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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商的风险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文晖 杨静

  摘要:建筑施工承包商正确的态度应当是细致调查存在各类风险的主客观条件,认真分析评价项目风险影响的严重程度,事先编制项目风险应对计划,采取某些防范和转移风险的措施,促使项目风险转化为项目利润。
  关键词:项目管理 系统风险分析与预防 承包商
  
  对施工项目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称之为施工项目风险。这些风险造成施工项目实施的失控现象,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等,最终导致工程经济效益流失,甚至项目失败。现代施工项目具有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与合作商多、与环境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施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系统风险发生概率更高。
  1、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风险
  项目风险因素很多,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条款、按照“近因易控”的原则,即谁能最有效地防止和谁能最方便地处理风险,就由谁来承担该“风险”的原则,要求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分担风险,施工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承担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1.1发包方财务风险
  项目所处国家、地区的通货膨胀、外汇汇率浮动、地区保护、税收政策、物价上涨和价格调整等因素对承包商的财务风险是巨大的。在一些境外项目中,有些合同条款可以避免通货膨胀的风险,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来分担价格上涨的风险,若这类合同条款不存在,承包商将承担通货膨胀的全部风险。另外由于业主经济状况不佳而拖欠工程款致使工程无法顺利进行、或由于意外因素使业主取得外部贷款发生困难、或业主破产等待,都将导致承包商资金无法收回,或者打赢官司无法执行。
  1.2承包商自身管理因素的风险
  由于承包商自身管理因素的风险而引起的经济损失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在进度、质量品质和各类资源的调度工作中管理的不到位,会扩大项目的风险。
  ①工期拖延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修改变更和设计错误、出图计延期;总承包商协调能力不强、分包商施工能力差、分供应供货脱期;总体配套和设备调试不落实、政府部门和行业规定手续不齐(如报监、施工许可证、各种资质的审核以及工验收)等等原因都会致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要求交付竣。
  ②技术质量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总承包商管理不力、业主和分供应商的原材料、构配件质量不符合要求等等,或在施工项目中采用的技术不成熟、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未掌握要点致使项目产生技术质量问题。
  ③安全事故风险
  由于施工人员的过失行为给施工项目带来的损失:如发生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等;由于自然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雷电、龙卷风、洪水、暴风雨、高温严寒、地震、雪灾、地陷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导致财产毁损或人员伤亡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其他间接损失。
  ④项目资源风险
  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因缺少主要关键的技术骨干人员、高级技术工人和配置合理的操作劳务工人而影响工程的顺利展开;不能及时调配大型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建筑物的各类原材料;业主的预付款、工程款和材料款等难以根据施工合同及时到位等以上项目各类管理、人力、材料和资金资源失控,都将影响项目按期、按质、按要求顺利进行造成的损失。
  2、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的措施
  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树强烈的风险意训和危机意识,制定应对风险的有效措施,做到在顺境中居安思危,在逆境中居险思变,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
  2.1加强内部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要避害。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读条款,分析合同文本,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对条款进行拾遗补缺,避免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存在。合同的客观风险法律法规、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如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采用施工合同洽淡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方法,减少合同中的漏洞。要善于在合同中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切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对于劳务层,分包商签订合时应注意将双方的责、权、利交代清楚,尽量仔细,能约束各自的不良行为,有必要时将罚款、扣违约金写入合同,降低自身的风险。对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数量、价格装、交货日期付款方式、违约罚款、纠纷处理的协定。对于量不足、质量劣的情况,扣压货款,或向对方索赔。
  2.2要适应和遵循日趋健全的外部约束机制
  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如在招投标环节已开始全面实施了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在决定投标时应该“三思而后行”,避免发生出现变相垫资现象。加强银企合作,建立银行保函和其他担保互动的关系。对于即将实行全国建设领域强制实行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的改革方案,是施工企业风险转移的有效措施,施工企业应该重视。
  2.3对发包方的资信情况要充分了解
  对订单(工程项目)的来源要有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发包方资金运作情况、银行的信誉要有充分估计,对合同的支付条件以及发包方延期付款条件的制约方法(包括银行保函及利息率)。
  2.4对商业保险的局限性要有充分认识商业保险业只承办纯粹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损失的保险,而且只承办其责任项下的业务,其它损失不属理赔范围,保险人均不赔偿;商业保险业务目前的业务扩展也不能与承包商工作的发展完全同步,所以商业保险条款难以全面反映出施工项目新的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另外商业保险条款中的许多细则、解释于承包商的权益而言具有局限性。所以,承包商不能完全依靠商业保险解决项目风险,必须实行项目自身内部的风险预防。
  2.5积极实施合理的经济补偿
  项目的合理经济补偿是指在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约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灵活运用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合理经济补偿与实施补偿过程中的工作技巧也是对项目风险预防措施成功与否的关键。
  ①及时确认口头变更指令
  业主(工程师)代表通常会用口头指令工程变更,如果承包商不对业主(工程师)代表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此后若业主(工程师)代表遗忘或否认,拒绝承包商的补偿要求,承包商就无凭无据、有口难言。
  ②力争单项补偿,避免一揽子操作
  单项补偿事件简单,业主容易接受,而且能及时得到补偿。一揽子操作,时间长、金额大、问题复杂、业主很有戒心,不易解决。承包商对实在不能单项解决,需要一揽子解决的,应力争在工程建成移交前完成主要补偿谈判。
  ③搞好索赔谈判
  索赔谈判是经济补偿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途径。事先要做好充分准备,对可能碰到情况要做好有所研究;过程中要讲合同、讲事实,重证据、重约定,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合同又要适度让步,机动灵活;谈判中要抓住关键性问题,不要在细节上多争论,关键性问题要坚持,细节上要大度。谈判中一旦出现僵局时,其他人员要建议可暂时休会,不能情绪过激,使一些原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悬而不决,或导致谈判失败或旷日持久,使经济补偿迟迟得不到解决。
  ④编写好索赔报告、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报告应充分提供项目中所发生详细的人、财、物费用计算过程和证明材料。计算过程中证明材料的附件(包括有关签字原件资料)是支持经济补偿有力的事实和证据。同时在事先应给业主或估价师有一定思想准备,不能让业主或估价师有很突然的感觉,这就需要日常的舆论在先,既成事实,取得业主或估计师的理解。根据合同约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及时送出“索赔通知书”与业主或估价师确认,否则过期无效。加强施工项目风险的分析与预防措工作就是为了加强了对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这对承包商、对整个市场的有序和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意义。进行施工项目风险的分析与预防措施的落实,能为承包商提供相对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能促进承包商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确保其合理的商业利润。风险的分析与预防有利于承包商资源分配达到最佳组合,有利于减少项目风险带来的损失及其不良后果。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各承包商之间竞争日趋白热化,施工项目风险的不确定因素也日益增多,项目的实施将会面临更多更大的各类风险,风险损失规模也会越来越大,这些都要求承包商务必重视加强自身施工项目风险的预防和对策,加强自身的项目风险管理。总之,只有将施工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优质完成项目,是减少施工项目风险的前提。而加强施工项目风险的分析和采取相应的对策就是为了更好地赢得承包商合理的利润。
  3、结语
  工程承包原本是一项“高风险事业”,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那种有工程项目,就有收益、利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施工企业在项目上要有盈利,除了要有扎实的基本功,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的掌握外,还要有抵抗外界风险的能力。有远见和有胆识的承包商应善于分析和预测项目风险,懂得采取防范和转移风险的措施,从而使自己成为驾驭项目,风险的成功者,从而促使项目风险转化为项目利润。
  
  参考文献:
  [1]陈光健,徐荣初,叶佛容.建设项目现代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戚安邦,孙贤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夏志宏.国际工程承包风险与规避[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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