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豁免放射性标准物质的实验室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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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 理清当前达到豁免水平的放射性标准物质的实验室管理的思路,按照国家关于放射性核素豁免管理的指导原则进行日常管理。方法 本文从豁免定义、豁免水平及豁免原则讨论入手,对目前国家对豁免管理的方式進行阐述,并结合实验室标准物质具体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结果 对我国豁免管理方式进行分析,并结合单位关于放射性标准物质的使用及管理办法,通过与我国关于放射性核素豁免管理的法规标准的原则进行讨论,并针对在实际管理中的经验分析,对如何正确管理放射性标准物质进行分析。结论 对达到豁免水平的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日常管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豁免 放射性标准物质 管理
中图分类号:R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9)10(c)-0143-02
Abstract:Objective: Clearing up the idea of laboratory management of radioactive reference materials that currently meet exempt levels.Daily management must run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guidelines on the management of radionuclide exemptions. Methods: This article begins with a discussion of exemption definitions, levels of exemption, and exemptions.Simultaneously explain the current state of exemption management and combined with the problems that are easy to occur in the specific management of laboratory reference materials. Results: Analyze the exemption management method in China, and combine with the unit on the use and management of radioactive reference materials, discuss with the principles of China's regulations on radionuclide exemption management, and analyze the experience in actual management. Proper management of radioactive reference materials for analysis Conclusion: It has certain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the daily management of radioactive reference materials that reach the level: of exemption.
Key Words: Exemption; Rdioactivity; Management
放射性标准物质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科研研究、实验室分析等方面,在实验室日常管理中,绝大数标准物质放射性均达到豁免水平,但与普通试剂相比,放射性标准物质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在实际的日常使用和回收方面具有特殊性,笔者根据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关于达到豁免水平的标准物质和我国关于放射性核素豁免管理的法规标准,对在实验室中可以豁免管理的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日常管理进行浅显的讨论。
1 放射性豁免水平和原则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定义[1],放射性豁免是指当产生的照射(包括潜在照射)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2]给出的豁免准则或豁免水平,经监管部门认可后可以免于对某个源或某一实践活动实施一些或所有方面的监管控制。因此,放射性豁免的基本原则是无论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对个人和集体所造成的剂量足够小或辐射危险足够低,以致于没有必要对它们加以控制和管理。同时,经防护最优化分析,豁免是最好的选择,没有其他合理可行的控制和管理方法能够明显的减少其照射所致的集体剂量和个人剂量,被豁免的实践和源具有固有安全性,能确保上述原则始终得到满足。
因此,当审管部门经审查认定某项实践是正当的,而且该实践中的源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所规定的豁免水平,或者满足当地审管部门根据豁免准则所规定的其他豁免水平,审管部门可确认该实践和该实践中的源可以免于放射性管理,只是作为普通实验室试剂管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对于尚未被证明为正当的实践不应予以豁免。
2 实验室中放射性标准物质的管理
放射性标准物质是一种已经确定了具有一个或多个足够均匀的特性值的物质或材料,具有准确性、均匀性、稳定性的特性,在校准测量仪器和装置、评价测量分析方法、测量物质或材料特性值和考核分析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控制等领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1 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日常管理
标准物质管理员负责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日常管理,实行双人保管,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容器内避光存放,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说明书中相关规定进行保存。标准物质必须严格按标准配制并做好详细记录,保证其能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同时,标准物质必须贴有显著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在使用标准物质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填写领用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用。
2.2 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选定半衰期较长的标准物质或源作为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基准,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后,测量基准标准物质并记录测量结果,在进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之间,现在同一条件下,测量基准物质或源,两次结构偏差应在15%以内,否则检查仪器设备,直至基准标准物质或源测量结果与首次结果偏差15%以内,再进行标准物质核查工作。通过剂量部门出具的标准物质或源证书中给定数值和不确定度进行评价,若测量结果与标准物质偏差小于或等于证书提供的不确定度,则标准物质满足期间核查要求,可以继续使用。如标准物质或源期间核查测量不满足要求,可使用其他仪器设备再进行核查测量,如果还不能满足要求,应马上停用标准物质,经计量部门重新检定后,方可继续使用。
2.3 放射性标准物质的报废
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按不合格标准物质进行处理,不合格标准物质应停止使用,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处置,并报审管部门备案。
参考文献
[1] 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术语-核安全和辐射防护系列[S].IAEA,Vinnea:200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3] 潘自强.电离辐射效应环境保护国际会议[J].辐射防护,2003(6):38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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