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慈善文化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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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 晴
最近,世界第一富豪盖茨决定两年内淡出微软公司的业务,专力从事慈善事业。世界第二富豪、“股神”巴菲特决定向慈善基金会捐资37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交由盖茨夫妻的基金会管理。这两件事都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盖茨和巴菲特均为美国人。在美国,慈善文化有相当长的历史(与美国国家的历史相比而言),有其独特的理念和做法。据说,美国慈善文化主要基于一种新教理念,即富人只是财富的社会管理人。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财富是私有的,但在道德和价值层面,超过生活需要的财富就是社会的。
19世纪的美国富豪卡内基写了“论财富”一文,被称为“财富福音书”,简明而直率地阐明与此相关的理念。
卡内基认为,把多余财富作为遗产让亲属继承,虽是人之常情,却往往给接受人带来利少弊多的影响。“我给儿子留下了万能的美元,无异于给他留下了一个诅咒。”他对国家征收累进遗产税的做法表示欢迎,认为“国家通过征收遗产重税表明,它谴责自私的百万富翁的毫无价值的生活”。卡内基毕竟是白手起家的财富拥有者,因而具有超越金钱的生活体验和价值意识。
卡内基认为,处置多余财富,让其真正有益于社会是一种本领。“赚钱需要多大本领,花钱也需要多大本领。”他不大主张把财富零零碎碎地分给老百姓,而是采取办企业的方式管理,其目的却是为了公众利益。卡内基本人办了有名的基金会,向贫困人群、教育和文化事业提供资助。当前,盖茨的慈善活动也是通过基金会方式进行。卡内基认为,不分对象地大发善心是人类进步的障碍,济世救人之举主要应考虑如何帮助那些能自助者。
卡内基认为,富人的责任是“成为生活简朴无华的典范”,将多余收入视为由其管理的信托资金,让有思想而且认真的人精心筹谋运用。富人行为是否得当应由“明达的公众情绪”判断。富人应在生前处置好自己的财富,使之有利于公益,“死时越有钱,死得越丢脸”。
马克思称美国是一个“既无时间概念,又无暇去清除旧世界意识的特殊的新世界”。卡内基就生活于这样一个进行着“朝气蓬勃而又狂热的物质生产运动”的“新世界”里。面对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贫富差距和摩擦,他产生了上述理念,即“恰当地管理财富,以使同胞手足之情能维系贫富之间的和谐关系”。从历史上看,他的思想对维系美国社会起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影响力迄今仍在,所以值得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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