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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协同育人联动机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丹 孙永军

  摘要:新环境、新形势下,高校、企业、政府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协同教育的过程中存在协同模式认识不足、保障不到位以及合作模式不畅通等问题。文章针对存在的症结提出构建协同育人联动机制,打造协同育人共同体的思路,为高校深入开展协同育人提供借鉴和思考。
  关键词:协同育人;联动机制;整合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的不断深入,高校需要不断地向社会输出其所需求的高水平人才。校企协同育人是共享优势资源的一种教育教学活动,对于培养创新型人才是一条重要途径。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变迁与发展,尤其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校企协同育人同样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开展高校社会实践育人,需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地去做好协同工作,坚持因新时代而“变”的协同育人运行机制创新,赋予协同育人新的内涵和形式,推动社会实践育人,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形成强大合力,从而达到社会实践协同育人成效最大化。
   一、协同育人动力机制影响因素分析
   校企协同育人可以最大程度实现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从外部动力和内部激励两个方面激发协同教育的升级和优化。
   (一)校企协同育人的外部动力
   校企协同育人实现路径的外部因素表现为高校和企业的外部压力和刺激力,通过施压、刺激等方式对双方协同主体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协同主体的外部动力来源于政府的推动以及市场的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经济增长动力在转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只有不断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而企业在此过程中,如何创新技术、提高服务以及员工技能成为其重要选择。
   政府作为协同育人模式的外部推动力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推动力的作用体现在引导以及激励政策上,助推协同主体发生合力。在我国,政府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以及提升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政府能够在协同主体间起到中介作用。尤其目前我国科研力量雄厚、创新意识不断加强,国家拥有助推协同主体形成合力这样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对协同育人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政府可在企业和高校之间建立起有效桥梁和中间介质,为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提供便利且良好的环境,从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高校育人的培养工作中来。
   (二)校企协同育人的内部动力
   协同育人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更是一种理念的转变,是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的一种有效路径。学业、就业竞争的加剧以及当代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的弱化是新时代大学生所凸显的又一大特征。在面临压力的现实处境的同时,新时代大学生还存在着动手能力差、适应能力弱、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而协同育人的目标就是加强学生理论知识与动手能力全面协调发展,为社会所需人才提供有效供给。高校作为人才的培养基地,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为保证所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人才,必须转变教学方式:从“关闭校门”向“打开校门”的方式迈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学,使供给的人才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质量。
   二、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的现实困境
   校企协同育人作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手段,其对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但在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方面也带来了挑战。目前,很多高校出现协同育人效果不好、模式呆板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协同育人工作出现形式化、流程化、浅层化、断层化等不良趋向。
  (一)协同育人的理念认识不足
   尽管政府、协同主体各方都充分认识到了协同育人的重要性,也都认真将协同社会实践作为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多年来育人是高校单方面责任的这种传统观念仍占有一定的地位。从国家层面看,党和政府对社会实践协同育人工作有清晰的顶层设计,但在推进贯彻落实,以及工作监督、评价、激励等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部分企业接收高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一些企业虽然能接收高校学生参与工厂实践实习,但却不能保障大学生实践的合法权益,甚至个别还存在利用廉价劳动力的嫌疑。
   (二)协同育人的保障机制不够
   在当前社会实践协同育人的合作联动中,协同社会实践的形式在逐漸多样化,途径日趋增多,但与此同时,校企协同育人的保障机制还不到位,更多的是临时性、形式性合作协议。从高校层面看,仍存在着协同育人合作机制着力机制不够的问题。一些高校推行“精英实践”模式,将有限的优质资源投放给少数优秀的学生,只组织少数优秀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未能形成体系化的社会实践工作格局。一些高校针对多数学生实行“放羊”实践模式,让其自力更生、自谋出路,这属于一种无组织的自主社会实践活动。协同育人保障机制的不到位必将导致协同育人模式流于形式。
   (三)协同育人的合作模式不畅
   目前,各个高校都在探索通过学科知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实践育人路径。但所实施的社会实践类型多有不同,总结来看具体表现为:一是基于政治能力品质培养的文化型实践;二是教学安排的教育型实践;三是基于创新创业就业的技能型实践;四是基于学科的研究型实践,从与企业、社会等协同合作较多的实践项目看,不少实践项目停留在参观考察、调查访谈等浅层次,与建立社会实践的初衷与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此外,社会实践更多是高校组织牵头,而企业等社会主体的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彰显,缺乏吸引力。
   三、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的路径探析
   (一)建立价值认同机制,达成实践育人协同共识
   价值认同是实践协同育人的前提。价值认同的基础是满足不同主体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下的正当利益,是尊重、关心各主体的利益需求,从根本上帮助其满足合理利益,把人才培养转化为各主体的现实生产要素、现实生产力、创新力和竞争力,是实现利益共同、价值共享,从而达到各主体收益的最优化。价值认同减少了不同主体间的磨合时间和契约成本,是推进社会实践协同育人的现实需求。    (二)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打造实践育人共同体
   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成为高校、企业和政府之间发力的结合点,对打造协同育人的共同体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各主体之间要想实现完美融合,必须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推动联动机制协同育人的可持续性。
   高校要肩负起培养人才的重责,不断推陈出新,引进先进教育理念,加强前沿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与社会层面的广泛联络;企业要担负起参谋的职责,为高校学生向实践转化提供有力指导并不断加强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增强学生竞争意识、危机意识,从而提高高校培养人才与社会所需之间的匹配度;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着重发挥上层建筑的导向作用,为高校与企业间的协同教育合作做好“后勤保障”。
   (三)建立条件支撑机制,加强实践物质资金投入
   社会实践育人要求各协同主体在合作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支持,形成一环扣一环的“行业链—知识链—学习链”的整体链条,这就需要充分的条件保障。首先,对于实践物质资金的投入要具有导向性,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力量积极参与。对于资金的使用形式、使用限度进行综合考评,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让投入的资金“投有所用,用有所长”。其次,应着重加强校外实践育人平台的搭建,保证校内输出人才可以有效参与社会实践,保障协同育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入。最后,加强协同育人主导力量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对师资力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等的培养。使协同育人能够在正确的指导下开展并进行良性循环。
   不断推进高校、企业协同育人深入发展,促进协同主体之间的有效融合,才能培育出新时代下社会所需的高质量人才,协同育人机制才能落地生根。因此,高校必须做好意识形态建设,实现教育理念、育人模式的转变,企业必须提供恰当平台,实现校内外资源优势互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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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宋宇
  作者简介:王丹(1991-),女,黑龙江肇东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收入分配、协同教育。
  基金项目:综合性大学协同育人机制研究与实践(2019B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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