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绿色屏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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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涪陵区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如生态建设仍需加强、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制度体系有待健全、条件保障不够完善等问题,从而影响了绿色屏障建设。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对涪陵区绿色屏障建设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关键词】涪陵区 绿色屏障建设 问题 对策
一、涪陵区生态环境建设基本情况
(一)生态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全区总面积为2942.3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28.05平方公里,草地16.09平方公里,水域140.92平方公里,分别占34.9%,0.5%,4.8%。全区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19.9万亩,占全区幅员面积的49.6%,森林覆盖率46%。林业用地面积总量,列全市第14位。全区活立木蓄积量超过814万立方米,活立木蓄积总量列全市第12位、人均绿地面积达40.17平方米。城市环境不断改善,相继建成白鹤森林公园、江南滨江公园、乌江滨江公园、江东滨江公园、朱家沟湿地公园等市政公园,新增城市绿地面积657公顷。划定了总面积为488.80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占全域面积的16.60%,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基本成型。
(二)环境质量状况
经过多年持续建设,全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初具规模,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全区空气优良天数达333天,其中优天数115天,主要污染物PM2.5、PM10、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37、59、36微克/立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0.5%、19.7%、7.9%,首次实现空气质量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已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无重污染天气发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2%,全区重点流域水质基本保持在III类水质,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8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5%,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企业一园区一流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率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95%。
(三)制度建设及监管执法情况
围绕“五个导向”的生态环保考核办法正在进一步落实;水、能源、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工作全面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在摸索着前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全面推开;环境污染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市场机制正在积极推进;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等制度不断健全。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政府部门
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居委)”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基本形成。
二、涪陵区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建设仍需加强
全区森林覆盖率为46%,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压力较大;全区25。坡耕地占农耕地总面积的7.2%,退耕还林任务艰巨;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60.37%、石漠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生态破坏等问题较为突出,地质灾害比较频繁;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仍然脆弱,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压力大。
(二)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涪陵城区地理位置特殊,静风频率高,大气污染物不易扩散,重化工企业废气排放、秸秆燃烧及日益增加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导致空气中二氧化硫、PM2.5超标,治理难度较大;全区重点河流流域基本都受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榨菜浸渍盐水排放、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及农药化肥等污染源污染,导致流域内部分水体氨氮、总磷、类大肠菌群等超标,水源安全面临挑战;全区沿江重点化工企业环境风险源量大面广,三峡库区水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矿山企业渣场治理不到位、废弃矿山恢复不及时、酸雨(年均22%)及重金属污染(铬超标)威胁土壤质量安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未开展、处理方式落后导致生活废弃物处理压力增大;噪声扰民投诉量仍在高位运行;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挥发性有机物(VOCs)、臭气、电磁辐射等新出现的環境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
(三)制度体系有待健全
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仍不健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仍不明晰,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员机制、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入推进。
(四)条件保障不够完善
生态环境专业人才队伍薄弱,具有绿色发展理念管理人才及技术人才缺乏;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投入不到位,不能支撑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治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绿色环保经济的生产、办公、生活方式普及度不高;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技术落后,生态环境对工业的正面激励效应不明显。
三、涪陵区绿色屏障建设的对策
(一)进一步合理规划“两廊两环三网”的生态空间格局,强化主体功能定位
根据全区的区域现状,自然地理特点、气候特征及生态地位,在原有格局上,进一步构建“两廊两环三网”的生态空间体系(“两廊”指长江、乌江两江沿岸走廊;“两环”则指内环三山(即大梁山、雨台山和铁柜山)和外环四山(即武陵山、大梁子山、木鱼山和黄草山);“三网”指水系林网、农田林网、骨干道路林网)。
加快构建全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推进“多规合一”;强化主体功能定位,形成生态保护空间、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城镇开发空间“一张图”;以山、水、林、田、湖、草为要素分别构建森林、水、农业及草地等生态系统。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四大生态保护工程
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及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继续推进涪陵江东桫椤县级自然保护区、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木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启动实施森林经营工程,推进以木鱼山、大梁山、武陵山、黄草山的退化防护林修复、国有林场的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长江防护林三期建设;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强森林公园的建设;完成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7%的目标。
二是进行水源涵养生态植被带建设及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强大梁山、黄草山地区和乌江西岸重要水源涵养、河流补给和水量调节功能的河流发源地和水资源补给区生态植被带建设;在长江、乌江涪陵段及桃子沟水库、红星水库实施水资源涵养与水生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长江三峡消落带隔离带建设,恢复消落带植被;以天宝寺水库、水磨滩一红星水库、龙潭河、渠溪河、梨香溪等为重点,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工程。
三是实施石漠化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加快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退耕还林,实施“坡改梯”工程;实施防洪护岸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危岩、滑坡等不良地质;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连片坡耕地治理等,使石夹沟、白沙沱、悦来河、小溪等12条小流域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在武陵山乡、大木乡实施最严格的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预防管护措施,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在珍溪镇、百胜镇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加大投入,加快治理工程进度。
四是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破坏土地资源的矿山生态治理,对闭矿后的露天采石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采掘区土地复垦充分利用原表土作为顶部覆盖层,表层应规范、平整,满足复垦利用标准,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乔、灌、草品种。弃土场、废石场修筑挡土墙。矿区开采完成后,对弃土场、废石场进行平整,规范堆放,及时封场,并对其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四大环保行动
一是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在全区河库全面推行河长制,针对长江、乌江、黎香溪、碧溪河、渠溪河、清溪河、麻溪河等重点流域,以流域为单位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整顿散乱污企业、榨菜企业废水的排放,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快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及二、三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促使水环境功能全面提升。
二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发展水电、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和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持续减少区域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涪陵制药厂、三爱海陵公司等企业环保搬迁,城区淘汰燃煤锅炉,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对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汽车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减少机动车尾气细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推进乌江沿线、蒿枝坝片区、江东片区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划定城镇街道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大型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治理。
三是分级分类进行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估分级,建立优先区域土壤环境管理数据库,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加强用地土壤环境管控;以铅、汞、镉、铬和金属砷五类重金属为重点污染物,加大对区内涉重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控;强化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用化学品施用以及畜禽养殖业对土壤污染的监管;实施搬迁企业原厂址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工程。
四是有效管控噪声环境影响。重点治理区内工业企业噪声,对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搬迁、关停,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开展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检测,持续实施城市道路“白改黑”工程、住宅立面和节能改造的隔声窗工程、道路降噪绿化带建设工程、淘汰老旧公交车,实施噪声影响突出道路的声屏障建设。
(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六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成立区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等工作。
二是构建综合监测网络体系。以责任部门牵头构建建设用地监测、用水量及地下水监测、水质断面及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大气质量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水土流失监测、气象监测、林地资源监测、耕地质量监测和地质灾害监测九大监测系统。横向建立多部门监测站网协同布局机制,纵向衔接市控监测点,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和乡镇、街道、园区监测网点布设,完善监测网络和设施、实现综合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是建设六大监测平台。推进建设生态监测物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平台,监测预警平台,环境综合预警体系和管控决策辅助体系。基于各有关部门相关监测系統,搭建综合监测预警智能分析与动态可视化平台,实行综合监管、动态评估与决策支持。
(五)打造绿色屏障治理体系,重点实施三类制度
从五个方面推进治理体系建设:一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保责任制;二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三要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四要在自然资源使用、生态环境空间、污染物总量、环境行为等方面建立健全治理体系;五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齐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机制。结合涪陵实际,重点实施3项制度:一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二是实行生态环保督政制度。三是实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六)加强条件和能力建设,为筑牢绿色屏障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牵头单位领导参与的领导小组,推进绿色屏障建设工作。各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逐步推进任务完成。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生态环保人员整体素质。扩大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加强生态环保人才跨部门合作,建立环保、林业、国土、建设、规划、园区等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平台;以引进高素质人才和开展专业培训等为主要途径,提高基层环保人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生态环保技术顾问团队。
三是加强环保创新及技术引进,提高环保行业技术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运行机制体制创新研究与示范;对接大数据、物联网应用,结合遥感技术、信息技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大力引进污染治理新技术。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要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财政性资金投入,保证其增长幅度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完善投融资机制,以多种模式推动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缓解财政资金压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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