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义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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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永兰
【摘 要】目前国内外关于民族主义定义众说纷纭。在分析研究已有民族主义概念的基础上,本文试图重新定义民族主义,即民族主义是指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建立于民族共同体基础之上的维护和扩大本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权益的思想观念、理论思潮和实践活动,以促进本民族的生存、独立和发展。
【关键词】民族;民族主义;权益
【作 者】花永兰,河北省委党校副教授,法学博士。石家庄,050061
【中图分类号】C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6)03-0012-004
Redefinition of nationalism Hua Yong Lan
Abstract :Different people may have different definitions of nationalism at home and abroad. Based on the concepts defined before, the present article is supposed to offer a new definition, namely, nationalism refers to the concepts, theoretical trends of thought and practical activities based on national community for the purposes of safeguarding and increasing its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duration of historical development in the human society so that it can realize the existence, in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of its own nation.
Key words : nation nationalism rights and interest
民族主义产生于近代欧洲,在由欧洲向全球范围扩展的过程中,它促进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增生,同时也引发了暴力纷争,带来了国际秩序的更新与变化。美国政治学家伯恩斯说:“每个国家的爱国者都咒骂其他国家的民族主义,而认为自己的特殊的民族主义牌号是可贵的和高尚的,这一事实使理解民族主义复杂化。”①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民族主义。
从构词法上来讲,民族主义是由“民族(nation)”和“主义(ism)"两个部分构成的。②1789年流亡英国的法国人奥古斯丁・巴洛首次使用将其合而为一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用来指称推翻封建君主政体的一种社会力量。③民族主义是在民族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民族就没有民族主义。“每个民族的民族性不仅规范和决定着整个民族的行动,而且也成为民族主义的渊源和根基之所在。”④那么,我们首先就得弄清什么是民族呢
民族的定义很多。1913年,斯大林在其《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中,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民族特征的论述,结合对当时欧洲和俄国民族实际情况的分析,在批判和借鉴第二国际一些社会党人思想观点和资产阶级学说的基础上,首次对民族下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性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⑤具体来说,民族是指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形成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基本特征,同时它又是一个稳定的共同体。对于这个定义,尽管包括原苏共在内的中外学术理论界一直都存在争议,但迄今为止它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中仍然具有权威性地位,是一个“基本上适用于对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形态和现代民族形态的界定”,⑥“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具有普遍性”。⑦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指明了民族的“六个特征”,找到了区别不同民族的标志,划清了民族与其它人们共同体的界限,⑧因此具有相当广泛的适用范围。
民族主义直到今天依旧是一个模糊不清的范畴,似乎每个民族主义问题研究者都注意并重视过民族主义定义甚至下过自己的定义。19世纪英国学者白芝皓就认为,“你要是不问什么是民族主义,我们以为都知道它是什么,但你要是问起它是什么,就不知道了。”⑨美国学者海斯认为,“关于爱国主义、民族性和民族主义的历史和属性的系统和总体的研究,在任何语言中都不存在。”⑩由于民族主义在不同的历史环境和社会结构中往往呈现出不同的涵义,国内外许多民族主义研究学者都深知民族主义概念很难全面把握。这首先是因为民族主义有各种各样的形态,它既是某种情绪和情感,文化情结,思维风格,行为方式,社会和政治运动,又广泛应用于所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领域,并与其它社会冲突、运动和意识形态纠缠在一起,并且在不同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具有不断变化的特征。民族或民族主义除了语言的多样性和模糊性之外,它们始终处于发展过程之中也是定义民族主义存在困难的原因。民族主义形态经过不断演变,内涵和外延始终不尽一致。梳理已有的民族主义定义,大体上有如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民族理论研究1.情感论。这种观点认为,民族主义是民族成员的一种意识,所有人应当对本民族及其利益效忠。“民族主义是一种心理状态,即个人对民族国家的忠诚高于一切。”[11]民族主义指“个人从情感上归属祖国,通过民族认同获得身份认同和自尊,具有爱国的内在动力”。[12]
2.利益论。利益论强调保护共同体的利益,认为“民族主义是期望或加强一个民族的或文化的同一性,而当其受到威胁时;或者期望改变或创造这种同一性,而当其感到不足或缺乏时。”[13]民族主义的基本含义是“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特别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民族利益,以对抗其他民族的文化和利益。”[14]
3.学说论。认为“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政治原则,它坚持政治与民族的单位必须一致”,并断言,没有现代的国家政权,就没有民族主义问题。[15]民族主义是“政府唯一的合法形态是民族自我统治的政府”的一种学说。[16]
4.实践论。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寻求和掌握国家权力并以民族主义理由证明这种寻求和掌握国家权力行为正当的运动。“民族主义应追求民族利益,是为民族生存、平等、独立与发展服务的一种社会实践运动。”[17]“随着民族主义在欧洲从少数思想家的信念转化为一种激励政治运动的教义,民族主义概念的政治层面越来越突出,其核心内容成了建立民族国家,并在此后维护或增长本民族国家的权势、威望和内部凝聚力”。[18]
5.阶级论。认为民族主义是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是它们观察、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原则、纲领和政策,特点是抹杀阶级矛盾,企图以民族斗争取代阶级斗争。[19]
6.意识形态论。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目的在于为一个社会群体谋取和维持自治及个性;它要求民族国家应该成为个人效忠的目标。[20]民族主义是一种强化民族意识、密切民族情感、维护民族传统,突出民族特点、强调民族利益的思想形态,属于“一种政治意识形态”。[21]
7.综合论。卡尔顿・海斯经过研究已有的主要民族主义概念之后,曾经做出过较全面系统的归纳:民族主义是一种历史进程,在这一过程中,民族主义成为创建民族主义国家政治联合体的支持力量;作为一种理论的民族主义,它所提供给实际历史过程的理论、原则或观念;民族主义包含着一种政治运动,如特定的政治党派行动;民族主义是一种情感,意指一个民族的成员对本民族国家有着超越于其他的忠诚。[22]这一定义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吸纳百家,博采众长,目前已具有较广泛的认同。这种定义法在我国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采纳。[23]他们的共同点在于,民族主义不仅是一种情感和心理要素,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而且是一种政治要素,更重要的还是一种经济要素,即“建立在强烈的民族主义感情基础上的现代国家的兴起是工业革命合乎逻辑的历史反映”。[24]
上述提到对民族主义的种种不同理解并不是说要接受它或者是反对它,而是借此在对民族主义的解释中应该各取所长。尽管民族主义定义莫衷一是,但多数学者在界定民族主义概念时还是存在一些重要共识的。
首先,民族主义是对待民族问题的思想观点、理论政策以及在其指导下追求本民族生存和发展权益的社会思潮和实践运动。
其次,民族主义属于历史范畴,有其历史起因、动力和背景。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产生、形成和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种国家的价值观,包含着对一个国家的认同感,竭力建立和捍卫这个国家。它所指的民族是主权独立实体下一国的国民,在此意义上民族可以等同于国家。
第三,民族主义是以民族共同体为依托而产生的一种强化民族意识和情感、维护民族传统和特点、强调民族利益的思想观念,是唤起本民族一致对外的全民性行动的最具感召力的符号象征。
第四,民族主义具有强烈要求区分本民族与他民族的特点,包含着天然的排他性。这种排他性,既可以表现为对外来侵略和异族压迫的反抗,又可以表现为对于他族的同质化要求和倾向。
第五,它是一种基于民族特点的情感,属文化范畴,它可以发展为一种最具民众动员力的社会、政治和文化运动,并以“民族”为动员机制,其意识形态以“民族”为核心概念。
最后也同样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前述众多的民族主义定义,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民族主义其实是一种内容相当广泛、含义非常深刻并且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现象。反思许多既有定义,可以发现一个“主要缺点就是把民族主义视为单一的现象”[25]。
上述共识成为中外学术界交流和沟通的重要基础,是互相对话的桥梁。不过尽管如此,中外学者对于民族主义的理解和把握还是有所差别的。西方学者大多强调民族主义的泛文化和心理特征,把民族主义定义在精神层面,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了物质层面的作用,这虽然对于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研究民族主义有启发意义,但是他们过于强调民族主义的主观意识性和存在的永恒性,忽视了民族主义的阶级属性;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揭示了民族主义的文化与宗教因素以及个人与民族的关系等,但忽略了决定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和政治因素,从而使民族主义不可捉摸,从而淡化了其意义,因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26]而国内有些学者由于过分强调民族主义的阶级性而忽略了民族的文化性与价值观,也有失偏颇。
厘清民族主义定义有利于该问题的研究,但陷入繁琐的定义考证和深究似嫌尚难。笔者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民族主义是指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建立于民族共同体基础之上的维护和扩大本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权益的思想观念、理论思潮和实践活动,以促进本民族的生存、独立和发展。这个定义包含了如下丰富的内容。
首先,民族主义具有历史性,即民族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历史因素造成的。历史上的各种民族关系,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相互地位的变化是促成民族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内在要素。
第二,民族主义具有某种独特的共同性。它不仅提供了群体认同的基础,而且显示出这种认同是与众不同,即它往往以整个民族或国家为认同和归属对象,而不是以较低层次的乡土观念为衡量标准,也不认同较高尺度的全球主义或普世主义,体现了特定的历史方位所决定的某种特殊的共同性。
第三,突出民族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诉求。它往往从本民族的立场出发,以最大限度的追求和维护本民族或民族中某一团体的各种利益为根本目的,以寻求和利用政权统治或阶级利益的合法性依据以及资源动用手段。它最一般的要求是求得本民族的生存、独立和发展。现阶段“只有永远的利益”论生动地体现在各个层面上的民族及民族主义含义当中。[27]
第四,民族主义具有现实性。民族主义的现实性决定了它的发展轨迹始终保持与时代同步。它的发展和演变既受到时代的制约和世界格局的影响,同时也会推动世界格局的演变并影响时代的变化。
最后,民族主义具有综合性。一般来说,民族主义并不是某种孤立的行动,任何民族主义都是在一定思想观念、理论基础指导下开展的;同时,任何理论思想都会以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等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民族主义实际上是民族认同思想、学说和运动的统一。
从学术角度看,民族主义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十分丰富的概念。仅从所含内容来讲,它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均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因此,定义和理解民族主义时需要在一定的客观历史条件下才能进行。
应当指出,任何民族的民族主义都同该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具体的利益要求相互结合,从而在表现形式、政治要求和经济文化利益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即每个民族中盛行的民族主义都体现着该民族的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尽管民族主义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态,但其中隐含着某种一以贯之的东西,如有萌发和唤醒民族意识、弘扬民族文化的文化民族主义;有争取从自治到独立的政治民族主义;又有建立民族国家之后,要求掌握国家经济命脉,要求经济平等,形成统一的民族市场和建立独立自由的民族经济联系,要求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的经济民族主义等。冷战之后,民族主义除了在政治领域表现出分离要求外,在经济和文化诉求方面也有发展的势头,完整体现了民族主义要求生存、独立和发展的强烈愿望,是民族主义的本质内容和基本属性,具有较广泛的认同。随着社会变迁和人类进步,民族主义内容会越来越丰富。
注释:
①[美]麦・伯恩斯:《当代世界政治理论》,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458页。②民族主义对应的英文词是nationalism,作为后缀的ism最初来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其含义为:act,practice(行动、实践);state or condition(状态或条件);doctrine or theory(理论或原则)。See Merrian-Webster's College Dictionary, tenth Edition, 1998, p.621.③ 马起华:《政治学原理》(下册),台北,1985年版,第1080页。④ 李宏图:《民族与民族主义概念》,《欧洲》,1994年第1期。⑤《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94页。⑥ 龚学增:《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⑦ 刘先照:《关于民族的几个基本问题》,《民族研究》,1999年第2期。⑧ 宁
骚:《民族与国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9页。多数业内学者通常称有“四个特征”。⑨Walker Bagehot, Physics and Politics, London: 1887,P,20, From Otto Bauer, The Nation, in Gopal Balakrishnan (eds.), Mapping the Nations, London: Verso,1996, p.39.⑩Carlton Hayes, Essays on Nationalism,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28, p.2.[11]Hans Khon, The Idea of Nationalism, A Study of its Origins and Background,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46, pp.10-11.[12]Daniel Druckman, Nationalism, Patriotism and Group Loyalty: A Social 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 Mershon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 Supplement to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pp.43-48.[13]John Plamenatz, Two Types of Nationalism, In E. Kamenka (ed.), Nationalism: The Nature and Evolution of an Idea, 1976, pp.22-23.[14]徐
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0页。[15]Ernest Gellner,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 Limited, 1983, p.1.[16]Elie Kedourie, Nationalism, London, Hutchinson and Co.(Publishers) Ltd., 1960, p.9.[17]Louis Snyder, The Dynamics of Nationalism, Readings in its Meaning and Development, New York, D.Van Nostrand Company, Inc., 1964, p.23.[18]时殷弘:《民族主义与国家增生及伦理道德思考》,载资中筠主编《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页。[19]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330页;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5页;柳洪亮:《当代民族主义评析》,《新疆社会经济》,1999年第6期。其他如《民族词典》、《辞海》、《国际时事辞典》等也有类似的解释。[20]Anthony D. Smith, Nationalism, A Trend Report and Bibliography, Current Sociology, Vol.21, No. 3, 1973, p.26; John.T. Rourke,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n the World Stage,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1997,p.140.[21]郝时远:《民族分离主义与恐怖主义》,《国际政治》,2002年第5期。[22]Carlton J.H. Hayes, Essays on Nationalism, The Macmillan Company, New York, 1928,pp.5-6.[23]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程人乾:《涡流:20世纪民族主义潮汐透视》,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24]西奥多・A・哥伦比斯 等著:《权利与正义》,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71页。[25][美] 格雷戈里・格利森著、徐建民译:《当代的民族主义》,《国外社科信息》,1992年第15期。[26]《马克斯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52页。[27]英语nation一词兼有汉语中“民族”和“国家”两种意思,而汉语的民族一词既可用文化层面(或国内各个民族)的nationality,ethnic group,又可用政治层面(主权国家)的nation来表示。
〔责任编辑:覃乃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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