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最在意用何种方式选何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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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奔胜
日前,江苏省公推公选产生的21名省管领导干部,在接受省委集体谈话后终于顺利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而此前的一年多时间里,江苏已采用同样的办法选拔任用了近400名党政领导干部。与以往较大规模变动干部所不同的是,江苏省这次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历时近2个月,参与竞争和推荐的人数多达5000人,公布的21个职位吸引了1100多人报名,先后组织了两轮38场民主推荐;更多的优秀人才被纳入选人视野,实现了在多数人中选人的初衷。这些都是传统的委任制无法起到的效果。而从干部群众的“热议”中不难看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触动的是整个社会的神经,老百姓最在意我们的执政党,用什么样的方式选什么样的人。
如何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来,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新的办法当然只能在改革中探索。江苏公推公选21名省管领导干部,无疑把这个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其深刻的意义不仅是产生了一批好干部,更重要的是为我们执政党选人识才推开了“一扇窗子”。当前,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必须对党管干部的实现形式进行丰富与创新。长期以来,我们更习惯的是“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这种选拔方式当然也发现了一批批优秀人才,使得我们的事业能够一步步推向前进。不过,随着外部条件的不断变化,传统选拔方式的弊端渐显。在少数党的组织中,党管干部往往被异化为“少数人管干部”,甚至是“一个人管干部”,滋生了用人上的权钱交易,极大损害了党的形象。同时,在干部队伍当中也容易出现只谋官不做事,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升迁去留靠人身依附等不良倾向。江苏实施的公推公选至少实现了三个层次的角色转变:一是党的组织部门不再直接“摸人头”,而成为程序的制订者和执行程序的指导者、监督者。二是被选拔的干部从幕后走到了台前,由被动挑选变成了主动竞选。三是党组织的用人决策权由原来的前置变成了充分执行程序后的末置。为此,党管干部的原则被丰富为党用民主的方式、公开的程序、公正的结果来实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
选干部、当公仆,从来都要坚持党的意志与人民群众的意志的高度统一。但从传统的方式看,落实前者的办法多一些,而对后者的作用重视的不够。事实上,干部是生活在群众中间的,干部的德才表现群众最清楚。依靠群众选人、选群众公认的人,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江苏的公推公选就是把群众公认作为重要的选人依据,把干部的提名权交给了人民群众,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仅大大增强了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度和选出干部的公信度,也进一步营造了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关心、参与和支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浓烈氛围。江苏的实践表明,群众参与面越广,满意程度就越高,而保证群众参与的关键,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的方法,扩大民主参与的范围,提高民主决策的水平,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让千百双眼睛一起来识别评价人才,达到依靠多数人选人的目的。
扩大民主必须贯穿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中共中央颁发的一系列文件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干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中选拔、考核、管理、监督等哪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干部群众的参与。公推公选既是江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长期积累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也为该省进一步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公推公选还只是初步解决了干部“上”的问题,对好程序选出来的好干部如何防止“变坏”,公推公选并没有作出制度上的回答。虽然干部人事领域内的一点点探索都会令人兴奋不已,但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希望干部制度改革是一揽子方案,而不是“半截工程”。对于江苏的改革设计者而言,需要尽快拿出与公推公选相配套的干部考核、管理和监督的机制,真正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局面。人们希望江苏能在“公评公议”、“公论公免”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促使公推上来的干部健康成长、奋发有为。
[责任编辑: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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