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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肉中兽药残留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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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生产条件下,为保证养殖动物快速的生长,大量的兽药使用是无法避免的。与此同时,兽药残留部分对人体的危害性日益凸显,对人类的健康威胁严重,兽药残留越来越受到关注。文章以下内容分析了兽药残留的危害性,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关键词]兽药;残留;危害;
  中图分类号:G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7-0317-01
  引言
  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人们越来越关注兽药残留的危害性,在日常的饮食中,十分关注肉、蛋、奶的品质。从目前畜牧业的发展来看,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的畜产品,兽药的使用是保证养殖动物快速生长的重要途径,但是相应产生的兽药残留又威胁着人类健康
  1畜禽肉中兽药残留的原因
  1.1抗生素滥用
  抗生素对于畜禽细菌性疫病感染的治疗十分有效,能挽回大量可能损失的经济。然而,抗生素却并非适用于所有畜禽疫病的治疗,部分养殖户因外在环境的局限性或者依据自身养殖经验,还未将畜禽疫病真正掌握时便采用抗生素药物进行治疗,当药物治疗无效时更换其他抗生素药物甚至联合多种抗生素共同使用,这种情况不但会使畜禽机体受到损坏,并且很容易导致病菌形成耐药性,残留的药物也十分严重,而药物的增多也使养殖者所消费的经济更多,导致养殖成本提升。
  1.2搭配、剂量不当
  不同的畜禽疫病其发病机制也存在区别,在治疗过程中应以具体发病机制、病情发展为根据采取针对性治疗物品,才能使治疗效果及时、有效、安全。然而,大多数时候养殖户在并未明确诊断甚至误诊畜禽疫病时,所采用的药物往往会与畜禽疫病发病机制无关,不但无法治疗疫病,还会使畜禽机体受损。再加上有的养殖户未能全面掌握药品特性及使用方式,在搭配药物、确定剂量时不规范,尤其是超量使用药物,极有可能造成畜禽死亡,使经济利益受损。
  1.3兽药监管难度大
  许多兽药经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商户对那些利润高而来源不明的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采取极为隐蔽的方式销售,加大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的难度。加之现在互联网、物流的开通,部分养殖户直接从网上订购兽药等。有的养殖者在私自使用兽药时通常是根据药物使用要求和畜禽疫病外显特征为根据,并不请教执业兽医进行诊断,一旦错误使用药物不但无法治疗畜禽,甚至会破坏畜禽机体,造成畜禽死亡。即便侥幸活下来的畜禽体内也存留着大量残留兽药。这些因素都增加兽药市场整顿治理的难度。
  2畜禽肉中兽药残留的危害
  2.1影响生态可持续性发展
  兽药残留问题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其影响程度主要是由兽药在环境中的释放量以及这些药物在环境中的降解速度決定的。一些抗生素类的药物在肉制品中的降解速度非常慢,即便是通过加热也不会分解,一些能够降解抗生素的药物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副作用,如极强的溶血作用和肝中毒作用。把含有兽药残留的废弃物随意的丢弃或者堆放,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非常大的威胁。除了这些以外,使用过药物的动物的排泄物等没有经过处理和降解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中,也会对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严重的甚至使周围的生态环境失衡、造成环境污染等。
  2.2药物残留对健康的危害
  1)许多抗生素类药物都有一定的抗原性,从而使一部分人出现过敏反应,这些抗菌药物残留在动物组织内,人食用了这些含有抗菌药物的组织就会引起过敏反应。2)激素类药物可以促进畜禽生长,但过多食用含有这类药物的食品,会影响人体正常激素水平、功能,并有一定的致癌性。3)抗菌药残留的畜产品进入到人体以后,会对人体消化系统中的正常菌群带来不良影响,体内有益的细菌会因为抗菌药物的影响被抑制或者被杀死,导致整个菌群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如果人体长时间的接触这些含有抗菌药物的动物性食品,会让人体产生一定的耐药性,现已发现许多兽药具有致畸、致突变或致癌作用。
  3药物残留的控制措施
  3.1改革兽药管理机构
  首先,明确责任,划清界限。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侧重于政策制定和行政审批工作,而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侧重于具体违法惩处工作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因此,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明确兽药管理机构职能和范围,明确各方职责,确保能够高效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工作;其次,加强国家级兽药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要依托国家现有的兽医药品监察部门成立专门的国家兽医监督管理机构,该机构直接受到国家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双重领导。该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各方具体工作,指导地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和残留检测等具体监督、执法工作;最后,构建垂直化的管理体制。构建垂直化的管理体制可以有效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从而实现兽药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统一。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具有独立性质的兽药监督管理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兽药监督员的管理,以及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具体执法工作
  3.2规范诊断及用药指导
  兽医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的兽医技术水平培训活动,普及药物规范使用、药性与药物搭配标准,使兽医对药物正确使用方式及其副作用充分认识。同时鼓励动物诊疗机构积极购置畜禽疫病诊断设备,提升疫病诊断的准确性,减少养殖者的治疗费用,也使其能与畜禽疫病诊治工作积极配合。另外,在使用兽药治疗畜禽疫病时,必须严格把控使用剂量和时间,防止因过少的剂量无法将有效治疗目的达成或是过量的剂量造成畜禽药物中毒的情况发生。兽医在联合使用两种或更多药物时,对于不同药物之间的化学反应必须充分考虑,将药物配比把控好,合理搭配药物,确保联合用药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
  3.3加大兽药监督检查力度
  兽药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畜禽养殖业的力度,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监督,规范养殖企业用药。对于假劣、违禁药物的购置和使用必须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严格查处。将兽药产品质量抽检数量和产品覆盖面提高,以此有效监督兽药产品质量,全面控制市场中假劣违禁兽药的流入,为养殖企业用药用料提供安全保障。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进行检查,对于养殖环节中抗菌药的违规使用或是将违禁物质加入饲料、饮水中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据相关法律给予严厉处罚。
  3.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通过电视讲座、印发宣传材料、利用乡村集市、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兽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经营者守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加入到兽药监督管理的队伍中来。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尤其是新进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掌握相关知识。
  3.5倡导绿色养殖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证畜牧食品的安全、确保动物养殖业能够可持续发展,1)应大力倡导绿色养殖。全面推广健康、优质、抗病能力强的畜牧品种进行养殖。2)使用绿色环保型的养殖放方式,如要按照不同畜禽、不同生长阶段合理地选择饲料,使用那些标有绿色兽药的药品,并且一定要按照规范进行使用,有用药情况记录;同时,严格按照药物的停药期,动物性产品按照要求适时的选择出栏上市。3)一定不要再饲料中或者饮水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滥用药物,这种动物饲养方式对各个方面都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结语
  在当前畜牧生产中,治理兽药残留的难点问题主要是经费保障和人员队伍的建立还相对较弱。在投入方面,现在的投入能够满足例行检测的基本要求,但是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提高,检测工作也要提高水平,需要增加投入。在队伍方面,兽药残留检测需要一支有专业知识、技能和责任感的队伍。现在队伍基本建立了,但是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参考文献
  [1]郭海勇,杨红梅,张汀.兽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3,24(6):17-17.
  [2]陈一资,胡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分析[J].食品与生物技术学报,2009,28(2):16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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