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新准则与旧制度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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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丽伟
摘要:财政部于2006 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与现行会计所得税制度相比新所得税准则具有一些新的特点。本文对新准则所得税与旧制度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对比, 总结出在新准则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及挑战并对此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
Abstract:Ministry of Finance in February 2006 issued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8 - Income Tax", with the existing income tax system compared to the new accounting guidelines for income tax has some new features. In this paper, the new guidelines on income tax 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old system were compared, summed up the criteria in the new enterprises are facing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and to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所得税 对比分析
Key words: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Income Tax,Comparative Analysis
作者简介:武丽伟,女,1970年9月生,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学学历,会计师。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5-0068-01
当今世界的经济趋势是全球化、一体化。作为经济交流的“商用语言”的会计也应该顺应潮流,朝一体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所得税作为会计应用中的重要内容,在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有着重要作用。新准则明确提出所得税会计核算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作了巨大调整,并规定了一些可操作的具体规范和制度,对企业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所得税新旧准则的差异化分析
新准则主要就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旧制度相比,会计重心由原来的利润表转向了以资产负债表,从而使新准则中计税基础、会计处理方法等发生了很大变化。
(1)核算基础不同。所得税会计处理是按照会计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进行处理的方法。旧制度中存在的差异是时间性差异,新准则中存在的是暂时性差异。
(2)核算观念不同。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念―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旧制度执行的是收入费用观,新准则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观。在新准则中明确指出了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3)核算方法不同。旧制度所得税其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方法,按照新准则规定,所得税核算方法将原会计制度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中的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亏损弥补的方法不同。我国现行的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可以用向后递延五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旧制度对所得税处理中规定的对可用以后盈利弥补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新准则规定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
(5)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不同。旧制度中要求在企业会计科目中设置"递延税款"科目来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需要转销的数额。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按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税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减值确认不同。旧制度所得税处理没有对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而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二、所得税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核算方法影响。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原准则的完善和规范,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所得税信息,为企业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更为可靠的决策依据。与原准则相比,新所得税准则改变了企业许多现行的会计核算方法。
(2)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必然影响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影响企业的净利润。企业应认识到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对会计核算流程和财务系统进行改进,以正确计算所得税。"新准则"所得税制度使得损益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会计利润相配比,减少由于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不一致产生的税后利润的波动。
(3)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影响。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顺利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有着重要的影响,会计人员面临专业技术和实务操作方面的挑战。
三、企业为应对新准则的变化而应采取的对策
(1)广泛进行所得税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应该加强对所得税会计的宣传,通过研讨会、报刊杂志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所得税会计学术活动,进一步研讨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协调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所得税会计发展思路。
(2)建立企业的所得税会计的法律规范。建立企业所得税会计要求有严密的法律规范。
(3)企业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丰富和更新了内容,规范的提出了会计处理与核算方法,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更职业的判断能力,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强化所得税会计观念。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节约支出,增加收入,是今天的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所得税对企业的组织形式、财务安排、交易方式等都有影响,
企业进行决策时必须考虑所得税这一重要因素。正式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能确保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目前,所得税会计是我国会计的一个薄弱环节,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因此我们要借鉴、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制度,实现与国际所得税会计制度趋同,使我国的所得税会计不断得到完善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财会[2006]3号的《企业会计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财会[2006]18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 3、《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析》 财会月刊(会计)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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