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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发展路径分析与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陈鹏

  【摘 要】少数民族音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对文化传承和历史探究意义重大。由于多种原因,当前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和传承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从审美理解、教育机构、音乐人才等视角,做出了学理性的梳理和研判。进入新时代,如何把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引向深入,本文也从推进民间艺人进校园、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注入时代元素、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投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开发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乡土教材、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建言。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路径分析;对策研究
  【作 者】陈鹏,郑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副教授。河南郑州,450044。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9)04-0110-006
  一、问题的提出
  在中国五千年漫长的历史文化中,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是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重要工具,记录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文明,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少数民族儿女能歌善舞,流传下来许多富有特色的传统音乐,无论内容和形式,还是音调和风格,都是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生动体现。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发展较快,涌现出大量富有民族特色的音乐创作文本,如黎族民歌《马儿快快跑》《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京族音乐《高山流水》,维吾尔族音乐《十二木卡姆》,塔吉克族音乐《冰山上的来客》等作品,一度被广为传唱。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发展相对较慢,和时尚音乐、流行音乐相比有被边缘化的倾向,这为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繁荣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从研究状况看,改革开放以来,研究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学者越来越多,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其中产生了很多有价值的学术著作、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段桥生、米瑞玲指出:传统音乐最能反映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它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坚定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民族的自豪感。[1]杨民康对云南民歌的传播层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两种分布模式:“地域—区域—跨区域”和“亚文化—交互文化—主文化”,他认为民歌在“原生态”观念和精英文化意识方式上存在本土特征,在研究思路和方式上应该要与之相适应。[2]谷群华、安尔山对桑植民歌的结构形式进行了分析,指出桑植民歌表明了人民群众淳朴和真实的感情,是人民群众斗争意志的体现。[3]杨贺、唐莉敏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精神财富,应该要好好保护和传承。[4]陈鹏以瑶族民间为例,强调民间音乐进高校有利于传承民族文化和丰富高校课程资源,有利于大学生理解多元文化和增进民族和谐,有利于衔接基础教育的乡土课程。[5]杨军指出:由于社会的发展、传承人的消失和外来文化的影响,我国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面临着许多问题,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要遵循其客观规律,提高人民的保护意识。其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至关重要,要建立健全法律保护制度。[6]张应华、谢嘉幸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目标和功能来研究传承传统音乐的重要性,也提出了一些颇有新意的见解。[7]陈新凤从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角度来研究传统音乐面临的困难。他分析了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国际传播的问题,认为传统少数民族音乐在国际传播上的主要问题是:语言、风格和曲调,通过这些问题的分析,为整个民族的传统音乐找到国际传播的良方。[8]吴晚屏运用大数据技术理论分析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困境及对策,认为由于商品经济的影响,一些受众对传统音乐的兴趣有淡化倾向,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面临挑战。[9]
  进入新时代,如何以深化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为抓手,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既是音乐理论问题,也是时代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基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由于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分布广泛,音乐研究者受条件的制约,对本课题的考察大多局限于以某一地区的某一个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为分析案例,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和繁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高度,全面综合地分析研判还不充分。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者数量少,人才分布在各个省份不均衡。一般经济发达的省份相关的科研人员数量多,而欠发达地区的科研人数少;二是由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多样性,各民族经济、生态、文化、风土人情和历史不一样,导致学者们很难对少数民族音乐进行整体系统的分析;三是有的研究者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认知不一,不够客观;四是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工作的研究、保护和传承投入不足;五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处相对偏僻,经济和交通相对不够发达,民族音乐史的编制研究相对滞后。[10]
  基于这种理论认知和研究起点,本文尝试对当前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从审美理解、教育机构、音乐人才等视角,进行一些学理性的梳理和研判,并就如何把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引向深入,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建言。
  二、新时代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从审美理解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在民族性与时代感的结合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族性和时代感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两翼和双轮,互为支撑,缺一不可。缺乏了民族性,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就丧失了安身立命的根本;缺乏了时代性,少数民族音乐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就会大打折扣。尤其在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据统计,我国目前有30万首民族歌曲,400多种民族乐曲,不同的民族特点形成了多元化的民族音乐。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民族性和少数民族的民族语言高度关联,深度融合。比如壯族民歌“对山歌”,山歌的歌词基本都是壮语,并且在曲调和风格上都体现了壮族特色。此外,藏族民歌也都是用藏话来演唱等。可见,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地域性差异带来民族性的丰富元素,导致不同民族间的音乐也互有差异,同时也和时尚音乐的流行性保持了一定的审美空间和文化张力。基于这种辩证分析,当前,不可否认的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和冲击。比如“摇滚”“爵士”等音乐形式,因独特的风格和紧凑的节奏,受到一些年轻受众的追捧。近年来,我国的港台歌曲和韩日风格音乐的流行,也成为一种现象。年轻受众的分流,无形中导致民族传统音乐的关注度降低,除了在少数民族专业宣传平台上较为活跃以外,在其他平台上的表演空间受到较大挤压,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同时,从音乐生产的视角考量,资本对利润的追求也会引导音乐生产向流行音乐聚集;相反,对于经济价值相对不高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如果不能有效注入时代元素,资本则会呈现出逃逸和游离状态。   (二)从经费保障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发展与教育在投入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一般地处偏远地域,经济欠发达,在传统音乐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人才相对欠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壮族居住地集中在来宾、河池、百色、崇左等地,相对封闭的居住环境以及现实的人文生存状态,一方面形成了壮族民族文化的原生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欠发达,对富有特色的壮族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相对较少,缺乏持续性。广西被称为“歌海”之地,每年都有对山歌的传统节日,但对歌活动一般只在村镇举行,基础设施薄弱,活动只能因陋就简,规模也相对较小,创新形式不够,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对年轻人的吸引力每况愈下。由于经费保障能力较弱,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投入的缺口也较大。据了解,当地的基础教育很少开设传统民族音乐课程,民族音乐设备和民族音乐师资严重匮乏。缺少基本的音乐设施,再好的音乐者也无法演奏出动听的旋律。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与教育的发展。
  (三)从人才支撑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人才匮乏,民间艺人教育传承作用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师资队伍的结构不够合理。一是总量不足,专门从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人才数量较少;二是素养不高,很多音乐教师对流行音乐较为熟悉,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了解较少;三是结构不优,在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发展很不平衡,在城市发展较好,在农村发展较差,在高等教育领域发展较好,在基础教育领域发展较差;四是储备不够,一些高等学校培养了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因就业创业等原因,持续性不足,吸引力不强,导致传承人才储备不够的马太效应。此外,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区别于普通音乐教育,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更加依赖少数民族民间音乐艺人。少数民族民间艺人深受地方民族风土人情和人文传统的熏陶,具有非常深厚的艺术造诣,是藏在民间的“地下宝藏”,也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重要传播者。当前,由于对少数民族民间艺人的重视不够,在很多重大的表演场所很难看到少数民族民间艺人的影子,更难看到少数民族民间艺人进校园、进课堂进行实践传授。有的少数民族民间艺人年事已高,虽然音乐造诣较深,因为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很多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也一并随着这些民间艺人的去世而消失。这不仅是音乐传承的遗憾,更是民族文化的损失。
  (四)从教学体系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在音乐教育课程体系中,西方音乐、西方器乐、流行音乐占据主流,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有关课程种类偏少、相对单一,即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也很少成为学校教育中的主体课程。对于高等学校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也没有明确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知识结构的要求和占比,对搜集、研究和传播民族传统音乐的能力也没有明确的指标要求,虽然一些音乐院校在课程设置上开设了少数民族音乐课程,大多以“穿插式”的方式出现在选修的科目中。音乐教材是传播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重要载体,而目前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材大多是以西方音乐为基础,具有民族特色的本土教材较少,与其他音乐教材相比,数量少,不系统,不平衡。有的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由授课教师自己动手编制,科学性、规范性不一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推广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也有不少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材混同于一般性的音乐教材,篇幅不多,内容简单,停留在知识介绍的层面,沦为“点缀性”的“补白”。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往往得不到授课教师的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培养质量也很难保障。
  (五)从民族语言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在与少数民族语言学习的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族语言是民族音乐的载体,没有语言,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和教育就无从谈起。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和多文字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和文字。据相关数据统计,全国55个少数民族,共使用100多种语言。有些民族内部不同的区域还有不同的语言:比如瑶族不同区域分别使用勉语、布努语、拉珈语和炳多语,主要分布在我国广西、湖南、云南、贵州等地区;侗族语言分别有南部和北部两种方言;蒙古语也有很多方言,有中部方言、西部方言(卫拉特语)、北方方言(布里亚特语)和东部语(科尔沁语);壮族的不同区域分别使用壮语、土语、阿西语,等等。这些少数民族语言中有很多语言是没有文字记录的,靠族人口口相传。由于没有文字,给学习和传承增加了很大的困难。由于语言的原因,也相应地给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教育带来不少困难。此外,虽然目前大多数的乡土音乐教材都配有汉语翻译,但翻译的精准度不高,在较好体现、传播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精神方面还有差距。一些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材使用汉语编写,忽视了民族音乐和民族文字之间的关联,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在学习演唱民族歌曲时存在两张皮现象,形似而神散,很难做到音乐与语言的有机结合、融会贯通。
  三、新时代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发展路径分析与对策研究
  (一)给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注入时代元素,摆脱“土帽子”。随着时代的发展,受众对音乐审美的理解和接受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流行音乐的主导下,更加注重音乐的“时尚化”和“流行性”,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虽然在一定范圍内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依然难以摆脱“土”的帽子和标签。要激起年轻受众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关注和喜爱,需要在尊重民族性的前提下,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进行改造,尤其要在曲调和风格上注入一些时代元素。在这方面成功的案例有很多,比如江西民歌《十送红军》,改编之后深受欢迎,被包括年轻受众在内的广大音乐爱好者广为传唱,甚至很多之前不了解这首民歌的年轻人,在听过改编版之后纷纷寻找原歌,复活了这首少数民族传统歌曲的生命力。广西民歌亦是如此。在大家以往理解中,壮族的“山歌”是村落的产物,“三月三”歌圩节的确立扩大了壮族山歌的影响,壮族“对山歌”被搬上了大型舞台,配合现代化的音乐设施,由年轻歌手演唱和表演。例如,壮族民歌《唱山歌》《藤缠树》等注入新元素后也很受大众喜爱。“对山歌”这种形式也逐渐变成了一种音乐时尚,激发了广大受众的喜爱和关注。   (二)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投入,充实“钱袋子”。教育需要投入,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尤其如此。我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传承、教育需要政府和社会多方面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政策支持和经济扶持。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是一个非常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政策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制定相关保护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推进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法律和制度,促进民族传统音乐保护的法制化建设。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管理机构,强化管理服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担当;在经济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基础设施和教学场地建设,给开设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和有关机构配备专业的教学设备和实践设施。政府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经费的投入,纳入预算,确保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递增;在整合社会力量方面,可以建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发展基金,动员社会力量,筹集各界资金,对资助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的企业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加大激励力度,对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传承人和民间艺人,鼓励其投身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事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殊津贴和必要的工作资助。
  (三)推进民间艺人进校园进课堂,培养“传承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真正实践者、保护者、传承者是少数民族民间艺人,承担着教育、发展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重任。各级教育、文化主管部门要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知名民间艺人进校园、进课堂,既可以开设课程任教,也可以开展教学实践、专题讲座,把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和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既能拓展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又能让学生能直接感受到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文化魅力,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还能进一步丰富、完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审美内涵。要以推进民间艺人进校园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师资队伍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工作者队伍。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民族音乐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委托高等院校为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民族传统音乐人才。对有民族音乐基础并熟悉民族语言的民族考生,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签订和学生、学校的三方协议,政府资助一定培养费用,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或民族地区就业。第二,在民族地区的师范类院校开设师范类少数民族音乐专业或课程。定向招收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学习期间针对性地讲授民族音乐课程和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技能,为民族地区储备民族音乐教学的师资人才。第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师、文化工作者的民族传统音乐在职教育培训。加强各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人才的继续教育和沟通交流,提高音乐教育者的基本素养,进一步提高传承人的能力和水平。[11]
  (四)加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课程体系建设,构建“精品课”。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是关键。课程体系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教学工程,它受当地文化、经济和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体现了一种教学观念。课程体系的建设主要是要求学习者把音乐当作一种文化来学习,而非一种技能,在教学中要有综合的观念和方法。综合不是相关,它强调的是多学科资源的相互强化和相互吸收,是一种多学科的统一结合。国际上近年来也越来越强调综合课程的观念,它把自然和人类系统地连接在一起,打破了不同学科课程之间的不相关性,有效地促进了各学科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加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课程体系的建构,不能满足于对原有音乐课程的简单修改,而要着力推进系统改革。要重新设计课程体系:一方面,要突破以西方音乐为基础的基本知识框架和教学方法的制约。但也并非完全脱离现行音乐课程系统,而是取其精华,各取所需,根据不同专业在必修、选修、课时及内容上作相应的调整。一是少数民族音乐理论课程可以开设少数民族音乐史、少数民族民俗史、少数民族音乐特征与功能研究、少数民族音乐保护和传承研究等课程。二是音乐实践课程可以开设以少数民族音乐表演为主的课程,比如少数民族音乐方言、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民歌汇唱等。三是人文基础课程可以开设人类音乐学、少数民族发展史、少数民族哲学、语言学、中国美学、音乐评论、视觉艺术等课程。另一方面,要以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为课程建设体系的主体,把音乐技能与民族文化、民族语言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形成一种既认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又彰显少数民族特色的音乐教育理念。通过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精品课”的打造,学习者不仅能掌握少数民族音乐的母語、音乐风格和形式,还可以了解各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享受多民族的音乐文化,从而拓展音乐文化的广度和深度。
  (五)积极编写富有民族特色的音乐乡土教材,开发“教科书”。音乐是文化的灵魂,是民族的血脉。但现在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面临严峻的形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不懂本民族的音乐,甚至不懂本民族的语言。比如有的广西人不懂“彩调剧”,有的海南人不懂“琼剧”“黎歌”“调声”,如此等等,导致一些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精品面临失传。基于这种判断,在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过程中,积极开发富有民族特色的乡土音乐教材是当务之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在现有教材资源中寻找音乐元素。学生对现有音乐教材很熟悉,进一步加以开发和利用,赋予一些民族元素,易于激起学生学习兴趣。比如义务教育课本里有一课《刘三姐与阿牛哥》,就可以以“山歌的历史和对山歌的意义”为教学内容加以改编,把壮族的传统文化和乡土音乐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在熟悉而亲切的氛围中去感知民族音乐文化。第二,从现实环境中寻找教材资源。音乐来源于生活,民族音乐在少数民族生活中无处不在,这就是最生动的教材资源。比如,南宁市彩调剧的演员和彩调剧爱好者经常身着民族服装,聚集在朝阳广场自发演唱,深受观众喜爱。这种民间音乐文化形态原滋原味,在现实环境中被展现得更加真实和生动。如果认真加以总结和梳理,就可以把彩调剧引入乡土音乐教材,进而带到学校和课堂,不仅保护和传承了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同时也培养了壮乡人民对自己家乡的美好情怀。第三,在教研活动中寻找教材资源。教学研究是教学改革的直接成果,是教材编制的富矿。可以通过一系列教研活动来开展乡土音乐文化的调查研究,比如研讨会、观摩课和说课大比武等,最有针对性的是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的翻译。目前大部分少数民族音乐教材都有汉语译文,这就有利于学习者学习少数民族音乐,由于翻译的原因,同时也限制了原生态音乐的传达。在编制、翻译教材过程中要注重原生音乐形态的保存,有利于增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材的丰富性。   (六)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夯实“培养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载体是少数民族语言。音乐旋律尤其是歌词依托于語言音韵的排列和词语的组合,离开了语言,音乐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和汉语相比,少数民族语言的言说、书写和学习通常相对较难,除了本民族和当地人较为熟悉以外,其他人很少能够熟练运用,更遑论进一步熟练驾驭民族音乐。这也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发展与教育相对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130种语言,除汉语外,大多少数民族语言只有言说的语音,没有书写的文字。语言是音乐的载体,民族语言的衰败必然导致民族音乐的消亡。抓好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是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教育和学习,民族地区的高等院校要积极开展普通话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教学,保护、夯实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培养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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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杨贺,唐莉敏.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成就及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1(10).
  [5] 陈鹏.瑶族民间音乐进高校若干问题研究[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
  [6] 杨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
  [7] 张应华,谢嘉幸.我国当代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目标、功能探析[J].中国音乐(季刊),2012(3).
  [8] 陈新凤.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国际传播的三个问题[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
  [9] 吴晚屏.大数据时代民族民间音乐的传播困境及对策[J].贵州民族研究,2017(4).
  [10] 陈乃平.新时期少数民族音乐传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贵州民族研究,2016(6).
  [11] 陈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研究[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
  ﹝责任编辑:李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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