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方法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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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企业越来越看重建设项目的合理性与合规性,要求实现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但当前企业在认识全过程跟踪审计方面依然存在较多误区,为了真正做好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与造价咨询工作,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行良好的运营措施,以有效控制工程的整体造价,提高项目实行效率。本文则据此分析了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指出了解决措施,以期为此后建设项目的良性运行提供更多的借鉴依据。
关键词: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对策
文章编号:2095-4085(2020)08-0157-02
当前建设单位更为看重建设项目的合规性,对于建设周期较长且规模较大的项目,会要求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但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属于新兴项目,咨询公司与委托单位缺乏正确合理的认识,直接影响了跟踪审计的实施效果。对此,建筑企业应在了解全过程跟踪审計的基础上,将其与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合理区分,并采用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真正将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落到实处。
1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是缺乏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以往审计工作中,工作人员更为看重审计完成后的数据结果,主要检查核对文本信息,将范围停留于办公室,并未真正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不清楚施工新型材料与设备的使用情况,以致无法保证审核工作的可行性与实际性,审核内容没有结合施工程序与技术。另一方面是压价导致延误问题,当前部分施工材料并未合理标价,建筑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监理人员被要求商谈建材价格。但部分审计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会出现虚报材料价格的问题,合同签订时将价格定为优惠价格,而在提货时无法正常取货,供应商还需要根据工程利润调整价格,以致出现延期,无法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区别
首先是负责对象不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合同一般与建设单位签订,但全过程跟踪审计一般代表建设单位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审理,因此一般由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的审计部门设定招投标程序,选择中标单位进行跟踪审计。因此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单位一般向建设单位审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计部门汇报全过程审计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上级审计部门为实际的负责对象。而全过程造价咨询由建设单位确定招投标程序,并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本身为负责对象。其次是服务涵盖范围不同,全过程造价咨询围绕造价控制进行服务,建设项目的造价为主要控制对象,但造价仅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一部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范围较广,还包括造价之外的其他费用成本、项目质量、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合规性内容等。由此,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范围远远大于全过程造价咨询。最后是审核对象不同,全过程造价咨询围绕造价控制工作开展,主要审核材料供应商、分包单位、承包单位等。而全过程跟踪审计除了要审核上述单位外,还包括建设单位本身。且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为项目提供服务的参与单位也属于被审计对象。由此看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核对象远远大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审核对象。
3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对策
3.1 建立完善的跟踪审计制度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科学的审计制度,审核员在开展工作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工程项目特点,严格执行审计流程,确定审计内容。在开展设计工作时,还应合理制定跟踪审计相协调的完善管理举措,保证设计的可行性与科学性,提升全过程跟踪审计效率。工作人员应切实掌握涉及工作的切入点与介入点,以工程建设周期为基准,科学把握跟踪审计的关键点,在全面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高质量的完成审计工作。同时,还应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阶段,找出项目实施的难点,针对不同的审计内容设定科学合理的审计流程,或者采用组合型方法完成跟踪审计。为了充分发挥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作用,建设单位还应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处理的审计机制,科学整合资源,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在事前预防阶段,应明确项目的审计负责人员,合理配置专业的审计工作人员,在事中控制阶段,审核人员应紧密围绕相关的经济活动,保证审计的可行性。比如招投标阶段,审计人员应审查工程量清单,并做好标底的答疑工作,严格审核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的事项。在施工期间还应结合验收记录确定隐蔽工程的建设工作,严格监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在事后处理阶段,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自身的审计经验,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出具审计结果。
3.2 履行跟踪审计监督职能
首先,建设单位应协助审计单位及时了解隐蔽工程的开展情况,指派专门的审计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与勘测,每周安排2~3次,保证监督效果。其次,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核计量支付文件,保证合同项目的顺利执行,提高施工效率。最后,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申报程序的审查工作,针对重大变更事项进行会审核查,得到批准后才可实施,严格控制全过程造价。
3.3 施工阶段的审核监督
一是应合理审查施工阶段各项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二是审查设计单位、工程监理以及承包单位的履约情况;三是审查建设周期,保证符合原定工期;四是审查工程质量,保证全过程跟踪审计与造价处理的落实效果;五是审核工程成本的变动情况;六是审查工程进度款的合理性与准确性;七是审核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明确建设进度。
3.4 竣工验收阶段审核监督
一是审查竣工验收前各项手续的完备性,签署相关的施工报告;二是确定审查竣工验收的小组成员,保证合理性;三是审查竣工验收小组在工程验收期间是否遵循既定制度;四是审查整改工程的落实情况;五是审查验收资料的合理性,并要求将其报送相关的职能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建设档案主管单位提交完整的工程项目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3.5 竣工决算阶段审核监督
一是审核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保证准确性与合理性;二是审核项目后的评估报告,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范围较广,包括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性以及项目工期等方面,因此应由内部审计的角度核查建设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目的在于保证建设过程的合理性与合规性,监督项目参与单位切实履行责任。期间咨询单位全过程参与,在项目建设期间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为企业节省运营成本,并促进后续建设项目的持续经营。
4 结 语
作为现代化的审计方法,全过程跟踪审计被广泛应用至建设项目中,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且可以促进其稳定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期为此后跟踪审计工作提供参考,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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