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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布点在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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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以某化肥厂场地为例,经过现场分析与场地污染识别分区结果,该区域内的地下水埋深在47m左右,本次调查中场地未揭露地下水。调查共分6个区域对样品的重金属类、石油烃类、VOC类、VOCs类、氰化物、硝酸盐及亚硝酸盐、氨氮及游离氨类进行了初步筛查;场地内的氨氮及游离氨有大量检出,在超标区域及附近区域需进行详细调查,增加点位,针对氨氮及游离氨进行采样分析。
  关键词:环境监测;化工厂;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土壤修复
  中图分类号:X5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1-0-02
  Abstract:Take a fertilizer plant as an example,tesults of site analysis and site pollution identification,the groundwater depth in this area is about 47m,ground water is not exposed in this survey.The survey is divided into six areas,the samples of heavy metals,petroleum hydrocarbons,VOCs,VOCs,cyanide, nitrate and nitrite, ammonia nitrogen and free ammonia were preliminarily screened;a large number of ammonia nitrogen and free ammonia were detected in the site,detailed, investigation shall be conducted in the area exceeding the standard and nearby areas,add dots,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ammonia nitrogen and free ammonia.
  Key words:Environmental monitoring;Chemical factory;Soil pollution;Risk assessment;Soil remediation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经济发达或快速发展地区的工业企业搬迁呈现出普遍的趋势。与此同时,随着工业企业的搬迁或停产、倒闭,遗留了大量多种多样、复杂的污染场地,因而造成了大量的污染场地的废弃和闲置,有必要对这些经历了长期严重污染的场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
  1 样品采集与评估方法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本确定本场地存在污染的可能性,结合前期地勘报告,生产过程及原辅材料、固废运输过程中,由于泄露、挥发和事故可能对厂区道路及其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明确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若场地内深度在15m内未揭露地下水,则不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
  1.1 场地潜在的污染区域
  由于現场场地情况复杂,区域内一片混乱,且部分场地已开挖,有些已建成高层住宅及别墅,因此对土土壤的采样方式选择十分困难。经过现场分析与场地污染识别分区结果,调查共分6个区域,分别为:A、B、C、D、E、F区,所有区域共布设了19个土壤采样点,具体布点见图1。
  1.2 场地初步调查结果分析
  1.2.1 土壤污染特征分析
  本次调查区域内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类、半挥发性有机物VOCs类、氰化物、石油总烃TPH类、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均未超过筛选值,因此不再作为场地关注的污染因子。
  氨氮超标点位基本上分布在深度为3~10m,5~8m超标点位最多,6~7m处超标浓度最高。D区及E区中氨氮浓度极高,平均浓度在2700mg/kg左右。随着埋深增加,土壤中氨氮浓度下降明显,主要超标点位深度在3~10m,当土壤埋深达到21m左右,氨氮浓度下降至10mg/kg以下。氨氮继续下渗造成更深层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场地内的游离氨的浓度极高,在现场采样的过程中可以明显闻到刺鼻的氨味,在5~8m左右浓度时感到最浓烈。游离氨的检出与氨氮的检出浓度及衰减具有一致性。
  1.2.2 场地土壤污染评价
  本次调查中根据前期勘察资料显示及本次地勘,场地内的氨氮及游离氨有大量检出,主要集中在生产区D区及已建成xxx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的别墅区E区均有高浓度氨氮检出,3~12m土层土壤受氨氮污染严重(有明显刺鼻氨味,在E1-6.2点位氨氮最高浓度达13800mg/kg),超过了筛选值(260mg/kg)50多倍,在10m过后随土壤埋深增加,氨氮浓度下降明显,在埋深12m后,氨氮浓度降低至筛选值260mg/kg以下,在埋深21m后氨氮浓度降低至10mg/kg以下。游离氨的超标情况同氨氮的超标点位具有同一性,浓度数值及衰减比例基本一致。游离氨最大检出浓度为9330mg/kg。
  基于上述情况,决定对本场地展开详细调查。
  1.3 场地样品采集
  土壤样品采集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VOCs样品采用非扰动采样法,使用甲醇液封保存;氨氮、游离氨、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TPH、SVOCs 采用常规采样方法,直口玻璃瓶保存。
  其中,VOCs类样品采集过程为:
  去除岩心表层:进行VOCs类土样取样前,使用弯刀刮去表层约1cm厚土壤,排除因取样管接触或空气暴露造成的表层土壤VOCs流失;
  取样:快速使用针管取样器进行取样,取样量为5g左右,转移至加有甲醇保护液的VOCs样品瓶中,进行封装;   保存:为延缓VOCs流失,样品通常在4℃下保存。
  1.4 样品分析方法
  本次土壤检测包括氨氮、重金属、石油烃、氰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VOCs、SVOCs等指标,相关指标分析方法参考国内相关标准、美国环保局(USEPA)等相关检测标准。
  1.5 评估方法
  目前,《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GB15618-2008)给出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值(居民用地),地方上有《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该标准规定了用于公园、居住、工业/商业不同用地类型下15项无机污染物、25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33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和14项农药及其他污染物的土地环境风险评价土壤污染物浓度筛选值。该标准适用于潜在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价,是目前国内优先选用的标准。
  本项目针对检出的污染物筛选时,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的相关要求,结合场地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对场地进行调查。本次调查污染物的筛选值采用《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污染物筛选值,此标准根据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编写,更贴近实际。如果标准没有规定的污染物,则参照美国 EPA 通用土壤筛选值。对氨氮及游离氨的筛选值采用 Site management plan Western zirconium,2014。
  1.6 场地污染调查结论
  两次调查共布设6个调查区域,两次分别设置19及82个土壤采集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44个(35个平行样),其中重金属样品26个,硝酸盐及亚硝酸盐样品26个,氰化物样品22个,VOCs样品24个,SVOCs样品22个,TPH样品24个,获得相关分析数据1万余个,两次调查氨氮超标点位(超过260mg/kg)。
  经过检测分析,本场地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污染,氨氮含量超过了场地土壤风险评价筛选值,存在健康风险。针对这种情况,根据国家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价有关规定,本场地需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2 场地风险评估
  将以居住用地形式进行开发,为确保未来场地范围内居民的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过程中将按照相对保守的居住用地的要求进行评价。此外,由于场地氨氮、游离氨污染物含量较高,为确保开发过程中场地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对用地开发情景下建筑工人的暴露环境也进行了评价。
  根据场地现有情况,已建成的别墅区土壤暴露途径为室内、外蒸汽吸入。以95%UCL计算E区场地氨污染土壤对住宅居民的危害商为1.04;危害商高于可接受风险水平。以最大值计算场地氨污染土壤对住宅居民的危害商为2.1843,氨污染土壤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商高于可接受风险水平。
  3 场地土壤修复
  3.1 土壤修复目标值
  参考通过风险计算反推得到的场地风险控制值以及污染物的检出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有的污染场地案例等资料,在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充分考虑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确定氨氮修复该场地D区未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土壤中的氨氮修复目标值为2280mg/kg。E区为已建成区域,确定氨氮修复该场地:土壤中的游离氨修复目标值为1100mg/kg。
  3.2 土壤修复范围
  本场地氨氮需要修复面积25076.01m2,修复土方量75228.03m3,游离氨需要修复面积25011.54m2,修复土方量75034.62m3。分4层修复范围:其中第1 层(深度0~3m)氨氮修复面积为8113.79m2,修复方量为24341.37m3,游离氨修复面积为1125m2,修复方量为3375m3;第2层(深度3~6m)氨氮修复面积为9794.89m2,修复方量为29384.67m3,游离氨修复面积为11711.18m2,修复方量为35133.54m3;第3层(深度6~9m)氨氮修復面积为6240.73m2,修复方量为18722.19m3,游离氨修复面积为9225.89m2,修复方量为27677.67m3;第4层(深度9~12m)氨氮修复面积为926.60m2,修复方量为2779.8m3,游离氨修复面积为2949.47m2,修复方量为8848.41m3。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J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导则[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J25.3-2014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J25.4-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6]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DB11/T811-2011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S].北京: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1.
  [7]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S].北京: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7.
  收稿日期:2019-11-13
  作者简介:马家俊(1986-),女,汉族,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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