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有条件构筑新的“区域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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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国平
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后发展沿海地区”应构筑“区域增长极”。针对广西北部湾地区还处于后发展地区的实际,应努力形成能够集聚经济活动的区域增长极。笔者认为,钦州已经具备了形成广西北部湾地区“区域增长极”的条件。这里关键是做好“三大”,一是大港口、二是大工业、三是大保障。大港口是前提,大工业是根本,大保障是基础。
能够带动区域特别是大尺度区域的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其自身应该具有相当大的人口和经济规模,要求拥有推动性的主导产业和创新行业及其众多关联行业,通俗地讲就应是一个经济中心。作为一个后发展中的港口城市,依托港口发展临港工业扩大经济规模首先要求港口建设先行,港口规模将影响到整个临港工业规模乃至整个经济规模,因此建设大港口是形成“区域增长极”的前提。
实现后发展沿海地区的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快工业化步伐,尤其是在区域增长极上形成具有强大辐射带动作用的主导产业。依托港口优势,发展临港大工业,才能真正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形成名副其实的增长极。大工业能够增强产业集聚效能以及和周边地区的产业经济技术联系,形成区域产业发展的组织核心,从而带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
建设大港口,发展大工业,还必须以大保障为基础。尤其是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设满足大物流需求的交通基础设施,打造能够充分保障“区域增长极”自身以及辐射带动腹地发展的新空间格局。其次要提升支撑增长级的城镇发展水平、规模以及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第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本建设力度,以适应大建设、大发展对于人力资本的巨大需求。第四是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大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
在“区域增长极”形成与发展中,经常是出现重发展、轻保护,重竞争、轻合作,重建设、轻管理,重效率、轻公平倾向。在钦州构筑“区域增长极”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以下四大关系:
大发展离不开大环境,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应该始终贯穿在发展过程中。钦州将“大旅游”作为三大发展目标之一,重视“发展与保护”的统一。同步实现“大港口、大工业、大旅游”目标,是科学发展观在发展思路上的一个体现。
大发展要体现出大分工和大合作,作为“区域增长极”不仅应该自身得到发展,更要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在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中,钦州应加强和我国其他沿海发达区域尤其是珠三角的产业、技术和市场联系;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实现合理分工;建设共同市场,加速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推动整个北部湾地区的协同发展。
大发展将带来大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是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速。钦州已经意识到这一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应努力探索利用先进理念(新公共管理、城市与区域治理、公共参与等)、先进方法手段、先进模式来管理“区域增长极”,建设充满活力、绿色和宜居的区域性港口中心城市。
大发展是为了实现大和谐。要充分意识到“区域增长极”形成和发展中可能带来这样或那样不和谐的问题,如区域间以及城乡间差距扩大,收入分配不合理、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等。应切实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以实现又好又快地将钦州建设成为广西北部湾地区的“区域增长极”。(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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