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文(5)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几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进取,主动作为,信用建设在多部门、多领域、各地方全面开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学统筹、协调推进、扎实落地。
  一、加快建立信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迫切需要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的保障。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征信业管理条例》,专门规定了政府信息、企业信息的公开以及个人、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保管、加工、使用等内容。国家发改委积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起草,《信用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同时正在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等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研究类项目”。同时,加快组织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评价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统一标准、源头赋码、信息共享的18位代码方案,2015年6月由国务院批转实施。目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已实现新增主体赋码全覆盖和存量代码转换基本到位。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100%,存量证照换发率85%;全国个体工商户存量换码率99.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部门各单位办理业务时广泛应用,基本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建设运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平台是信用信息共享的“总枢纽”,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目前,平台现已联通44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70家市场机构,与国家人口库建立了信息核查与叠加机制,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231亿条,实现了信息查询、异议处理和联合奖惩等功能,推动打通政府部门间“信息孤岛”,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互动融合,加强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越来越多的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审核、评先评优等工作过程中,都通过平台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有效推动解决部门间信用信息“孤岛”问题。同时,制定实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信用监管对象具备唯一身份标识,已实现新增主体赋码全覆盖和存量代码转换基本到位。
  四、开通运行“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作为信用信息公开的“总窗口”,归集各地区、各部门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红黑名单信息等,向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截至2018年6月底,网站归集发布行政许可信息7374万条,行政处罚信息2272万条。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市场交易等过程中,通过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日益成为公众的习惯。
  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建合力。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设了覆盖全国的、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升征信服务能力和水平。数据库实现了银行信贷信息的全覆盖,并依托覆盖全国的网络为金融机构、信息主体提供查询服务。截至2018年3月末,数据库接入机构3200余家,累计收录9.57亿自然人、2524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2018年1月至3月累计查询4.03亿次和2265万次,为减少信息不对称、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银行积极推动成立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积极发展个人征信市场;同步培育企业征信市场,已通过全国130家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并推动信用评级市场发展,目前在人民银行备案的法人信用评级机构98家,评级产品覆盖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十几个种类。
  国家发改委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并开展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同时将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情况与城市信用状况挂钩,作为评价城市信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国家发改委组织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公司、互联网企业以及地方产业园区等共同成立了“信易+”联盟,推出“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等系列产品。
  六、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60多个部门已累计签署37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定联合奖惩措施100多条,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形成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的实施闭环。不断推进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见效,据不完全统计,已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1222万人次,限制乘坐列车高等级席次458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管28.6万人次,限制出境2.81万人次,限制获得政府性资金支持近千亿元。同时,实施“信易+”系列守信激励机制,使信用良好主体更加容易获得各类便利优惠服务,充分提升守信获得感。
  七、进一步做好民營企业信用建设工作
  全国工商联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信用理论研究等相关工作,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将红黑名单通报各地工商联,将其作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政治安排的重要参考。全面分析失信执委企业失信事由,找出共性问题,同时重点分析各省(区、市)个性问题,有的放矢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信用修复。以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持续开展守法诚信教育,推动各地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和重要举措,重视企业内部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推动各地工商联和商会组织树立守法诚信和企业诚信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利用《中华工商时报》及新媒体手段宣传典型。在全国工商联网站开设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专栏,发布地方工商联、商会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在宣传正面典型的基础上,注重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运用“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专项工作。
  (具体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7217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