督评估办法建设等系列措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建设[2]。
   科研领域的“放管服”改革,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4年过去,在新形势下一些医学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遇到政策无法落地、各职能部门无法联动等新问题。因此剖析新政策下科研项目管理问题,分析并优化管理方式,对医学科研院所更好地完成科研任务,提高科研产出,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有着重要意义。
  1  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1  项目承担单位不敢大胆创新改革
   新政策简政放权后,科研人员时常会遇到“上有政策,下无对策”的现象。科研院所因为害怕承担风险,不愿做“吃螃蟹”的人,坐觀其变而非大胆创新。选择延续原有的管理办法,这就使得新政策无法得到真正落地实施。管理层面的不作为,让科研人员无法真正享受到改革的福利。
  1.2  项目申报源头上缺乏整合与创新
   目前随着国家在医学研究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大,以及医学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科研项目申报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同时,国家级科研项目,例如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均出台了相关限项申请规定,对项目申报人员的职称、参加项目数量有严格要求。一方面是竞争加强,一方面是政策缩紧,这就提高了对科研人员及团队综合能力的要求。一些医学科研院所规模较小,人员有限,会因此出现项目申请人优势不突出、项目团队结构不合理等缺乏整合与创新的短板,最终结果就是无法获得科研项目资助[3]。如此往复,导致科研积极性大大降低。
  1.3  各职能部门分割管理,缺乏联动性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各职能部门之间交流配合不紧密,信息共享不充分的问题。一个科研项目从申报到最后转化,例如课题经费报销、仪器设备购置等环节,其工作不仅需要科研管理部门一家的支持,更需要财务、审计、实验室管理处、人力资源、后勤保障等部门共同保驾护航。如果缺乏一套联动的管理机制流程,将会造成科研项目管理僵化、程序烦琐、浪费科研人员时间和精力等问题[3]。目前,很多医学科研院所就是因此导致科研成本的浪费,科研效率的降低。
  1.4  项目重复考核,报表数据重复提交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需要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进展报告及相关科研数据,此外,还有针对不同单位的考核汇报。科研工作有其特有的时间规律,过多重复而密集的考核汇报,不仅不会起到督促科研进展的作用,反而会给科研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增加负担,更甚者会引发学术造假等严重问题。
  1.5  第三方审计无相关专业背景,绩效指标脱离实际科研工作
   自2014年开始,为落实国家11号文和50号文,各医学科研院所陆续开始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实际工作中发现,所聘请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往往缺乏医学科研背景,简单套用绩效指标模板进行考核。医学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既包括基础研究,又包括应用转化等。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工作节奏、投入及成果产出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单一死板的考核指标会让科研工作人员对于绩效考评的实质产生歧义,制约绩效考评功能的发挥。
  2  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方式的优化
  2.1  落实政策,大胆创新
   医学科研院所应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及义务,及时对最新管理政策做出正确解读。通过实践和总结,进行管理改革,做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敢于犯错才能有所突破,在新政策实施的初期,是“百花齐放”的阶段,要对尝试政策创新的人员及部门有所保护。
  2.2  高效管理,分工联动
   管理是对“人”的管理,所以“放管服”中最重要的应是“服务”[4],管理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要求医学科研院所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进修工作,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管理型人才。在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实验室管理等部门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同时建立一套各部门联动机制,规范过程管理程序,消除部门壁垒,形成一个高效的管理团队,真正服务于科研人员。   2.3  认清方向,突出优势
   国家对医学科研项目投入越大,对科研人员的要求就越高,申报竞争也就越激烈。这就要求,在现有政策(如限项管理)的实施下,科研院所需要认真思考学科优势和发展方向。只有认清自身长处和短处,才能在人才引进、科研团队组建上做出正确的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各类项目指南中找到符合本单位自身优势学科的相关内容,进而在申报初期阶段就目标明确,提高中标率。
  2.4  加强管理,全程服务
   科研项目管理过程应该是一个“全程式”的服务过程[5],为科研工作营造宽松环境。
  2.4.1 项目申报阶段  项目管理人员应时时关注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认真解读指南内容,准确定位适合本单位科研人员的申报方向。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科研人员进行辅导,在项目方案设计、团队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以及项目的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论证。进入会议答辩环节后,对项目申请人进行预答辩培训,提升申请人自信心,提高项目中标率。
  2.4.2 项目执行阶段  科研活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项目执行过程中,高效简洁的事项变更手续十分必要。2018年开始国家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都相继发布了全新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旨在简政放权,为科研人员减负。另一方面,在简化管理程序的同时,科研院所应加强对科研项目过程档案的收集管理,跟进监督,做到有迹可循、有数可查,以达到规范项目实施的目的。
  2.4.3 项目结题阶段  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应在项目结题验收前提醒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准备相应的结题验收、经费决算、重大事项调整等事宜。优化科研院所考核方式,减少考核次数,去除不必要的表格填报和报告撰写工作。医学科研院所大多从事的是基础医学和临床相关研究,因此考核不应是唯文章、唯专利、唯经费这种简单评分方式,而是应看重绩效评估和社会效益。根据不同项目的定位和实际情况,有侧重的进行考核。
  2.5  道德诚信,奖罚分明
   医学科研院所与科研工作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科研院所簡政放权,给科研人员松绑,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科研人员也要承担起相应义务,遵守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单位要加强相关法规以及道德诚信培训,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做到奖罚分明。提高违规成本,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力戒浮躁之风。
  3  结语
   科研制度的改革要围绕着科研人员的创新性、积极性和科研活动的发展规律展开。新时期“放管服”管理模式下,医学科研院所要认识到自身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措施。从项目过程管理入手,优化管理方式,加强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的共同培养以及团队建设,提高国家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让一系列科研服务制度真正成为科研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韩国元,尤琪.科研院所科技管理能力研究[J].人才资源开发,2015(4):104-105.
  [2]  侯祚勇.加强新形势下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J].科技与创新,2018(18):98-100.
  [3]  吴进.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与创新,2018,108(12):122-123.
  [4]  王伟.科研管理中的复杂性分析[J].科研管理,2002,23(2):13-17.
  [5]  吴崇明,许虹,柴倩倩,等.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精细化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及实践[J].项目管理技术,2018,16(11):70-75.
  (收稿日期: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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