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激活农村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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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 洪
近年来,重庆市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6年底,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06.3万人,其中一半以上转移到市外务工经商,达361.5万人;市内转移344.8万人,占48.8%。
按照劳均5亩耕地标准测算,我市农村尚有约200多万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这仍然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如何激活农村劳动力要素,让更多的富余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四个途径着力。
――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劳务输入地职业培训体系,失业农民工与城镇下岗职工享受同等再就业培训政策。鼓励城镇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订单式农民工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在政府支持下,鼓励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市场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承担不同比例的培训费用分担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就业管理体制,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各级劳动部门就业管理范畴,与城镇劳动力通盘考虑,总体规划,改变只管市民不管农民的局面。健全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就业信息平台,培育打造劳务品牌,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的职业技能鉴定和从业引导等服务,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
――建立健全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针对农民工多从事高风险、高强度工种的现实,强力推行农民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特别是在建筑业和采掘业,企业必须为所有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针对农民工家庭养老的现状,建立健全以农村承包地收益为基础的农民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外出务工农民就医之间的矛盾,探索建立“一个平台、两套标准、城乡统筹、均衡服务”的城乡居民医保模式。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的财政支持力度,将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创新农民工管理服务体制,建立以流入地为主、以流出地为辅的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新体制,将农民工纳入流入地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解决。
(作者单位:重庆市委财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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