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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红英

  [摘要]城市化进程主要包括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移的过程以及非农产业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收入差距通常会引起劳动力的流动,通过历史时间序列的分析表明,收入差距确实和城市化水平有因果关系;另外对不同产业收入的分析表明,在服务业工作的农民更容易在城市定居。缩小城乡劳动力收入差距、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策略主要有:改革完善现有制度,创造良好的人员流动环境;引入市场竞争。实现农民素质长期有效得到提高;提高农村市场化水乎,帮助农民实现职业转变等。
  [关键词]城市化;收入;相关性;市场化
  [作者简介]李红英,河北金融学院管理系讲师,硕士,河北 保定 071051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7―0040―03
  
  一、城市化进程相关理论分析
  
  城市化包含了三方面的内涵,即人口的城市化、空间的城市化和乡村的城市化。其中人口的城市化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包括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移的过程以及非农产业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配第一克拉克定理指出,一个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在三个产业间的分布将发生从第一产业转移到第二产业,然后再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变化趋势。而刘易斯一费景汉一拉尼斯模型以古典主义的理论为基础,采用了完全竞争条件下资源流动的市场分析法,在二元经济的两个部门中,只有工资的高低,即劳动力的价格来决定劳动力的流动方向和数量,因此,在此模型中,只要假设条件存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就会自然地流向现代工业部门。哈里斯一托罗达模型中指出人口流动的两个主要约束条件是城乡工资水平差异与城市正规部门所能提供的就业概率。
  城市化水平测度方法主要有两种:(1)城市人口比重指标法,即城市人口除以区域总人口。该指标虽然简单明了,反映了城市化的本质,但是只能大致、粗略反映城市化水平,难以包含全部内涵,也无法反映全面状况;(2)复合指标法,分为经济类(EC)、人口类(P)、社会生活类(s)、生态环境类(EE),但因为计算较为复杂,且采取不同指标体系的地区无法比较,因此,目前世界公认的指标方法是城市人口比重指标。
  
  二、城乡劳动力收入差距与城市化进程相关性分析
  
  日本城市化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初始阶段、加速阶段和稳定阶段。1950―1977年间,日本的城市化转变加速,城市化水平由37%上升至76%,年均增长1.5%,这期间日本的工业生产增长8.6倍,也促进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与日本相比,美国的城市化加速阶段在1880―1950年。此时期美国人口较少,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生产成本不断降低,竞争力不断提高,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重要条件。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始于15世纪的圈地运动,农民属于被动迁移,城市化过程也较为残酷,这与我国的现状不具备可比性。世界城市化进程表明,当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达到30%左右时,城市化将进人高速发展期,根据第5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2000年城市化水平为36.09%。因此,在此选用与中国城市化进程环境相似且数据可得的日本作城市化加速阶段研究。
  
  (一)日本城乡收入差距与城市化水平时间序列分析
  日本的城市化加速阶段从1950年开始,到1990年后进入稳定阶段后,城市化水平改变不大,根据可得数据年限,选取日本1953―1990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数据来自日本统计局官方网站。
  对收入差距(CJ)和城市化率(CSH)数据首先做平稳性检验,本文选用单位根检验法(ADF法),检验结果(表1)显示两个变量序列均为一阶单整I(1),满足进行协整的条件。进行johansen协整时,协整方程设定为有截距无时间趋势项,根据AIC准则和SC准则,选取最优滞后期为2,检验结果见表2。结果表明在两个变量间可能存在一个协整方程,对残差序列e再做单位根检验,检验量统计值ADF显著小于1%临界值,因此可以认为估计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CJ和CSH具有协整关系,即收入的差距与城市化率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为确定收入差距与城市化改变之间的因果关系,进一步作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滞后期仍然取2,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显著水平上,拒绝了两个原假设,也就是说,CJ和CSH互为格兰杰原因。具体检验结果见表3。
  
  
  (二)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与城市化水平实证检验
  选取我国1985~2005年的城乡收入差距和城市化水平进行实证分析,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2003年、2006年)。回归结果显示DW数值较低,存在自相关现象。引入残差自回归项AR(1)消除自回归影响后,检验结果显示回归结果可以接受。为分析工业从业人员收入与服务业人员收入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进一步选取1985~2005年工业平均工资与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GY)、服务业平均工资与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FW)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
  
  (三)结论分析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对于农民来说,迁移到城市后可能带来的更高的收入、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的平等机会等等,这些都是居住在农村得不到的。社会发展到某一个适合的阶段时,会出现爆发式的农民向城市流动。通过对日本历年数据的分析表明,在城市化的加速阶段,农民在向市民转变(而不是仅仅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收入的增加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推动力。因此可以得到结论,即城市化进程的快慢确实和城乡收入差距相关。
  尽管城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数量众多的农民工提供了工作岗位,但在城市工作的农民能够最终定居在城市的却很少。表4模型二的回归结果显示服务业对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更有帮助,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大多数服务业的进入门槛较低,不需要很多的劳动技能;二是服务业的工作对象更具广泛性,在服务业工作的农民工需要经常性接触城市居民并熟悉所在的城市环境,因此更容易适应城市的生活,并进一步在当地定居。
  
  三、建议与对策
  
  (一)改革完善现有制度。创造良好的人员流动环境
  目前农民进入城市定居面临较多的障碍,如房价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子女受教育问题、收入问题,等等。要提高城市化水平,政府要不断改革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逐渐取消城乡户口的差别,实现全面的公民户籍政策;对农民工聚集的工种和企业要加强社保监管,保证农民工在特殊情况下,如疾病、失业、工伤等意外出现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提供廉价的过渡房,使进城工作的农民有较为稳定的居住场所,从而有更好的生活质量;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考学难、受歧视等问题,使农民工的子女拥有与市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另外,从城市化发展的角度来说,农民进城后从事第三产业更容易在城市定居,因此,政府应给予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更多优惠政策和关注,如加强劳动监管、增加创业指导、提供平等发展平台等,以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社会。
  
  (二)引入市场竞争,实现农民素质长期有效得到提高
  要使农民长期在城市居住而非“候鸟式迁徙”,除了提供给优惠的定居政策外,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增强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是提高收入进而定居城市的根本办法。地方政府为农民提供价格较低的、有针对性的短期培训班是最常见的方法。但是政府的大包大揽会出现许多负面效应,如投资多、效果差、培训内容不适合市场的需要,等等。而且在知识日新月异的时代,短期培训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要使农民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长期保持比较高的收入,一方面应在农民素质培训中强调知识更新、终身学习;另一方面,政府应逐渐把农民培训的工作交给市场完成,政府只负责对培训市场的监控和引导,这样在市场竞争的介入下,培训主体才会更加注重实效,农民所接受的培训才能和市场需求更加吻合。
  
  (三)提高农村市场化水平。帮助农民实现职业转变
  城市化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农业人口向非农业转移和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聚集。由于人口和空间的限制,农村本身很难真正实现城市化。而提高农村市场化水平有助于实现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即农业人口向非农业的转移,因此,农村市场化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是给农民提供良好的职业转变平台,如顺畅的融资渠道、优质的信息服务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从事与农业相关的二、三产业,如农产品销售、物流、农产品加工、信息中介等,这样在提高收入、转变职业的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责任编辑:舒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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