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耕地质量评价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耕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提升耕地质量是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新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例,对质量建设耕地和新增耕地质量进行再评价,分析项目耕地质量省级等别和国家耕地质量等别的变化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高标准基本农田;耕地质量评价;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中图分类号:F323.2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0.05.088
  耕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提升耕地质量是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1]。《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指出,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我国实施藏粮于地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开展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善设施配套,可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增强农田抗灾能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从而提升粮食产能。随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大力推进,耕地质量也随之改变,项目区内耕地面积的增加以及耕地质量的提升成为判断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成效的重要指标[2]。基于此,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新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研究单元,对质量建设耕地和新增耕地进行耕地质量评价,分析耕地质量的变化情况,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 研究区概况
  黑山县位于辽宁省西部,锦州市最东部。地理坐标为41°28′~42°8′N,121°49′~122°36′E,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土地总面积2 496 km2,现辖22个乡镇,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地势平缓,土质肥沃,耕地资源相对丰富。研究区位于黑山县的东南部,建设规模703.28 hm2。通过开展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等工程项目,新增耕地4.51 hm2,耕地质量建设698.77 hm2,共计80个地块,其中旱地634.29 hm2、水浇地21.97 hm2、水田47.02 hm2。
  2 数据来源与方法
  2.1 数据来源
  研究主要涉及土地利用现状、耕地质量、研究区实际情况以及土壤理化性质等评价数据。其中,土地利用现状资料来源于黑山县土地调查成果(2017年),耕地质量来源于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2017年),研究区情况来源于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评价指标参数来源于实地踏勘及土壤采样的理化性质检验。其中表层土壤质地、灌溉保证率、障碍层距地表深度、剖面构型、盐渍化程度、灌溉水源、排水条件等因素指标根据外业调查结果确定,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土壤酸碱度)等因素指标根据土壤采样检测结果情况确定。
  2.2 评价方法
  根据《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辽宁卷)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等规定,黑山县位于中部平原区,标准耕作制度为一年一熟,玉米为指定作物,其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见表1。
  根据现有成果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获取评价单元因素属性。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中的“分等因素分级及计分规则”,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科学量化分等单元的耕地自然质量分,结合气候生产潜力指数和产量比系数,确定评价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再结合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确定土地利用等指数和土地经济等指数[3]。根据等指数与标准粮产量的回归方程,进行省级等指数向国家级等指数平衡转换。最后根据质量等指数与等别对应关系表确定耕地评定单元的自然质量等别、利用等别和经济等别。
  3 结果与分析
  经计算,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新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4.51 hm2,省自然等分布在12等和13等,面积分别为1.36 hm2和3.15 hm2。省利用等分布在10等和11等,面积分别为1.36 hm2和3.15 hm2。省经济等均为10等。转换后,国家自然质量等为10等,国家利用等为11等,国家经济等为10等。
  耕地建設的省自然等分布在12等、13等、15等以及16等,面积分别为165.56 hm2、456.44 hm2、61.34 hm2和15.43 hm2。省利用等分布在10~14等,其中10等面积82.55 hm2,11等面积539.45 hm2,12等面积1.18 hm2,13等面积70.34 hm2,14等面积5.25 hm2。省经济等分布在10~13等,其中10等地面积622 hm2,11等地1.18 hm2,12等面积45.83 hm2,13等面积29.76 hm2。
  转换为国家质量等别后,国家自然等分布在9等、10等,其中9等地面积81.97 hm2,10等地面积616.8 hm2;国家利用等分布在10等、11等,其中10等地面积81.97 hm2,11等地面积616.8 hm2;国家经济等全部为10等。
  从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成果与建设前耕地质量成果对比可知,国家自然等建设前的10等地有66.39 hm2上升到9等地,其中旱地14.18 hm2,水浇地5.2 hm2,水田47.01 hm2。国家利用等建设前的11等地有66.39 hm2上升到10等地,其中旱地14.18 hm2,水浇地5.2 hm2,水田47.01 hm2(见表2),耕地质量等别总体呈上升趋势。引起耕地质量变化的原因主要有:1)客土、施肥、翻耕等土地平整工程措施改善了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酸碱度等土壤理化性质;2)灌溉与排水工程完善了田间灌排体系,促使耕地旱能灌,涝能排,有效提高灌排水平;3)田间道路的修建,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 结论
  通过对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新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耕地质量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设后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对于新增耕地,应继续加强后期管护,适时开展翻耕、培肥等农业技术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逐步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
  参考文献:
  [1] 尹利娜,樊雷.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更新评价方法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8,24(21):90-92,104.
  [2] 戴淼,崔天宇.耕地质量评估成果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应用[J].西部大开发,2018,3(10):21-24.
  [3] 司徒荣轼,刘平,张志军,等.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耕地质量评价——以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为例[J].广东土地科学,2018,17(2):21-27.
  (责任编辑:赵中正)
  收稿日期:2019-12-21
  作者简介:李红丹(1985—),女,满族,辽宁本溪人,博士,工程师,主要从事土地利用与信息技术研究。E-mail: 2728923511@qq.com。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220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