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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五” 展望“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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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残联理事长叶舒习:
  “十五”期间,苏州市残疾人工作全面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残疾人帮扶工作,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帮扶机制,将残疾人帮扶工作纳入全社会救助体系。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完善市区特困职工扶贫解困救助机制的意见》,对贫困残疾人以及特困残疾职工实施全方位的社会帮扶与救助。二是修订出台苏州市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市残联依据国家、省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针对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本市现行的优惠扶助政策规定进行梳理和研究,会同38个部门与单位重新修改制定了《苏州市优惠扶助残疾人的若干意见》。三是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城镇重残无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了重大突破。
  (二)积极落实地税部门代征就业保障金,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是扶贫解困的最有效措施。自省由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文件下发后,我市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将此作为残联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市残联多次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协商地税代征工作方案,召开各市、区残联理事长会议贯彻落实。通过地税代征保障金这一经济手段,促进了按比例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财政局、地税局、残联《关于委托地税部门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苏府办〔2005〕46号),市地税局还向各市、区地税部门转发市政府的文件,并且规范了操作流程、征缴依据、征缴范围、征缴标准和征缴办法与时间。
  (三)巩固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残联组织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苏州市在县级残联组织建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关于切实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将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明显成效。各市、区加强镇、街道残联的组织建设。凡在区划调整或人事变动,需组建或调整班子的,都及时地做好了组建或调整工作。镇、街道残联都有了固定办公场所,聘请了残疾人联络员,制定了联络员工作职责,以“四个统一”为着力点,深化残疾人服务机制。
  (四)全面实施“三助一给”康复项目,康复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
  研究制定了《苏州市贯彻省特困残疾人“三助一给”(助听、助明、助行、免费给药)康复项目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具体工作要求,市残联牵头协调,并具体组织实施。苏州市在省下达各项任务指标的基础上,扩大了救助面,确保特困残疾人都享有康复医疗扶助,同时把“三助一给”康复救助项目,列入了《苏州市优惠扶助残疾人的若干意见》。同时,苏州市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父母没有工作单位的少年儿童,免缴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十五”,苏州市各项残疾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残联的干部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完成“十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贯彻实施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们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
  健全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落实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实施康复援助计划,完善康复服务体系;
  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残联服务设施建设。
  在抓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项工作。我们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实现“两个率先”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
  
  
  大连市残联理事长李扬:
  “十五”期间,大连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采取一系列扶持政策,投入专款8600余万元直接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大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成使用,10个区市县及开发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部建成并取得良好效益。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8万余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2.46万例白内障患者在白内障复明工程中重建光明,其中7000余例贫困患者得到免费治疗,大连市被辽宁省确定为白内障复明工程试点城市;4万多贫困残疾人家庭得到帮扶救助,1.3万余名残疾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1.1万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为800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发了轮椅,7000余名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得到资助,500余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安居工程中改善了住房。人文关怀有效显现,重新修订了《大连市扶助残疾人规定》;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大连市被评为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残疾人自强精神充分展示,大连市及区市县残联配齐了残疾人干部,600余名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走上了工作岗位;大连市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上共获奖牌300余枚,其中金牌100余枚;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气息的残疾人自强典型。扶残助残氛围日渐浓厚,社会各界捐资助残1400余万元;青年志愿者、红领巾小分队助残行动坚持不懈。
  “十五”计划的实施,使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实现了新的飞跃,是扶助政策、措施出台最多的五年,是政府和社会倍加关注、投入最多的五年,更是广大残疾人平等共享、受益最多的五年,为“十一五”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着力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和质量,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遵循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综合发展;保障权益,依法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强势发展;全面推进,和谐发展。我们的发展目标是:残疾人事业向现代化目标全面推进,残疾人生活整体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各项残疾人工作巩固和发展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争创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市城乡12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广大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5万名城乡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4万名城乡残疾人实现就业;残疾人生产生活水平普遍提升,1.2万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以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等生存权利;建立残疾人文化体育训练基地,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区市县残联领导班子配齐残疾人干部;加强残疾人法规建设,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不断扩大残疾人事业国际影响,争取外援、促进发展;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人道主义社会氛围,大力倡导扶残助残新风尚,创建爱心城市。
  “十一五”期间,我们要积极有效地重点实施如下“三大”发展战略:
  一是城乡残疾人就业多元化战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安置残疾人就业,逐步实现由简单劳动型向管理、技能型转变。继续做好集中就业,特别是要大力推行分散按比例就业,进一步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同时有关部门要更多地为残疾人优先提供适合的公益岗位,也可组织农村残疾人异地务工就业,使城乡有就业能力和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实现就业。

  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系统化战略。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相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城乡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要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已经纳入低保和处于低保边缘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着力探索并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集中供养,以及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等,协调各有关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制定出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能更多地惠及广大残疾人,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是扶残助残社会化战略。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积极营造弘扬人道,爱心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高举人道主义的伟大旗帜,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的新残疾人观,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要巩固和发展我市作为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的成果,不断拓展无障碍设施建设规模,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继续组织好“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义工助残”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全国首批爱心城市评选活动。 ▲
  
  
  烟台市残联理事长徐崇旭:
  “十五”期间,砚台市残疾人事业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和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一)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我们制定组织实施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各个年度的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在每年度的工作安排上,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向社会公示承诺,定期进行调度、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二)注重加强残联的组织建设。目前,烟台市、县两级残联全部实行了计划单列,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残联专职理事长、残联专职干部或聘请了专职干事,城镇社区聘请了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村居建立了残协组织,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四级组织网络。
  (三)注重发挥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能动作用。近几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坚持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残工委的综合协调职能,我们制定了残工委工作细则、明确了职责分工,确定为残疾人办实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四)广开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力。在资金的筹集上,我们主要通过“三条渠道”:一是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各级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二是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三是多渠道募集福利基金。
  (五)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实施赶超发展,整体工作跃上新台阶。
  1.劳动就业工作实现新突破。
  2001年出台了烟台市88号政府令,颁布实施了《烟台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2年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残保金全由财政或机关事业保险处代收,企业由地税代收的办法,有力推动了以征收残保金促安置就业的办法。
  2.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新发展。
  为此,我们对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实行了“三免一补”的义务教育,对中高等残疾人教育实行奖励补助学费。对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我们采取各级残联自办培训,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培训,用残疾职工的企业实行岗前、岗中培训相结合的路子,在培训中,全部实行免费。
  3.扶贫救助工作实现新成效。
  首先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其次是实施开发式扶贫。对有劳动脱贫能力的残疾人,辅之以必要的扶持手段,通过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实现脱贫目标。从2001年开始,我们组织实施了残疾人从业脱贫工程,市、县两级财政连续3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787.38万元。
  4.康复救助和康复训练与服务实现新成就。
  我们在整合资源、健全网络、落实责任、加大救助方面狠下工夫。首先是健全市、县、乡、村、残疾人家庭五级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其次是实施重点工程,制定出台了《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的实施意见》等十几个专项康复救助意见。“十五”期间共投入康复扶持资金1400万元,是“九五”期间的3倍多。
   “十一五”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烟台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上半年由市政府召开会议,总结“十五”工作,研究部属“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关于“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总的思路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重点抓好三件事情:康复、扶贫、就业。康复工作,继续突出“两个”重点,即“康复救助、康复服务”。深入开展专项康复救助活动,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覆盖面;依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康复网络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每个乡镇(街道)和城镇社区、农村中心村庄全部建立康复站,聘请康复服务指导员,根据服务质量发放补贴。到2010年,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稳定的康复救助和有效的康复服务。扶贫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好“四个工程”:从业脱贫工程,按照“十五”的做法,“十一五”期间,每年扶持1000户贫困残疾人,帮助残疾人选定帮扶项目、购置生产资料、落实帮扶人;危房改造工程,每年至少安排200户,争取用5年的时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基地扶贫工程,发挥扶贫基地的作用,安排、辐射带动残疾人脱贫,“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市区建立巩固扶贫基地5处以上,每个基地至少辐射带动100名残疾人脱贫;结对帮扶工程,深入开展“手拉手”、“结对子”、“青年志愿者”等帮扶活动,全市结对总数达到1万对以上。就业工作,重点抓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强化完善保障金征收手段,实现残保金应收尽收。建立市残疾人就业基地,探索建立残疾人庇护工场。▲
  
  
  洛阳市残联理事长刘峥伟:
  回顾我市“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我首先想到的是五年来为残疾人朋友做了哪些事情。
  一是为视力残疾人的服务。“十五”期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试点城市,市残工委制定并下发了《洛阳市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实施办法》,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我们进行了学习培训,社区调查。为521名盲人朋友进行了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其中有50余名盲人朋友在商贸市场创办了盲人经商一条街,收入良好,他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信心和能力得到了增强。
  二是为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服务。“十五”期间,我们为近千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积极开展“洛阳特奥”活动,以此为契机,加强与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的联系,指导和组织智残人及亲友协会的工作。我市已开办了四所培智学校。市残联批准成立了“特奥”协会,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社团注册,使社会上更加了解、关爱和携手这个特殊的群体。
  三是为精神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服务。为解决贫困精神病人吃药难问题,“十五”期间,借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之机,市残工委制定了“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方案”,市残联统一组织病员到医院做病情鉴定,建立档案。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了免费药物救助。市残联联合专门医疗机构共同指导和组织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开展康复交流及宣传活动。
  四是为聋人朋友的服务。“十五”期间,经过各级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机构的努力,共使895名聋儿开口说话,为377名贫困家庭的聋儿配上了助残助听器,在爱心人士的捐助下,为5名贫困家庭聋儿免费植入了人工耳蜗,总价值近百万元,为20余名聋人大学生进行学费救助,为聋人朋友每年举办迎新年长跑比赛,依托聋人协会为聋人朋友举办了多项文化体育活动。

  五是为肢残人朋友的服务。“十五”期间我们连续三年开展“百人站立”行动,为565名肢残人朋友救助安装了假肢,利用国家彩票公益金为57名贫困肢残儿童进行了矫治手术,各县(市、区)残联与曹仲值基金会及其它慈善机构合作为3600名肢残人朋友无偿捐赠了轮椅和辅具。
  回顾过去,我们的残疾人事业伴随着国家社会发展的大局,已经步入了一条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面对现实,我们的残疾人事业仍在经历着许多危机和困难,老的困难仍然是起点底、基础弱,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面临着相当多的问题和难关;新的危机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个社团组织蓬勃兴起,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如果失去了创新精神,失去了和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就会失去做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主体的资格,如果不能在事业发展上开拓创新,就会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再次拉大。
  展望“十一五”,我们确定的残疾人事业工作思路是树立理念,注重四化,突破重点,夯实工作,推动活跃,全面完成“十一五”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首先,各级残联和每一位残疾人工作者要树立以残疾人为本,宣传和实践人道主义的理念。把残疾人的需求和认可作为每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举人道主义大旗,努力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的需求。
  其次,依据国家社会发展的大局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趋势,注重残疾人工作的农村化、基层化、个性化、社会化。经过“十五”的努力,“十一五”拓展的方向在农村,十几年来,广大农村残疾人相对城市来讲所受惠及很少,不能再拉大这种差距,我们的工作重心要向农村转移,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农村残疾人服务。
  基层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在残疾人事业的拓展阶段,基层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现出来,要将工作重心下移,要把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委员配备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要给予经费保障,要充分协调利用社区资源,保持基层工作的创新与活力。
  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是我们今后工作中需特别注重之处。残联是集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我们以前强调统一多兼顾个性少,注重个性体现在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个性服务给了我们新的服务理念,也给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活力。
  “十一五”纲要继续把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作为指导原则之一,这也是由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所决定的,要不断创新和总结,熟练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为残疾人服务,为社会服务。
  展望“十一五”,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确定了六项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圆满完成洛阳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二是表彰和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集体;三是建设洛阳市残疾人教育培训及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3000万元;四是做好调查研究,出台我市对残疾人新的优惠办法;五是每年举办全市残疾人专项运动会,选拔和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六是认真组织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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