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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拉美外交政策的指导思想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 军

  摘要:门罗主义是历届美国政府在制定拉美政策时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思想。历届美国总统在谈及美国对拉美的外交政策时,都会援引门罗主义的基本原则。自1823年12月2日《门罗宣言》发表以来,美国对拉美的外交政策经过了漫长的调整过程,但门罗主义作为美国对拉美外交政策的指导思想的地位始终没有改变。
  关键词:指导思想 《门罗宣言》 门罗主义
  
  一、《门罗宣言》发表的历史背景及内涵
  19世纪初,在西班牙、葡萄牙控制的拉美殖民地上掀起了独立运动。1820年1月和8月,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爆发了国内革命,这使得两国控制的拉美殖民地再次掀起了独立运动的新高潮,各殖民地纷纷独立,成立了新的国家政权。这些革命运动却使远在欧洲的神圣同盟感到惶恐不安。
  在如何看待新独立的拉美各国的问题上,欧洲列强和刚刚独立不久的美国产生了严重的分歧。美国从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主张采取不干涉的态度,并率先于1822――1826年间,先后承认了哥伦比亚、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等国的独立地位。
  欧洲列强站在维护封建制度和欧洲殖民国家利益的角度,主张干涉拉美独立运动,神圣同盟要求法国出兵干涉。但欧洲列强内部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英国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公开反对由神圣同盟出面干涉拉美独立运动。英国外交大臣坎宁向美国提议,由英美同时发表联合声明,承认拉美各国的独立地位,反对再次将拉美各国殖民化。美国的政要们经过激烈的讨论,认为坎宁的建议将束缚美国将来在拉美的行动自由。因此,美国决定单独发表声明,阐述美国的立场。1823年12月2日,美国总统门罗发表了国情咨文,咨文中有关外交方面的内容即后世所称的《门罗宣言》,其中宣言的主要原则构成了门罗主义的精髓。
  门罗总统在致国会的咨文中向全世界宣称:“美洲大陆由于它已获得独立,从此可以保持自由状态,此后不能再被认为是任何欧洲国家用来当做殖民地的地方。”“联盟各国的政治制度同美洲的政治制度是大不相同的。我们认为要把他们的制度扩展到本半球上的任何部分的企图都将危及我们的和平和安全。”“对于现存的任何欧洲国家的殖民地或属地,我们未曾干涉过而且将来也不干涉。”“但是那些已经宣布独立并且维持独立的政府,如果遭到欧洲国家为了压迫它们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控制它们的命运而进行的干涉,我们只能认为那是对美国不友好的表现。”[1] 由以上我们可以看出《门罗宣言》包含了三条重要原则。第一,不准殖民原则;第二,美洲体系原则;第三,互不干涉原则。
  二、 门罗主义的形成与发展
  《门罗宣言》发表以后,经过美国历届政府的不断重申、肯定与宣传,逐渐形成了门罗主义。在宣言发表之初,由于美国实力的孱弱,宣言本身并没有对欧洲列强产生约束力,在欧洲列强眼里,只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因此,门罗宣言发表之后,很快归于平寂。然而,门罗宣言的意义并不在当下,而在于未来。它是美国未来外交政策发展的方向标,对于未来的指导性意义远远大于当下的现实意义。更准确地说,它表明了美国对拉美事务的态度,是美国拉美政策确立的标志。正是基于此种认识,对于欧洲列强殖民美洲的企图和行为,美国时常会搬出门罗主义,提醒他们:“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
  美国著名政治家基辛格指出,从《门罗宣言》直到19世纪末,美国外交关系的主轴便是扩大门罗主义的应用范围。继门罗之后,随着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对外扩张野心的不断膨胀,美国在美洲大陆的扩张达到了新的高潮。美国的领土扩展至太平洋沿岸。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门罗宣言》的地位逐渐凸显。美国的政客们也根据实际利益的需要,对门罗宣言作出随意的解释。门罗宣言中所包含的防御的一面逐渐淡化,其进攻性日益凸显出来,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的充实、丰富着自己的内涵。
  1845年12月,民主党总统波尔克在他第一个年度咨文中重申了门罗总统提出的对美洲政策,着重论述了“不准干涉”和“不准殖民”原则,声称美国不能默许欧洲对北美洲的任何干涉,只要出现此种苗头,美国绝不退缩,立即抵制。[2]此后,又“多次重申门罗主义是‘既定国策’,强化了门罗主义作为美国外交政策原则的地位,为美国的‘介入’来阻止非美洲人的‘介入’寻找理论依据”[3]波尔克对门罗原则的重申,大大提高了这些原则在美国外交政策体系中的地位。虽然直到1853年这些原则才正式冠名以“门罗主义”名称,但从门罗咨文到门罗主义的演进过程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已大体完成。[4]
  门罗主义在其演进的过程中衍生出一些新的政策:1872年,格兰特总统宣称,“本大陆的任何领土都不得被视为可以向某个欧洲大国转让的对象。”首次把这项绝对的“不转让”原则添加到门罗主义的神圣原则之中。西奥多・罗斯福1904年声称:拉美国家“如果胡作非为,或者软弱无能,致使文明社会的联系全都松掉,那么,到头来就需要有一个文明国家对它干涉,而美国不能忽视它在西半球的责任”。也就是说在西半球,美国出于门罗主义的需要,不得不“行使国际警察权利”。这就是著名的“罗斯福推论”。[5]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两大对立集团开始形成。为了拉拢美国,英国也逐渐接受了门罗主义以及美国在美洲称霸的事实。英国首相贝尔福于1902年2月表示,“我们欢迎美国在西半球扩大影响,我们不想[在美洲]殖民,不想改变[美洲的]均势。不想获得[美洲的]任何领土。我们没有丝毫干涉美洲大陆任何政府的意图。所以,[我们对]门罗主义没有任何怀疑”。[6]英国对于美国在美洲独霸地位的承认意味着门罗主义的目的已经达到。
  19世纪末期为了更好控制美洲,美国将泛美主义与门罗主义结合起来,成立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又称泛美联盟。泛美主义主张全美洲各国实行联合建立一个美洲联盟或联邦。泛美联盟建立后,美国与拉美各国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形成了泛美体系,该组织成为美国控制拉美的工具。
  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通过对拉美国家实行了军事占领与财政控制等手段,使大部分拉美国家落入美国的掌控之中。至此拉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的后院和美国人的美洲,自《门罗宣言》以来美国历届政府控制拉美、称霸美洲的梦想终于实现。此后美国要做的就是由争夺对拉美的主导权到维护在拉美主导权这一角色转变。
  但这并不意味着门罗主义的终结。它继续充当着美国控制美洲、排斥他国在拉美势力的角色。二战之后,美苏争霸是国际政治的主轴。拉美也是两国争夺的战场。为了稳住自己的“后院”,遏制苏联的扩张,美国决策者在实践中修正和发展着门罗主义。1980年代,美苏在全球范围内的争夺掀起了新高潮。针对苏联和古巴在中美洲的渗透,美国总统里根提出了里根主义,它的核心就是把“共产主义扩张势力推回去”。里根的加勒比湾倡议是作为经济发展计划提出来的,但它的真正用意是出于战略考虑,美国政府担心加勒比海地区经济的长期停滞,会加速社会动乱使该地区各国容易受苏联、古巴的影响。因此,里根政府试图通过增加对加勒比海地区的投资和贸易来加强同这一地区的联系,扩大美国的势力,削弱苏联、古巴对这一地区各国的影响。[7]冷战之后,国际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拉美地区形势也出现了新的特点。有鉴于此,为了维持和巩固自己在拉丁美洲的地位,美国政府调整了对拉美政策,“将自由市场、民主政治作为拉美政策的新基点。建立西半球自由贸易区及西半球民主共同体成为既定目标”[8]。

  《门罗宣言》已发表了将近200年。在此期间,美国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对门罗主义做出新的解释,丰富着门罗主义的内涵。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将拉美作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争取和维护美国在拉美的霸权地位的精神没有变。美国不同于欧洲旧殖民主义国家,在民主化浪潮盛行的今天,美国试图通过建设美洲自由贸易区来间接控制和影响美洲。在可预见的未来,美国是不会放松对拉美的控制的。
  三、 门罗主义的评价
  毋庸置疑,门罗主义在美国外交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门罗主义作为美国对拉美外交政策具有指导性的意义。但后世对于门罗主义的评价却存在着误区,这种误区主要认为是门罗主义保护了拉美的独立运动。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当时的国际背景下,美国作为一个新兴国家,不论是其经济实力还是军事实力来说,都是十分弱小的。即便是在1890年,美国经济已在世界经济中占有相当份额的时候,它的军事实力仍是微不足道的,美国陆军的排名甚至在保加利亚之后,海军也比意大利要小。在当时弱肉强食的时代,一切都要靠军事实力来决定。与欧洲列强相比,美国仍然是一个二流国家,欧洲才是国际关系的中心。美国建国之后提出的孤立主义外交政策是这种实力地位的真实反映。因此,门罗主义从一开始被提出,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在拉丁美洲,门罗主义也没有受到普遍的欢迎。领导拉美独立运动的革命领袖西蒙・玻利瓦尔也认为门罗宣言不具有震撼世界的重要性。
  事实上,在门罗宣言发表后,欧洲列强干涉拉美独立革命的行动基本上已经夭折。神圣同盟中的“欧洲宪兵”沙俄忙于争夺欧洲霸权,已经停止了向美洲扩张的计划。法国也放弃了重新征服拉丁美洲的企图。所有这些都表明,在《门罗宣言》发表时,神圣同盟干涉拉美革命的危险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如果把这些功劳归于《门罗宣言》的发表,显然是错误的。19世纪初期,拉美独立革命之所以没有受到干涉,其中英国的态度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当时英国对拉丁美洲的贸易额占英国对外出口贸易额很大的比重,在门罗宣言发表之前的1809年和1811年,对整个拉丁美洲地区的出口占英国全部出口额的35%。[9]因此,如果在拉美恢复西班牙的殖民统治就意味着英国与拉美贸易的中断,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是不会坐视不顾的。拿破仑帝国覆灭后,英国的外交政策又重新回到保持大陆均势的传统外交思路上来。因此,英国对法国企图干涉拉美革命、防止法国东山再起,一直抱有极高警惕。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并非由于《门罗宣言》的发表阻止了,欧洲列强对拉美进行殖民的野心。
  全面、客观的评价门罗主义,既不能脱离门罗主义产生的时代背景,又不能忽视美国发表门罗主义的初衷。在《门罗宣言》发表之初,美国同样也是一个刚刚走出战争的国家,并没有完全摆脱英国的威胁,根本没有能力去保卫其他的国家免受侵略。因此,有关门罗主义使拉美各国免遭再次被殖民地化的言论是不可信的。美国发表《门罗宣言》初衷在于,防止其他欧洲强国染指拉美地区。但是,美国并没有赤裸裸的宣称拉美是自己的,而是祭出了意识形态的大旗来谋求美国自己的利益。这主要是因为:门罗主义的形成在美国具有深厚的政治文化渊源。最早到达北美大陆移民的清教徒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他们对整个世界承担着一种责任,即将“文明”传播给其他非文明的落后地区,使后者脱离苦海,这种观念深深地根植于美国文化之中。同时孤立主义也是美国独立战争以来外交政策的主要特征,华盛顿认为,新旧世界政治制度不同,美国不应卷入欧洲的纷争。但华盛顿所说的这种“孤立”并不是指美国独立之初的13个州,而是整个美洲大陆。因此,门罗主义在发表之初就已经确定了它的适用范围,即整个美洲大陆。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门罗主义是以意识形态作为掩护,掩盖美国对拉美野心的宣言,是美国民族利己主义的产物。美国根据不同时期的利益需求,随意加以解释、补充,由此成为美国对拉丁美洲进行侵略的指导思想。
  
  参考文献:
  [1]徐世澄:《美国和拉丁美洲关系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4月第一版,第23――25页
  [2][3]陈乐民:《西方外交思想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9月第一版,第106页
  [4]杨生茂主编:《美国外交政策史1775―1989》,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11月第一版,第127页
  [5]陈乐民:《西方外交思想史》,第109页
  [6]杨生茂主编:《美国外交政策史1775―1989》,第232页
  [7]徐世澄:《美国和拉丁美洲关系史》,第256页
  [8]宫少朋主编:《冷战后国际关系》,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2月第一版,第105页
  [9]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剑桥拉丁美洲史》第三卷(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1994年4月第一版,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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