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监理取费市场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2015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取消监理服务取费的政府指导价,全面放开,执行市场调节价。国家相关部门对监理服务实施的“价格松绑”,犹如重磅炸弹给监理行业带来巨大冲击。本文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对监理取费市场化给整个行业带来的挑战与机遇进行分析,并就监理企业如何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进行探讨。
  关键词:监理取费;市场化;市场监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快速推进。2014 年7 月 10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 号)出台,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 类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咨询等5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至此,我国建设项目服务价格将完全由市场竞争形成,之前实行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仅作为参考,不再强制实施。国家相关部委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行业尚未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的时机下提前对监理服务实施“价格松绑”,犹如重磅炸弹给监理行业带来巨大冲击。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介绍了我国监理取费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了此举给监理行业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并且进一步从行业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监理取费标准发展历程(93、07、15+江浙沪三省监理协会发计价规则指导)
  (一) “92规定”。1992年10月,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 价费字479 号),简称“92规定”,明确规定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费用,根据业主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深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收:(1)按照工程项目概算(或者预算)的百分比计取监理费用(见表1);(2)按照监理单位实际工作中投入的人数计算监理费用: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后勤人员等)每人每年平均是 3.5 万元~5 万元; (3)当上述两种办法都不适用时,由业主与监理单位协商其他计取监理费用的方法。
  表1 工程建设监理“92规定”取费标准表
  “92规定”符合当时的物价水平,监理费率处于合理的范围,促使监理业在上世纪90年代的发展。但是步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提升,监理取费仍执行“92规定”,造成监理费用低,产生恶性循环(见图1),阻碍了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图1 取费低产生的恶性循环示意图
  (二) “07标准”。为了缓解上述情况,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颁布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明确规定: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采取政府指导价,其他工程实习市场调节价格。政府指导价可在其基准价上下浮动20%,浮动值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政府指导价计算公式如下:监理费用=监理取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监理取费基准价=监理收费基价(见表2)×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表2 “07”标准监理取费计价表
  注:当计费额度大于100亿元时,收费基价等于计费额乘以固定的收费率(1.039%),其他上表中未包含的费用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将“07标准”与“92规定”对比可看出,监理取费费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并且考虑了工程性质、复杂程度、难易程度等,更加全面、细致。新标准的出台是对监理行业的保护与激励。
  (三)全面放开市场调节价。一方面因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快速推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缩小行政审批范围,缩减政府的强制干预,灵活运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监理行业内阴阳合同等现象普遍存在,“07标准”在大部分情况下只是个“面子工程”,并没有起到约束作用,实际取费比标准费率低得多。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先与2014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 号),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 类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随后于2015年2月1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咨询等5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监理取费现状。(1) “僧多粥少”竞争激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2009年的5475家,增长到了2014年的7275家,而工程建设项目却没有大幅度增加,随着大规模建设势头的减弱,大型工程项目反而有所减少。一些大型的监理企业也被迫开始争取小项目,日益严峻的竞争环境使得部分监理企业采取主动降价措施寻求生存机会。(2) 取费低,服务质量堪忧。监理行业和监理人员水平良莠不齐,确实存在部分素质较低的现象,使整体行业形象受到了影响。导致部分业主或开发商任务监理可有可无,恶意压低监理费用,监理只是业主方或开发商为拿到施工许可证的幌子,请监理公司的目的也只是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签字手续。
  二、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一)利好。(1) 优质优价将成为市场趋势。取消政府指导价后,市场因素会起到主要作用,取费无疑将呈现多元化。一方面,一些不认同监理能起到积极作用的业主将完全采取极低价格评标的方式,目的只是为了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强制监理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监理名存实亡。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一些大型项目和一些重视监理的业主来说,由于一些低端、服务不到位的监理企业的存在,会扰乱市场价格和秩序,评标和定标难度增加。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探究甚至血的教训后,市场终究会发挥它的选择作用,国家或社会公益投资部门或代行企业将会了解到何种价格才是成本价格和正常的监理服务价格,监理取费终将回到正轨。总而言之,对于整个行业来说,随着监管的不断加强,优质优价将会成为市场的趋势。(2)大浪淘沙,适者生存。在监理取费取消政府指导价之初,势必会导致监理企业两极分化更加严重。对于中小监理企业而言,由于价格限制取消,再加上业务少、竞争者多,以及有些业主恶意压价,因此恶性竞争在所难免。这必将导致大部分中小企业逐渐被市场淘汰或被大企业吞并。对于拥有众多资源和业绩的大型监理企业而言,若想生存下去,则必须要提高服务质量,或者增加服务的附加值,当然,这些举措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这就要求大型监理企业精打细算,提高企业效率,把控成本。最后能经过市场选择生存下来的一定是综合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优秀监理企业。   (二)弊端。取消监理政府指导价,不利于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理的一项重要作用就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对于工程质量控制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现如今的情况是,决定监理的关键因素是监理人员,一切监理活动都是围绕监理人员的智慧活动所展开,有经验、负责任的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现场的把控能力更强。
  取消政府指导价后,一些中小企业在恶性价格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监理费用低,监理单位的投入成本必然降低,监理人员待遇差,监理人员不到位甚至是挂靠的现象会成为必然的趋势。一旦缺少了实际的监督和控制,十分不利于工程质量的控制。
  三、新政策下如何做促进监理行业平稳发展
  (一)政府及行业协会应加强管控。价格放开的表象是价格竞争,但其本质是让市场参与者们以能力和服务赢取市场。行业协会应同政府、社会和相关行业共同制定过渡期的市场规划。
  (1 )及时出具行业协会指导意见。开放监理取费价格之初,各业主及监理企业不清楚监理服务的成本和监理服务应收取的价格,投标和评标无依据可循,这就需要政府会同行业协会在价格制定、能力评价等方面出具行业协会指导意见,让行业内的企业进行服务定价时有标准指导,让接受服务的单位评估服务时有参考依据。(2) 做好行业内政策宣传工作。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做好行业内政策宣传工作,要让业内了解实施此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不要只停留在价格竞争的表象,要在行业内统一思想,让从业者正确认识价格放开的利与弊,把从业者的眼光从价格竞争转移到服务和能力的竞争上来。(3 )加强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管控。只有监理市场环境变得健康、有序,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双重作用,达到放开价格的根本目的。在规范监理市场的过程中,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至关重要,加强在招投标、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控是规范市场的主要手段。如果放任某些企业去无序操纵,那么引导监理企业走出低价竞争、低端服务的怪圈,或许还需更长的时间。
  (二)监理企业应提高核心竞争力。价格放开,对于各级资质企业来说将在短期内共同面对定价标准缺失、恶性竞争对手增多等问题,但也会共同迎来以能力和服务占领市场、以实力和品牌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发展机遇。
  (1) 扩大服务范围。目前大多数监理企业仅提供监理服务,业务范围狭窄,服务内容单一,体制机制不够灵活,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很低。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就要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增值服务,使自己的服务层次向定制监理或项目管理服务延伸,将监理与项目管理相结合,提供全寿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2) 与潮流接轨,提供前沿服务。近年来,设计施工总承包、代建制等工程管理模式逐步推行,PPP模式成为热门,一系列新的建设理念正在融入设计、施工和监理等行业,旧的方法和理念不再适用于所有的项目。监理企业不能固步自封,守着旧的规矩和经验不松手,要跟上行业的潮流,了解行业的前沿动态,从保姆式服务向高科技服务转变,更好地实现监理的价值。
  四、结语
  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在2015年及未来的发展中,市场化程度持续加深,这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此次监理取费的完全市场化,对于行业企业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企业应该主动适应新常态,一心一意谋发展,提高以专业服务能力为核心的竞争力,这将成为监理企业应对此次市场化调价的不二法宝。政府、行业协会及各企业应共同致力于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监理市场。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Z]. ,1992.
  [2] 建设部.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Z]. ,2007.
  [3] 本刊编辑部,张杰,张婷,赵利娟. 新常态新机遇新挑战――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化调价[J]. 工程建设与设计,2015,(05):8-15.
  [4] 张跃峰. 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J]. 建设监理,2015,(2):6-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14819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