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赢”的股份扶贫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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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年扶贫攻坚,丽水市的贫困面逐渐缩小,到2003年底,贫困人口剩下11963人,其中特困人口11398人。在这些贫困人口中,绝大多数为无劳动能力或有简单劳动能力的人,其中残疾人占了大多数,他们通过多年的扶持仍难以脱贫,成为扶贫工作的最难点。面对这最难脱贫的“两无一有”(无劳动资料、无固定收入、有简单劳动能力)或“三无”对象(无劳动资料、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丽水市残联积极探索,寻找到了一条“三赢”的股份扶贫模式。2003年下半年,通过在松阳县白龙茶厂、青田县万山乡绿林农经贸有限公司、缙云县新建镇“醉仙湖山庄”休闲中心、饲料厂和养殖场试行这种扶贫模式,丽水市残联共安排了30名有简单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就业,使他们脱了贫。
何谓“三赢”的股份扶贫模式?即股份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为出资的政府或部门所有,使用权归企业,收益权归扶贫对象;政府或部门以残疾人的名义在企业注入一定股份,通过持有股份对企业经营进行有限监督,并通过把获得的股份收益归扶贫对象所有(“三无对象”只能获得股份分红收入),促使“两无一有”对象在企业里积极劳动(有简单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在企业里承担简单劳动),使有简单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获得劳动工资收入,从而帮助贫困对象脱贫致富。我们把这种通过分散股份的四种基本权利为出资的政府或部门、企业和扶贫对象三方所有的扶贫模式,叫做“四权三分”的股份扶贫模式(见图式),也叫“三赢”的股份扶贫模式。
“三赢”的股份扶贫模式使企业、扶贫对象和政府或部门都成为赢家。
对于企业:一是补充了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二是为部分因工作简单或工作量小造成工资低而难以找到工人的简单工种找到了出路;三是有了政府或部门的投资和监督,企业经营更为规范有序,且在决策过程中可以获得更多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对于扶贫对象:第一,解决了就业问题,不必再为找工作而奔波;第二,每人每年至少可以获得工资收入4500元,股份收益500~500元,总计收入在5000元以上,解决了家庭的生计问题,从而实现脱贫。
对于政府或部门:首先,解决了“两无一有”对象的就业问题和“三无”对象的生活问题;其次,因为稳定的股份保底收益和政府或部门的关怀,调动了扶持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在接受扶贫的同时为企业为社会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再次为了得到预期的稳定的股份收入,接受扶贫的“两无一有”和“三无”对象可以长期稳定在某个企业里;同时,政府扶贫工作中把造血功能交给企业,不再承担具体的企业经营,从而避免了经营风险,保证了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还有,政府或部门以少量股份的形式把扶贫资金投向效益较好的企业,投入达到最小化,且随着企业的发展又能做到保值增值;最后,政府或部门把扶贫资金投向中小企业,部分解决了难以贷款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弥补了银行贷款不足问题。
附:“四权三分”的股份扶贫模式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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