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抽查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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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构建立体监管网络和多元治理结构;提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整体素质和能力;强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效能,才能确保公益事业单位的客观公平水平。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去年总局计量司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截至去年年底监督抽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具体监督抽查情况如下。
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对象
对列入2019年现场抽查范围的84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出国家海洋计量站、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华东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轨道衡计量站上海分站、东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吉林分站、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国家大容量第二计量站、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南京分站、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乌鲁木齐天然气流量分站等18家机构,并对列入重点抽查范围的国家测量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陕西机电)、国家测量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电力)2家机构,采取不预先通知的“双随机”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二)考评员选派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名录库随机抽取40名国家级考评员,负责专家评审工作。
(三)抽查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行为规范、数据证书等4个大项、16个小项的内容,以及停征强检收费执行情况。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机构大部分都能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并按照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和有关要求开展量值溯源、计量检定、质量管理、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等工作,严格执行强检停征收费规定,克服资金不足、业务激增、人手紧张的困难,较好完成了机构承担的强检工作任务。
(一)管理体系
被检查机构均十分重视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定期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加强计量结果的质量控制,切实有效地促进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基础建设
被检查机构的主管单位重视可持续发展,为改善计量工作环境提供支持,据统计,被检查机构实验室总面积超112000平方米,实验室恒温面积超27000平方米,能够满足计量、科研工作需要。
(三)人员队伍
被检查机构重视人员队伍能力建设,人员年龄结构合理,硕博比列、高级职称比例、注册计量师比例显著增加。人员配置和综合素质满足所开展工作的需要,能较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其中,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四)计量标准
被检查机构均配置了相应的测量标准且运行良好,设备均溯源到国家标准,各项性能参数指标满足量值传递要求。据统计,被检查机构共建有各级计量标准1733项,可开展检定项目3093项,校准项目3149项,能够按体系运行规定以及相应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计量授权项目,数据处理和证书报告质量较好。
(五)科研能力
被检查机构每年投入资金用于科研和技术改造,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据统计,2019年被检查机构科研经费总投入超3400万元。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增强,为服务国家计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3年约有百余项科技成果取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其中,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量值溯源体系建立与测试技术研究》等3个项目项目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千克副基准砝码量值溯源体系提升的关键技术研究》等5个项目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离子计型式评价大纲》等4个项目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六)行风建设
被检查机构重视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識,均建有相关制度。通过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定期不定期开展客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但在抽查中也发现,部分被检查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6家国家专业计量站对于自身强检数据库的规范建设和持续管理不足,强检相关信息未能完整体现;二是对型式评价实验室管理的重视程度和规范程度不足。9家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把关注点更多放在了技术环节上,型式评价规范性文件中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制度管理和程序规范的内容;三是有关JJF 1069-2012的制度学习和文件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被检查机构普遍需进一步提高对JJF 1069-2012相关管理规定的认识,在具体实施中,对仪器接收、原始记录、收费管理等的规范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强。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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