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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栾少华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快速变革以及社会各条战线的跨越式发展,城乡建设也正进行的如火如荼。本文针对我国城乡管理现状对城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改进的对策。
  1.当前城乡建设发展展望
  (1)城乡发展潜力巨大。现在城市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人口膨胀,建设用地的紧张和交通的拥堵等等原因已经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在一个区域仅靠大城市带动区域非常有限了。在一个区域,一个省,经济情况如何更重要的还是要看城乡的指标。有更多的城乡能发展起来,壮大起来,这个城市整体就发展起来了。沿海一带包括浙江、江苏省不仅有大城市支撑,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城乡经济指标含量都占很大的比例。现在能够有建设的资源,土地建设资源能发展的主要还是在城乡,它的发展空间非常巨大。现在大城市在这一方面很紧张,城乡土地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现在我们的城乡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城市功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包括城市建设应该说处于刚刚起步。
  (2)有很好的发展环境。因为它就是承上启下的经济发展的区域。因为我们要发展农村,农村所依赖的不管城镇化,农村的资源,农村的市场都要依靠城乡,我们又为大城市提供产业链下转移,转移发展空间。所以说第二点是发展潜力,刚才我讲第一个就是城乡需要发展,这里讲的是城乡能够发展。
  2.城乡建设用地的自身特征
  城乡土地利用是一个关系到各方利益的复杂问题,而且由于城乡一般历史悠久,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长期缓慢。具体说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土地利用类型复杂。城乡里包括了一大部分的农业用地,城乡结合部包括了很大一部分工业用地,例如乡镇企业以及各种形式的私营企业办公用地以及厂房用地等。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由于土地权属关系复杂,即使土地资源闲置也很难有效利用,这是限制其发展的一大顽疾;2)很大一部分农业用地可以有效转化为建筑用地。当前由于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发展,国家对农政策的调整,农田集体承包情况很普遍,大部分农民采取将口粮田集中起来交由部分承包者经营,而自己更多的从事三产经营或者去大城市打工等,因此大量农用地资源可以更有效分配,如果条件合适,完全可以转化成建筑用地。
  3.城乡建设用地的存在问题
  (1)目前少数开发商大量开发商囤积土地,出于自身经营步调考虑,致使土地长期闲置,从而形成征而不建、征而不管、征而不拆。这对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统计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城乡在道路建设、相关停车场建设以及其它配套建筑方面跟不上。由于有些新建住宅位于偏远地区,距离市区或商业区较远,故建筑开发商在建筑前期规划上做好统筹,在道路建设方面考虑充分,另外,应在每个小区设置充足的停车位以及其它相关公共配套建筑,保证其建筑的有效性。
  (3)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历史特色和民族特色。有些城乡小镇具备悠久的历史,地方特色很浓厚。故在进行建筑开发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到保留和沿袭地方特色,禁止盲目追求所谓城市现代化,杜绝所谓豪华、新潮建筑形式,减少所谓华而不实的“街心花园”,合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
  (4)城乡土地征用规划混乱,农用地、工业用地、建筑用地等分配不合理现象长期存在。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园林、城市规划部门等协调不够,对新建住宅存在仓促上马的问题。另外,由于部分农村宅基地分布散乱,山区或半山区单家独户现象普遍存在,而平原地区则是建筑密度过高,交通问题一直是老大难。除此以外,城乡工业企业由于规模有限,数量有限,其规模效益以及产业集聚效果达不到,反而盲目扩建厂房,与地方政府协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却长期不出效益,造成大量资源闲置浪费。
  4.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对策措施
  (1)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完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督促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制订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建立耕地征用高税制度,提高耕地征用补偿标准,大力推行“先补后占”制度。
  (2)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城镇化的推进必然带来城市用地需求的增长,必须正确把握城镇化发展形势,适度引导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长。在强调区域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坚持“有保有压”和“非均衡发展”原则,优先保证重大工程及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引导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村镇体系。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区内整合,在空间上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
  (3)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按照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针对全省土地生态环境局部好转,总体恶化的局面,根据不同的承载力提出不同的土地利用调控措施。
  (4)强化区域土地利用调控。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全省经济社会整体结构为目标,以发挥地区优势、推进产业梯次为重点,制定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加强经济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合作,将欠发达地区的资源、劳动力和市场优势与较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技术、资金和管理优势结合起来,吸引发达地区的传统产业向区内的转移,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双赢。
  (5)完善规划实施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和管理立法工作,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条例,建设土地利用规划法规体系,严格执行规划管理法规法律,健全土地执法体制。建立衔接统一、逐级控制的规划体系,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协调。
  
  参考文献
  [1] 许坚,包纪祥. 当前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1(12).
  [2] 陈晓炜,赵世强. 土地利用规划的风险管理[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4(02).
  [3] 杜莺. 完善我国土地规划体系的探讨[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06).
  [4] 林二鹏.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几点看法[J]. 广东土地科学,2003(05).
  
  (作者单位:招远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山东烟台2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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