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理财投资风险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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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现阶段的理财投资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传统的基金形式、股票形式以及银行储蓄形式等,均可进行理财投资。在大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推动之下,互联网理财方式随之增加到理财投资当中,这会对传统理财投资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主要针对互联网理财当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探究,然后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互联网理财投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 理财投资 风险 解决对策
现阶段社会各界逐步提高对互联网形式理财投资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多的人在投资理财中利用互联网的形式。这种理财方式近些年来的发展速度相当迅猛。直接冲击到传统理财市场。互联网形式的理财投资,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方式,虽然发展速度迅速,受到各界人士的追捧,但是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客观清醒的头脑,从自身思想意识着手,提升风险防范。“宝宝”类产品、P2P类产品、众筹类产品,是现阶段最为热门的互联网形式理财产品。在客观对比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趋势以及发展历程基础上,可科学预测互联网形式理财市场。帮助理财人士获取更为理想的经济效益,为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一、我国互联网理财的发展现状及其造成的影响
近年来,互联网理财型是相当流行,快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是支撑互联网理财形式得以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前提。大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会直接影响到传统行业,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互联网带来的推动作用。互联网理财正是在此种背景下应运而生,金融市场现阶段已经实现对互联网技术的大面积使用,并利用互联网技术合理分配各种资源。互联網企业在不断深化与探究后发现,可利用理财的方式在金融行业取得更为理想的成绩。无论是对于个体投资者来说,还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可以利用互联网形式的理财获取更为良好的金融投资服务。现阶段互联网形式理财投资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突破金融市场抑制政策,这也是互联网形式理财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与方向。
二、互联网形式的理财产品类型及其存在的投资风险
(一)“宝宝”类理财产品和其具有的风险
(1)账户方面的风险。使用过余额宝的用户都清楚,存在余额宝当中的钱可以自由支付。但是这会加大账户被盗风险的可能性,受到技术漏洞或者黑客攻击后,极有可能出现账户被盗的问题。用户的权益会受到侵害,严重时给投资者带来巨额经济损失。其他部分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资金在划转时只能通过绑定银行卡进行。该方法可在某种程度上保障资金的安全性不会受到破坏,但是余额宝在这一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2)关联性方面的风险。淘宝、天猫以及支付宝均与余额宝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可以说已经达到一种无缝对接的状态,但这会加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上述产品出现风险后也一定会波及到余额宝。
(3)流动性方面的风险。客户可利用余额宝进行自由的资金赎回操作。但我们不能将其单纯的认为这是一种全新的结算方式,这并非在货币类型基金的涵盖范围之内,其中的资金主要是由资金公司来垫付。在发展规模逐步扩大的背景下,资金公司也会面临越来越大的资金垫付压力。如果有赎回规模远远超出垫付能力的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
(二)P2P类理财具有的风险
(1)担保风险。现行的P2P平台主要利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担保。首先是利用平台的自有资金,这种保障属于一种自我保障模式。其次,在担保过程中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最后,学习银行风险备用的方式,风险备用金需要从每一笔贷款佣金中提取。但是上述三种担保模式均无法完全保障资金的安全性,P2P理财风险远远高出“宝宝”类理财产品。
(2)信用风险。缺失信用风险管理策略的问题长期存在于P2P平台当中。如果有信用风险出现,则毫无应对的办法,严重时会引起较大范围的混乱。因此,P2P平台在质量上长期呈现出一种良莠不齐的状态。这也是导致网贷市场出现混乱状况的主要原因。通过相关调查与分析可以发现,在2015年一年内共有950家问题平台。这些平台涉及高达千亿的资金,其中包括数百万人的投资者。这些问题平台在实施诈骗时,主要是借助P2P的外衣,或者是在断裂资金链的影响下,提现出现多种困难。加之受到运营不善以及老板失联等负面因素的影响,网贷业务面临越来越严重的信任危机。
(3)众筹理财类具有的风险。投资者在实际看待众筹类理财产品时,可从强化防范收益以及法律风险两个方面着手。风险较高是股权类众筹的明显特征,无法顺利保障这类众筹的收益。需要再耗费大量时间的基础上获取相应回报。加之受到不健全退出机制的影响,很多众筹项目并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就算是获得小概率的成功,也可能出现无法获取相应投资回报的问题。我国并没有给予股权众筹应有的重视程度,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会导致不法众筹平台利用擦法律边球的方式非法集资。导致投资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采取互联网形式进行理财的相关投资策略
(一)建立风险和收益并存的投资理念
风险与收益永远都是共存的,互联网理财虽然具备较高的收益,但是同样面对较高的风险。投资者必须在结合自身需求的基础上科学投资。利用相应的方式科学预判流动性方面以及自身风险承受力。尤其是要提高对安全性的重视程度,重点防范理财产品的风险。
(二)向专家及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咨询
投资理财工作对专业性提出较高要求。投资者更是要在具备相当专业的能力与水平基础上开展互联网投资理财。一定的网上操作知识、综合考量产品的各个方面,都是投资者需要具备的能力,其中主要涉及稳定性方面、收益方面、提现灵活性方面以及账户安全方面等,同时,需要给予申购门槛方面、使用场景方面以及资金规模方面应有的重视。通过咨询相应专家或者机构的方式开展科学合理的理财投资活动,将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对于会给互联网理财造成影响的因素进行实时关注 货币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市场需求以及国家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随之发生改变,股票市场也同样面对灵活的变动。互联网理财会受到多种客观因素的影响,上述内容均在其中,政府对互联网理财的监管工作也会直接影响到收益。持续降息以及降准是我国现阶段实施货币宽松政策的主要内容。因此,投资者在选择长线产品时,必须保障自身具有较为充裕的流动资金。保障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不会受到破坏。
(四)合理安排投资组合
在实际开展互联网形式的理财活动时,需要借助不同的渠道与平台。可利用线上与线下理财结合的方式规避风险。
四、从政策层面获得的启示
(一)加强网络金融方面的教育,提升普通民众的理财意识
政府为在真正意义上提高大众的辨识能力,需要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不同组织网络以及渠道,将金融方面的知识提供给大众,在思想上树立安全保护意识。投资者也需要从自身着手,实现对各种理财知识的不断强化与学习,最大限度提升自身的各项能力,其中主要包括识别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积极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进行预判,是投资者在开展投资活动之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准备活动,针对自我保护能力进行最大限度的提升。
(二)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督作用,提升互联网形式理财的规范性
从网络金融角度来说,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应政策时,必须通过不断合作与交流的方式进行,进而提升监管政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存在于虚拟平台当中的各种交易风险也会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所以必须从强化监测以及预警工作着手,保护实体经济。另外,还需要联合各种机构开展备案工作,最为普遍的就是银监会。所有账户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规进行备案,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公开投资者信息也是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再结合市场发展需求与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出现账户被盗的问题。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逐步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制定的法律法规可充分说明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做出的努力。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在法律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界定金融消费者概念、明确消费者拥有的形态,是现阶段互联网形式金融面对的主要问题,尤其是要指定具体的途径维护消费者权益。金融机构方面以及投资者方面同样涉及到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这些都需要有保护机制来负责。公开互联网形式理财产品的各类信息,是将相应风险如实告知消费者的重要方式,在不断提升透明度的基础上,消费者可明确自身资金的用途与流向,从根本上杜绝洗钱行为。在提升服务质量以及保护意识增强方面,完善的投诉渠道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框架,也是金融领域发展的客观要求。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投资者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投资理财,并在明确其中存在各种风险基础上,投资互联网形式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不仅需要建立相应的防范意识,也要通過学习各种理财知识来提升自身风险识别以及防范的能力。政府同样需要在这一过程中加大宣传与扶持力度,利用相应的法律体系规范网络理财。可将相应的理财教育活动提供给投资者,也可充分发挥法律体系的作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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