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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政务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赵治山 张 妍

  [摘要]世界各国的警务改革可以划分为职业化(由无到有)、专业化(由小变大)、现代化(由大变强)和社会化(由线变面)四次警务革命。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加速转型期和人民内部矛盾集中突发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民本化警务建设为核心的第五次警务革命,探索和实行打防结合、预防和化解为主的警务工作新模式,这不仅是新时期加强警务建设的新要求,也是新时期加强政务建设的新要求,更是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
  [关键词]民本政务;民本警务;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0)12-0058-02
  
  
  一、民本警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民本警务建设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围绕公安工作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现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振共兴,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包括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法行政的服务准则、公众导向的服务模式、绩效评估的服务考核和过错必究的服务责任等基本内容。实践中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科学强化警务工作职能,即进一步明晰和强化公安部门保一方平安的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做到职能准确到位而不错位和失位。二是科学转变警务工作方式,即从强硬和简单的打、堵、截转变为人性化的预防为主、疏导为先、目标同向和警民同心,使违法违规者不敢、不能、不去违法违规,不仅真正形成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良好态势,也化解了大量的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赢得百姓的满意和拥护,取得事半功倍的公安工作绩效,为保稳定、保平安、保和谐、促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成为新时期忠实履行政务职能的典型代表。
  民本警务的基本目标是,发案少、办事公、服务好。民本警务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是依靠人民、行使民权、惠及民生、顺从民意、服务群众。
  近两年来,通过开展民本警务建设,本溪市全部案件下降率位居辽宁省第一位;全部命案破案率达到100%,在全省公安系统名列第一;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市级单位,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排查化解矛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公安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步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全国公安“三大建设”的排头兵;在本溪市统计局城调队开展的点调测评中,群众对本溪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28%,创本溪公安工作历史最高水平;通过人本化的警务工作,实现了107个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低成本和高绩效,位居全省首位。
  
  二、本溪市民本警务建设的特征
  
  1.明晰政务主题职能――始终坚持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着力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把保一方平安作为民本警务建设的第一职能和第一主题。一是大力完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体系。二是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四是狠抓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五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六是加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实现点上控得住、线上巡得勤、面上管得严、块上守得牢,确保一方的平安和稳定。
  2.服从中心工作大局――始终坚持以保障经济建设为己任,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把保一方发展作为民本警务建设的重要职责。一是组织开展“公安民警进企业保平安促增长”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清障开道、保驾护航。二是实行绿色通道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三是实行挂牌服务,为企业发展打造便捷环境,实行“面对面”、“零距离”服务。四是实行维权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平安环境。2009年以来,本溪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为企业排除各种安全隐患6700余处,化解内部矛盾3300多起,全市400多家企事业单位带着锦旗和感谢信,走进公安机关看望慰问广大公安民警?熏实现公安工作与经济建设大局的有机融合和同振共兴。
  3.科学践行以民为本――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公正感为核心,着力提升执法为民能力,把为民服务作为民本警务建设生命线和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推进全局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二是加强执法程序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执法方式建设,始终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讲究警务艺术,善于用和谐的思维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对待群众,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和温暖。四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构建法规完备、程序严密、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切实让公安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加强案件集中审核,全面实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和集中审核。截至目前,全局共在网上办理治安案件8000多起,实现“三无”,即:无有理上访告状、无被政府法制部门纠错、无行政诉讼败诉,群众的公正感和信任感明显增强。
  4.高效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着力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把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新要求作为民本警务建设的重要使命。一是树立民本至上的警务思想。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百姓诉求重于一切、群众愿望先于一切的“三个一切”警务理念。提出要尊重人的价值、注重人的感受、体现主人的地位;提出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危险,认为如果政务工作不能体现群众的意志,甚至成为群众的对立面,再强大的警力也将不会有用武之地;提出要积极主动地寻求把盾牌化成积极因素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积极探索和建设民本警务新模式。二是扎实开展“千名民警进万家”活动。2008年6月份以来,创造性地组织近4000名民警,把最不放心的人、最有意见的人作为联系对象,每人至少联系5户,共计2万余户群众,以3年为一个周期,走进群众家里,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结对子、交朋友,用真情温暖群众的心灵,用真诚赢得群众的信任,用真心解决群众的困难,实行欠法律账用公平来还,欠感情账用温暖来还,欠经济账用钱物来还,实现“六个一批”的具体目标,即化解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转化一大批“法轮功”习练者,帮教一大批“两劳释解”人员,解决一大批重点上访问题,救助一大批生活困难群众,获取一大批情报信息。三是全力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本着“抓早抓小、提前介入、教育为主、调解为先”的原则,把维稳工作的着力点打在解决小纠纷、小问题、小案件、小隐患、小事情上,变“控”为“疏“,变“堵”为“导”。2008年以来,本溪市公安局及时预防和制止不稳定事件2458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12600批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起,全市没有发生大规模进京上访事件。四是扎实开展公安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做到“五个一”、“四种方式”和“三个100%”。“五个一”即一起有影响信访案件,确定一名包案领导、一名专人负责、一套方案、一包到底。“四种方式”即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真正做到把群众的诉求从党委政府的大门口,前移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三个100%”即各部门、各警种“一把手”对每起信访案件见面率、办结率、息访率都要达到100%,做到老案清仓见底、不遗留,新案门前清、不拖欠,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09年以来,全局处理上级交办信访疑难案件和自己排查处理案件全部案结事了,全市涉公安进京去省上访数量为零。五是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拓宽信访渠道来源,主动开门纳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紧紧依托互联网开通了本溪公安“局长信箱”,并在全市公开了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手机号码。百姓“足不出户、轻点鼠标”、群众“拨打手机、发送短信”,就会使一件件关乎百姓民生的大案件、小事故,大疑惑、小问题及时得到了处理和解答,在一点一滴中体现为民之心,在一言一行中累积人民群众的信任。“局长信箱”开通以来,网上点击率达30万人次,接收群众来信261封,接受群众咨询和为民办好事450多件,回复率100%。公安机关通过获取线索,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2名。网站发布防范常识400余条,办事指南72项,收到感谢信140余封。通过上述扎扎实实的优质服务,赢得了百姓的满意、信赖、拥护和尊重。

  5.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始终以强化班子队伍作风建设为统领,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开拓创新的能力,把提高素质作为民本警务建设的重要保证。重点是“八个狠抓”,即狠抓政治建警、狠抓素质强警、狠抓从严治警、狠抓从优待警、狠抓绩效考评、狠抓力量凝聚、狠抓作风转变、狠抓警风培育。做到以工作看干部、以政绩论英雄、以贡献凭奖赏。敢于叫响“让关系贬值、让金钱失效、让英雄无悔、让模范风光”,使一批优秀基层人才脱颖而出,公安队伍的“六种能力”,即驾驭复杂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独当一面、破解难题的能力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两年来先后通报批评171人、警告23人、停职10人、免职4人,切实做到奖罚分明、从严查处不动摇,使公安队伍的整体服务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在政治上关爱民警成长、在思想上引领民警进步、在身心上保障民警健康、在生活上改善民警待遇、在工作上保障民警权益,弘扬队伍正气,及时鼓励积极因素,转化消极因素,公安队伍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得到了显著提高。通过合理调整民警绩效统计办法和考核机制,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有效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努力建设用制度管人、用绩效评价人的长效机制,有效保证了公安工作的务实、公正、效率和质量。
  
  三、启示
  
  本溪市公安局民本警务建设已经具备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特征,即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执政为民的政绩观、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的价值观、依法行政的法治观、科学民主的决策观、从严治政的责任观、有限政府的权力观、社会参与的公众观、社会评价的绩效观。符合“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基本理念。其启示:一是把民本政务建设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抓手,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突出特色。二是把进一步理清、转变和强化各级党政部门主要工作职能作为民本政务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三是把创新以人为本的民本政务方式作为民本政务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突破口。破除制约民本政务方式创新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想障碍、体制障碍、机制障碍和环境障碍,探索和实行更加符合现实情况、更能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更加灵活、更富实效、更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方式,营造有利于民本政务探索和实践的良好氛围。四是把建立内外参与、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民本政务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研究和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务绩效评估机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办法,严格考核,科学评价,依法问责。
  责任编辑宫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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