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环评中点面结合估算污染源强及制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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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 奇
[摘要]污染源强和制约因素分析是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该文结合作者的经验,提出点面结合的方式,能够使污染源强和制约因素更加科学和实用。
[关键词]规划环评污染源强制约条件
1问题提出
区域规划环评主要是针对区域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层次性、累积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规划内容既有短期的,一定位置确定的项目,又有许多长期的,笼统的概念性要求。造成区域规划环评中既具有明确污染物排放量和制约要求的项目,又有无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和制约条件的地块。因此如何合理确定污染源强及制约条件,是区域规划环评的重点内容之一。
2思路与方法
2.1 把握规划指导思想、建设性质和原则,确定区域产业结构与总体发展目标需求,确定污染类型和主要制约因素
在规划指导思想、建设性质和原则中对区域开发进行了定位,明确了产业集群、开发的时序、空间分布、区域资源等。分析这些资料就能够从中判别出污染类型和主要制约因素。
制约因素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2.1.1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2.1.1.1水环境制约因素:包括纳污海域、地表水和地下水
2.1.1.2环境空气制约因素: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气象
2.1.1.3固体废物制约因素:包括收集和处置场所
2.1.1.4土壤环境制约因素:包括开发现状和补偿措施等
2.1.1.5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包括动植物、景观、水动力等
2.1.2 资源制约性因素
2.1.2.1水资源制约因素
2.1.2.2能源制约因素
2.1.2.3土地资源制约因素
2.1.2.4社会资源包括人口、基础设施等
污染类型主要考虑水、气、声、渣等方面。
2.2 根据规划的时间顺序和空间安排,分析不同时期不同位置的污染源强及制约条件,特别要关注重点污染源
区域规划基本上都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近期的开发和重点污染源较为明确,如石化为主,则从炼油开始到一些中下游产品的规模、产品、工艺技术都基本确定,初选位置也基本确定,通过类比调查就能够确定出较为具体的污染源强、位置和占用的面积;中期和远期的项目较为模糊,一般只是按照一、二、三类工业进行分割,对于这些项目确定具体的污染源强就比较困难。根据我们经验,一般按以下方法确定:
2.2.1 水污染物
区域规划中通常按照综合用水指标法或地块属性分类计算供水和排水,不考虑具体项目的供水和排水量,但在规划环评中通常有部分大型项目是比较明确的,这些项目的用水量和排水量可通过类比调查得到确定,因此应根据具体项目占用土地的面积,从相应的工业类型区中扣除,得出工业用水量和排水量。生活用水量应根据人口定额确定,公建用地也可按照相应定额确定。某规划提出的用水指标见表1。
表1 某规划用水指标
用地性质 数量
(hm2) 用水指标
(m3/d hm2) 用水量
(m3/d)
公建用地 11.75 200 2350
工业用地 154.36 550 84898
道路广场用地 24.93 20 498
对外交通用地 5.96 25 149
绿地 63.36 10 633.6
生活用水 1.5万人 0.08m3/d 1200
小计 89728
不可预见量按10%计 8973
合计 98701
该规划中,工业用水量为84898m3/d,而产业政策中有水暖器材,占地面积为60hm2,根据类比调查此类工业用水量仅为20m3/d hm2,应扣除水量达31800m3/d;而生活用水定额为0.08m3/d,与我省的定额0.18 m3/d差了0.1 m3/d,应增加1500 m3/d。
用水量除考虑上述计算量外,还应注意工业回用水率和污水回用率,同时要考虑区域生态需水量等。
对污染物的排放量通常可以根据相应的排放标准确定,但也要考虑环境容量的要求,最终核定出允许排放量。例如污水在某海域排放,根据GB18486―2001《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混合区的规定,污水排往开敞海域,排污口允许的混合区面积≤3.0km2,混合区边界计算出无机氮浓度为0.50mg/l,超过二类海水标准,此时污水厂排放氨氮按照排放标准值,就不能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
2.2.2 大气污染物
根据总体规划,先核定大气污染物中主要常规污染物如SO2、NO2、烟尘、粉尘等;再根据产业结构确定特征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估算采用重点污染企业估算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方法。除重点污染企业外,其它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按照允许排放总量原则进行估算,估算方法为:根据本地区污染气象特征,大气环境现状,当地政府划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级别等,以GB/T3840-91推荐的模式与参数,研究规划区内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例如:某工业区拟设原油加工能力为400万t/a,占地面积约100公顷,根据类比调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约1500t/a;若按照三类工业区计算约为300t/a,结果少计算了1200t/a。
2.2.3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量估算原则:重点污染企业估算与单位面积排污量相结合的方法。规划区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业固体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此外,施工期间还有建筑垃圾等临时性废弃物。固废发生量的预测按以下几类分别进行预测分析: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煤渣、粉煤灰、一般工业废料;
危险固废:包括废催化剂、残液、重金属污泥和废渣;
污泥: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生活垃圾:主要为生活过程产生的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产生量:
预测公式为:Vx=S1×M,其中Vx为预测年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产生量(t/a);S1为排放系数;M为工业用地面积。
污泥量:按照0.3×BOD5的量;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模式如下:V生=fv×Nt,V生――生活垃圾产生量(kg/d);fv――排放系数(kg/p•d); Nt――工业园人口总数(p)。
3结论
通过综合分析确定污染类型和主要制约因素,能够把握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通过点面结合方式计算污染源,能够将规划的不确定性和特性有机地结合,相对准确地计算出污染源,为规划评价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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