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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律明 乔宏峰

  摘要:本文根据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合理规划和分担教育成本,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保体系;完善以助学贷款为核心的资助措施;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社会性资助和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支持与心理援助6个方面构建新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体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这个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根据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型资助体系建设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机会均等”和“成本分担”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并行的方式,通过完善法律和制度,将国家、社会、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规范资助工作,提高资助效益。
  一、合理规划和分担教育成本,加大政府投入
  (一)科学制定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合理分担教育成本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学费价格体系。目前我国高等院校的收费标准已达到城镇家庭承受能力的最高值,并且严重超过农村家庭承受能力。在制定学费标准时,要考虑到国家、地区的历史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的支付能力等综合因素。其次,学校还应实行完全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根据培养方案自由选课,自主选择、支配在校学习时间;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增加经济收入;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工作一到两年后再复学;鼓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前毕业,降低资助经费和教育成本。
  (二)明确国家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投入
  首先,国家是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主体,国家责任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会救助。政府应当把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看成是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义务,在对其资助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切实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其次,加大政府投入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实际上,造成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投入的严重不足。在高等教育规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翻倍的情况下,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却没有相应增加。
  二、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使资助工作科学规范
  (一)加强立法工作,使资助工作有法可依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还很不完善。给资助工作立法,在教育事业中充分体现国家意志;为解决学生实际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为国家助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制度保障;依法设立助学机构,为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依据;更有效地提高资助工作的管理效率,充分约束资助体系中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有效提高资助工作社会融资,从法律高度给参与资助的社会团体和个人以优惠和激励。
  (二)加强制度建设,使资助工作有章可循
  作为资助工作操作层面主体的高校,在制度建设上也存在很大的欠缺,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和资助管理方面,维度单一、体系不全、方法简单、层次不清、效果不明。笔者认为应加强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细致观察,了解具体情况;运用科技,掌握消费情况;完善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制定多维度、多层面、多方位的配套措施与制度,健全各种量化指标和科学设计工作流程,从宏观上和微观上全面把握和认识经济困难学生。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保体系
  (一)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使其涵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笔者认为,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时应将暂时不能参与社会工作而获得经济收入,不能在经济上独立的年满18周岁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其中。这无论从“科教兴国”的战略出发还是从社会保障理论上考虑都是合乎逻辑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该具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二)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灵活对待,使其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为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府应该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操作规程。如允许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对于其不能缴纳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费用可以由政府垫付,等到其参加工作,有经济收入之后逐年补齐;对于这部分学生,可以将户口暂留原籍,待其付清社保费用后再行迁出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他们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四、完善以助学贷款为核心的资助措施
  (一)充分整合到校资金
  从目前运行的资助体系来看,各种资助措施的目标不明确,作用不明显,关系重叠不清。特别是社会资助,名目繁多,容易造成重复资助现象。可以根据资金的性质和用途,按照“奖、贷、助”等方式,由学校统一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避免重复资助和资助不足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效益。
  (二)建立以助学贷款为核心的资助分配体系
  作为实施资助工作主体的高校,应该建立以助学贷款为核心,以按各种资金性质、用途不同的分类资助体系。推动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多元化的、各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建设,彻底将无偿保障性资助、有偿保障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奖励划分清楚。尽量避免单项资助对整个资助体系的冲击,要将整合过的资助资金,通过全面综合考察,根据预先设定的资助项目发放给经济困难学生。
  五、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社会性资助
  (一)资助工作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本
  近年来,特别是我国高等教育扩大招生规模以来,资助的资金总量相对于庞大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显得非常不足,还不能满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发展和成长成才的需要,在提高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资助工作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本。
  (二)政府加强政策规划,促使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教育领域
  政府应该出台更多措施,使企业和高校联合起来,通过产学研结合,达到企业、高校、学生三赢:企业可以得到技术支持而赢得利润,高校得以发展,学生得以解困。还可以将通过各种途径筹得社会资金成立资助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另外,政府还可以尝试发行教育彩票促使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到高校学生资助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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