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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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优惠政策是我国现行的主要技术创新支持政策之一,通过研究其对我国企业的激励效应,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国企业研发环境、促进企业提高研发水平、进而提升我国科技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得出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企业研发投入的增加,并将企业的研发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但现行政策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激励效果不够理想,文章针对于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激励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06-0088-04
在我国,企业在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调节作用,体现了国家对于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促进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科技创新活动。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各种支持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出台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频率之高,强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
一、现行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特指我国为促进科技进步而鼓励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主动性,进而提高企业创新产出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可以划分为税收扣除、优惠税率、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几种基本形式,如表1所示。
我国现行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而且15%的优惠税率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效果比较明显,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放在以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代表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上。
二、研发投入分析
(一)总体分析。本文选取2016年我国创业板上市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研究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创业板上市企业大部分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相对较高,技术创新活动较为规范,对于财务报告的披露比较完善,数据的搜集相对容易,真实性较高。而且我国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较多,相关数据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2016年,我国创业板上市企业共165家,涉及9个一级行业,107家制造业企业(主要涉及电子产品、金属产品、机械类、生物医药、食品生产等方面),36家信息技术业企业(主要涉及计算机、通信方面),7家社会服务业企业,5家传播与文化产业企业,4家农林牧渔业企业,2家采掘业企业,2家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业企业和1家建筑业企业。其中,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业企业的数量占总体数量的86.7%。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的2016年创业板上市企业年报,数据分析采用EXCEL和SPSS 19.0软件进行处理。
从表2可以看出,165家样本企业的总资产高达1 996.96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952.2亿元;总体样本平均税后利润与净资产的比值為16.58%;总体样本平均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为17.61%;总体样本研发经费投入为46.11亿元,研发经费投入额占总营业收入额的比重约为5%;研发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重平均为16.4%;企业被认定的专利数量达3 000多项。
在本文选取的9个行业中,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最高的行业为信息技术业,比值约为11.41%;研发人员占比较高的依然是信息技术业,比值达49.74%,远高于其他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研发成果(专利数量)最多的行业为制造业,净资产收益率为16%左右。虽然信息技术业在研发投入方面较其他行业遥遥领先,但样本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却处在同一水平上下波动,并没有明显差异。相较而言,9个行业中净资产收益率最低的是交通运输仓储业,基本维持在5%左右,与其他行业存在一定差距。
样本企业享受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如表3所示。165家样本企业中经过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为152家,占样本总量的92%。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样本企业所享受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三大税种,如表3所示。其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除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之外,还涉及农林牧渔业企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等几方面内容;增值税优惠主要涉及企业自主开发软件的即征即退政策;营业税优惠则涉及技术开发、转让等免税政策。样本企业涉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优惠政策属于税基式税收优惠的范畴。
对样本企业在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和专利数量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总体分析,如表4所示。样本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平均值为7.301,中位数为5.404,众位数为4.05,最小值为1.34,最大值为77.13。各样本企业研发投入的波动较大,研发投入比例最大的企业与最小的企业之间相差7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各样本企业对于研发投入的态度截然不同。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与企业所属的行业性质有很大关系。研发人员占企业全体员工的比重方面,平均值为29.7,中位数为21.4,众位数为11.9,最小值为4.1,最大值为97.56。总体样本企业研发人员约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0%,但在大多数样本企业中约占12%。在专利数量方面,经过数据处理后,各企业的专利取得量平均约为21件。
(二)受惠程度分析。对样本企业在享受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比较分析,按照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将样本企业分为两组,分别比较其研发投入情况。享受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的样本企业为144家(其中,123家享受一种,19家享受两种,10家享受三种),未享受的样本企业为21家。详见表5。
随着样本企业从未享受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到享受一种到三种税收优惠政策程度的不断加深,研发投入比例、研发人员比重的均值呈上升状态,然而专利数量的均值存在不确定性,并不随着受惠程度的增加而增加。可见,随着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受惠程度的不断加强,企业的研发投入、人员投入水平也随之不断增长。
综上,通过对样本企业在研发投入、科研人员数量和研发成果及税收优惠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创业板上市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还处于较低水平,同时,企业在专利技术方面的研发能力有待提高,这与我国当前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现实情况是相互联系的。此外,享受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可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尤其是对研发投入与科研人员的整体水平可以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享受R&D投入税收优惠的税种越多,即受惠程度越强,激励作用也随之增强。
三、分行业比较分析
为了尽量减少信息披露的不完整和不真实对研究结果造成的影响,本文对所收集的数据作如下处理:在分行业分析的过程中,因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剔除企业数量较少的行业。最终选取制造业、信息技术业、社会服务业和农林牧渔业四个一级行业共计154家企业作为样本进行行业比较分析,如表6所示。
结合前文分析,与研发活动联系最紧密的是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业两个行业。其中,制造业研发投入比例的均值低于其他样本行业的平均值,研发人员比重的均值低于其他样本行业的平均值;信息技术业研发投入比例的均值高于其他样本行业的平均值,研发人员比重的均值高于其他样本行业的平均值;研发成果方面,制造业与信息技术业的均值与其他样本行业的平均值相当,没有明显差异。此外,从标准差上可以看出,与全部样本行业的数据相比,制造业的数据波动性较小,而信息技术业的数据波动性较大。
(一)不同税收种类的比较分析。在对样本企业进行分行业比较的基础上,本文将享受不同税收优惠政策的样本企业分为两组,一组是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123家,另一组是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优惠政策的企业29家。
从表7可以看出,通过将所属行业与企业享受不同税种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交叉分析后,得出享受企业所得税与流转税优惠的企业的研发投入比例是仅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的3—4倍,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上述结果表明,享受不同税种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有正向激励作用,享受的优惠税种越多,企业会更加主动地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研究、开发。
(二)不同优惠方式的比较分析。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144家样本企业为研究对象,其中11家企业同时享受税率式和税基式税收优惠政策。
从下页表8可以看出,只有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两个行业同时享受了税基式和税率式两种税收优惠政策,其他三个样本行业仅享受了税率式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仅享受税率式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同时享受两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比例相当,不存在较大差距,可见,税基式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正向作用并不明显。
综上,通过从样本企业数据中提取关于科技创新和税收优惠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后发现,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税收优惠方式下,享受优惠政策的税种越多,企业会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技术研发。而创业板上市企业大多享受税率式优惠政策,较少享受税基式优惠政策,因此税基式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并不明显。同时,税收优惠对企业的激励作用在不同行业呈现出的效果不同。企业的技术性越强,在研发投入上的力度也就更强。
四、政策建议
我国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活动,制定并实施了不少相关税收激励政策,这些R&D税收优惠政策一度发挥了较大作用,但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使得在实践操作中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果不够理想。因此在改进企业R&D投入税收激励政策的理念下,在考虑我国技术创新及税收激励政策的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本文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优化政策结构,完善行业受惠体系。优化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企业的研究、開发投入能力。研发经费在企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科技创新活动自身存在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容易造成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资金困难。因此,企业需要从经营的角度出发,更多地积累科技创新所需资金,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便是最为科学有效的“筹资”渠道之一。
现行的多数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受益面较窄,本文认为应建立完善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的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优化政策结构。同时,加大对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力度,降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扩大政策范围,增加行业受惠对象。从第88页表1中可以看出,目前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多集中于高新技术行业,行业受惠范围相对狭窄,存在受惠不均衡的问题。因此,我国政府应充分发挥经济职能,改进税收优惠政策,使技术创新活动在多行业得到发展;加强宏观调控,持续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时效性,使更多的行业享受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促进多行业科技竞争核心能力的提升。同时,由于不同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时刻都在发生变化,且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因此当外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变化进行判断,评估影响程度,对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做出适当调整。
(三)结合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受惠程度。一般来说,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更偏向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而科技含量相对较低的企业更偏向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式优惠政策,一般是在业务发生后采取免税、优惠税率等方式,在企业发展初期效果比较明显。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架构的发展完善,其功效会不断减弱。税基式优惠政策(特别是加速折旧、税前扣除等)更侧重于事前优惠,可以更加充分地调动企业对于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加大企业对于研发环节的投入。
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依然是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双主体的复合税制。结合前文研究,本文认为,在坚持双主体复合税制的前提下,应比较不同税种、优惠方式的优劣,结合多种税收优惠方式,尽量使更多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的受惠程度,使企业从根本上对研发环节有更多的投入意愿和动力,增强企业研究、开发的主动性。
(四)提高优惠强度,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当前,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专注于成果角度,而对于一家持续发展的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活动的核心环节应该是研究与开发。因此,我国R&D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应逐步向研发环节倾斜,将重点从下游的创新成果向上游的研究与开发环节转移,并不断加强。这样的方式更有利于从根源上激励我国企业进行研发活动,从而保障我国技术创新战略产业的长远发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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