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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连蜻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产品创新更是对一国经济有着引领和加速其发展的作用。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面临着外国银行业的全面竞争,因此作为中国银行业主体力量的商业银行必须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来迎接挑战。本文将首先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出影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因素,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监管 政府行为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差,产品的推出重规模、轻效益
  近年来,我国银行创新产品的品种日益丰富,如目前已推出的理财创新产品有百余种,但这些创新产品多以吸纳性、移植性为主,即通过模仿国外或同业的创新产品进行产品研发。
   (二)银行产品品种多,品牌少;单一产品多,复合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
  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大同小异,缺乏特色,社会认同度较低。商业银行的创新产品中低附加值的产品多,而科技含量高、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高附加值的产品有待开发,如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还处在摸索阶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银行产品创新缺乏整体的规划性
  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缺乏长远的设计和规划,缺乏健全的运行机制,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仅从本部门局部利益出发,彼此之间缺少信息的交流,使得产品的开发、管理不系统,产品标准化程度低,规范性差,影响了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整体协调性,导致金融创新和整合的成本过高。
  (四)市场细分不到位,创新产品缺乏个性化,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我国多数银行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产品研发前粗线条的市场划分对客户需求的认知仅停留在表面,导致部分客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五)政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仍左右着商业银行的经营运作
  银行业不仅存在着多头监管,而且对金融产品的品种、规模、价格和交易都实行着严格的管制,“求稳怕乱”,将主要精力放在“管住”上,很少考虑如何为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创造条件。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原因
  (一)历史积累方面的原因
  我国银行是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专业性银行转变为现在市场经济时期的商业银行,仅有十多年历史,在经营管理方面、银行技术设备、人才储备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银行业自有资本金不足、坏帐、呆帐等不良资产问题严重,承受风险能力差。
  (二)金融环境方面的原因
  1.法律法规的限制,阻碍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整合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环境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跟不上步伐。产品创新的要求与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建设之间的矛盾,会使得新兴的产品隐藏着一定法律风险。
  2.金融监管制约着金融创新
  而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和政策性的高存贷利差使得银行无利润压力,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使得银行创新缺乏动力。
  3.社会信用观念淡薄
  在我国,偷税、逃税、商业欺诈等现象时常发生。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的建立落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程度,从而制约了包括银行产品创新在内的经济金融活动的开展。
  4.银行间不正当的竞争关系制约着产品创新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国内银行业的垄断地位,而广大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很大程度上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但利率管制限制产品自主定价,中小银行只能利用非价格竞争方式追逐利润,这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进一步约束了银行产品创新。
  (三)银行内部的原因
  1. 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不能满足金融创新的客观需要
  2.金融产品创新缺乏内在推动力
  3.科技力量支撑不足,影响了金融产品创新和整合的进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策略
  (一)以技术创新为依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当代科技日新月异,在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已被广泛应用的今天,金融产品的研发必须以电子技术为依托。依靠电子化平台,可以使银行产品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大大提高,加大了产品模仿的难度,有利于银行维持产品创新的效益,同时也能使其服务向自动化、简约化方向转变。
  (二) 明确创新战略,加强产品创新的统一规划
  融产品创新并非仅仅是金融产品创新机构的事情,它需要全行各个部门和每一位员工的共同努力。调动一切力量,提高创新效率,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坚持个性化,差异化原则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金融意识的普遍增强,社区金融需求会日益旺盛,对金融需求也日趋多样化,将具有相似需求特征的客户划分为统一类别,以此研发相应产品,也就是根据客户的业务量、资金量、信誉等方面的情况对客户进行分层管理。通过科学的市场细分可以使银行产品的开发更有针对性,更能实现银行效益。产品创新应坚持个性化、差异化的原则,有选择地为不同市场中的客户设计符合其需要的产品。
  (四) 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保护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果
  金融管制是针对业内所有金融机构的全部行为进行管制;而金融监管是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很显然,金融管制会对金融产品的创新加以限制,金融监管则给予金融机构更多创新发展的自由。
  (五)提高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关键在于我国银行业发展模式的转变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模式要从原来以政府主导的模式过渡到市场化的模式上来,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只有这样,才能为银行的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上的保证。而政府要做的,就是把产品创新的权力赋予银行,并积极为银行产品创新创造条件,如金融市场的完善、健全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相应的法规并允许其混业经营等,同时,加强和完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将重心从行政监管转移到市场监管上来,在提高银行经营效益的同时维护银行业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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