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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视域下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模式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徐广杰 孙曙光

  [摘           要]  高校以教学管理为中心,以培养人才为己任。高等院校在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过程中如何激励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发挥潜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着重研究院校二级管理过程中责、权、利的分配问题,如何制定能够激发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能力、活力的综合考核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问题。
  [关    键   词]  放管服;教学管理;二级学院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7-0006-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到大众教育阶段转变,高等教育规模空前,高等教育管理也面临新矛盾、新挑战。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为纲领,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二级学院的主体作用,激活高校的管理活力,是高校教学管理改革非常重要的部分。
   一、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大环境
   (一)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
   中国高等教育已经从后大众化阶段向普及化阶段迅速迈进。2020年中国将基本普及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会达到50%。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模式需要根据新形势和新环境要求与时俱进,寻求更先进、更合理、更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以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二)高等教育管理需要简政放权
   2017年4月6日,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教育部长陈宝生指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立足全局,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是高等院校进行“放管服”改革的大前提大背景。
   通过对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分析和国家对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的要求,各高校应认真研究当前教学管理出现的各种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源,拿出相应的决策,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解决当前教学管理问题的有效探索。
   二、高校校院二级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高等教育领域实行“放管服”,充分体现高等院校办学主体地位,有利于提升高等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院校内涵式发展。当前,高等院校在自身进行教学管理过程中,大多采取了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模式,以二级学院为教学主体的管理模式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责、利下放不彻底
   当前高校的校院二级管理中,学校和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存在着权、责、利分配不平衡,欠明晰,二级学院在教学管理中的潜力还没有完全激活。在权、责、利下放过程中,说的多于做的,该下放的没有真正地放下去,很多教学管理上的问题依旧依赖于学校层面的决定,二级学院教育教学管理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整合调动,导致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模式没有真正地发挥其优势。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放权这个问题上,校级职能部门管的思想比较重,固化的思维模式和主观上存在不情愿的心理,认为权力下放就会影响本部门甚至是个人在职位上的利。
   (二)管的不到位
   校院二级教学管理过程中,学校在适度放权的情况下,没有把握好管的度,存在放下去却失去了适度的管理,事中、事后没有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有失教学管理职责。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教学管理考评体系不完善。部分高校的考评体系无法满足所有学科领域的需求,不能客观反映出二级学院学科特点和管理特色,很难客观评价师生的学业能力和水平,不利于二级学院在教学管理中施展拳脚,很难调动一线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也不能激发他们的潜在能力。
   (三)服的不明確
   校级层面的机关部门对教学管理中如何做到服务到位,服务最优不够明确。有的部门还存在固化的利益思维,服务理念没有跟上,延续管的思维进行教学服务,实际服务效果深受影响。
   (四)二级学院教学目标管理不明晰
   有些高校的二级学院作为校院二级教学管理体系的主体缺乏明确的管理目标、内容,缺乏对主体目标细化分解,缺乏子目标和完成标准,缺乏目标的时间节点和途径,缺乏对为完成目标和内容而需要调动的资源和所需配套条件的综合性思考。
   (五)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队伍不健全
   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队伍是高校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的一线教学管理人员,他们的思想、能力、责任和素养深深地影响着高校的教书育人水平。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这支队伍比较容易被忽视,狭窄的职业上升空间,匮乏的职业价值感和成就感,以至于这支队伍人员不稳定,工作创新和情感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二级学院作为主体的教学管理的效果呈现。
   三、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模式优化方案
   (一)做好二级学院权、责、利的匹配
   学校层面要做好顶层设计,集中精力把控学校的发展定位,明确办学理念,把好学校发展大方向,要从过程管理转变到目标管理,适度放权、放管、优化服务,设定好二级学院应该承担的责任和达到的目标。二级学院要转变观念,从被动执行到主动管理。学校提供相配套的权利和服务,例如一些教学上资源的配给,教学、科研经费的划分,人员岗位的适度调配,师生奖惩自主权等等。机关行政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侧重向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提供服务,积极为二级学院师生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工作。明晰学校权、责、利下放尺度的同时,学校要保障教学管理的监督把控,做到事前有方向引导、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定,以保证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与学校设定的发展路径相一致,与学校的发展形成合力,又充分体现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的特色和成效。    (二)加强二级教学管理团队建设
   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模式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执行团队,因此二级教学管理团队建设是必然要求。二级学院应成立以学院第一领导为首,成员涵盖教学领导、学生工作领导、各教研室负责人和教学秘书等成员的教学管理团队。依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及时有力地解决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教学管理团队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团队成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勇担教学管理责任,给予进修和锻炼的机会,不断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三)合理设定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目标和任务
   各二级学院涉及学校教学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把控、教学科研管理、师资培训管理、学生学籍和成绩管理、课业和成绩管理、学生教学实习毕业设计管理、教学文件及档案管理等等。首先需明确二级学院管理的目标及任务、目标达成标准、完成目标的时限,解决二级学院要做什么、达到什么目标、完成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等,让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有的放矢。
   (四)制定二级学院内部师生考评体系
   学校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根据不同的学科领域设定不同的学院,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特点,因而学校统一的考评标准无法满足每个学院的评价需求,不能客观反映出教师教学能力、学生学业水准、管理水平、工作成绩等,因此二级学院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一套科学的、规范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有效的综合量化考评体系。客观的评价是对二级学院师生最有力的支持和鼓励,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五)建立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综合量化考核体系
   二级学院作为管理主体,需要一套对二级学院工作的综合量化考核体系,制定多维度、多层次、多途径的量化考核指标。综合量化考核体系要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等,根据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设定考核一级指标,可在一级指标下设定相应的二级指标,确定测评要素。应该注意的是,教学管理考核应为学校二级学院综合量化考核体系的部分且重要内容,而不是单独的考评体系,避免考核体系繁杂情况发生。
   (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高校的教学管理内容纷繁复杂,任重道远,但也绝不是人海战术。高校教学管理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借助“互联网+”等优化升级教学管理的方式方法,利用先进的教学管理软件解决事务性管理工作,尽可能地降低人力成本,也能够让工作人员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腾出精力协助领导为学校的顶层设计献计献策。例如引进优质的教学管理软件平台,所有能在系统录入管理的都使用平台管理,既可以整合资源又可以进行资源共享。日常事务还可以开设网络服务窗口既方便又快捷,提高师生满意度。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教學管理系统的整合,避免多个系统的错综运用给教学管理人员带来信息处理的臃肿工作量。
   总之,在高等教育放管服视域下,恰逢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本文结合高等院校教学管理现状,分析并提出当前高等院校实行校院二级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分析问题找出症结,最终提出优化高等院校实行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模式优化方案。优化方案的提出有利于协调发挥高等院校在教学管理中顶层设计职能和激发二级学院作为基层教学管理主体的内在活力,理清权、责、利分配,通过分层次管理,让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方针得以有效实现,充分提高高等院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从而有效提高高等院校的整体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周琳.高等学校实施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与探索[J].亚太教育,2015(26):53-54.
   [2]王春波.高校教学管理模式创新:教学管理权力下放,加大院系二级管理自主权[J].现代交际,2014(3):203-204.
   [3]周青,崔凯,周泽兵,等.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中责权利配置的实证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7(12):29-36.
  编辑 原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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