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学科视角下知识产权管理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机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知识产权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的基石和重要保障。知识产权管理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在研究生培养中面临法学与管理学分离、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的脱节、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脱节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构建“法管融合”的知识产权管理学科发展体系、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构建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等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0.075
1知识产权管理学科的特点
1.1以法理学为基础
知识产权管理以知识产权法为基础,并结合管理学的相关知识,在实践操作中将二者结合起来并灵活运用,是知识产权管理交叉学科的应有之意。首先,知识产权属于民法的分支,知识产权的基本范畴和概念都不能脱离民法的语境而孤立存在。其次,知识产权的很多制度都是建立在民法制度的基础之上的,比如知识产权中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许可和转让就离不开民法中合同法的规范和指引。总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范是对民法制度的借鉴和吸收,或是在民法制度的框架和规范下实施,都不能脱离民法而孤立存在。
1.2以知识产权法学和管理学的融合为重点
知识产权分为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四个环节,要想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四个环节缺一不可,同时管理思想也贯穿于这四个环节的始终,促进四个环节的顺利实现。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指出我国“要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纲要的提出,更加验证了知识产权管理不是单一的以法理学为内容,而是在法理学的基础上实现法学和管理学的完美融合,这才是实现知识产权管理这门学科培养目标的正确选择。
1.3以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对象
知识产权管理学科以知识的创造、传播、保护、管理以及运用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和管理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法律价值、原则、功能以及法律制度、法律适用等,而管理问题主要涉及到通过对知识资源的配置来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当然,这两方面的问题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的,即知识产权管理这门学科既不纯粹地研究基本法律问题,也不局限于具体的管理实践问题。
2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分析
2.1知识产权学科研究生培养的现有模式
2.1.1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课程模式
所谓的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课程模式,就是以课程为主要突破点进行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路径,基于课程模式,不同国家在人才培养上的不同选择又分别形成了学科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课程”路径或者“学科-课程组合-专业”路径。知识产权学科的研究生培养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知识产权法学方向,这类高校包括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等,在这类高校中开设的课程也主要是以法学为主;另一种是知识产权管理方向,这类高校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以及重庆理工大学等,这类高校除了会开设一般的法学理论相关课程以外,也加大了管理学相关课程的比重,更加迎合了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1.2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项目模式
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作为法学和管理学融合的一门新兴学科,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研究生可以作为项目人或者助手加入其中,在知识产权法的研究中探索如何实现知识资源的配置和知识成果的转化等管理学问题,在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中发现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实践证明,一个项目的学科跨度越大,项目实施的过程就越能培养研究生的交叉学科发散意识,因此,采用虚体式的项目模式成为交叉学科尤其是知识产权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重要选择。
2.1.3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制度化模式
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制度化模式就是将知识产权管理等类似的交叉学科以制度化的方式固定下来,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为交叉学科研究生的培养带来身份认同,使之与传统的非交叉学科研究生的培养一样获得同等的地位。目前在我国采用知识产权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制度化模式的高校有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以及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等。
2.2知识产权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问题剖析
2.2.1法学学科和管理学学科各自为政
知识产权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化的学科,其本质特征在于学科的交叉性,它的强大竞争力在于运用学科交叉形成超值的学术潜能。知识产权法学是学习和运用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基础和保障,而管理学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的产生、保护、管理和运用的各个环节,它们二者之间应该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的关系,但从目前各高校的知识产权学科设置中可以了解到,无论是从课程模式、项目模式还是制度化模式来看,很多高校都并没有很好地实现知识产权法学和管理学的融合,而是让它们“各自为政”,有些高校虽然象征性地开设了相关的法学或者管理学课程,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依然会有所偏向,让这些本应该发挥重要作用的课程成为“摆设”。
2.2.2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存在脱节
由于知识产权专业在法学专业下发展而来,高校往往是专注于培养“纯法学”的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这与当前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不相符合。对于知识产权人才需求量最大的是企业,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会愈发重视企业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需要挖掘、评估、保护以及运用自身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需要对其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与规划,从而提升市場竞争力。如果高校仅仅重视培养法学方面的知识产权人才,就会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就无法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 2.2.3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存在脱节
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一门实用性非常强的交叉型学科,同时又是一门新兴学科,所以它的很多概念、规则的理解都还存在争议,需要通过实际的案例分析来厘清这些概念和规则的界限。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往往以教材为中心,重点阐述知识产权相关主体的基本概念特征、法条等基础知识,很少结合现实中实时性、热点性的相关案例进行追踪与解读。此外,虽然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一直强调实践性,但实践、学习课程并没有形成科学、连续的体系,并且缺乏相应的監督和考评机制。
3基于交叉学科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优化路径
3.1构建完善的学科发展体系
社会需求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最好标杆和参照,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产权教育的人才培养应该摆脱“纯法学”或“纯管理学”的学科设置,而应该向法学和管理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转变。首先,在课程设置上,结合本国知识产权学科发展的阶段和要求,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经验,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共享国内外优秀的教学资源;其次,在教学模式上,鼓励自主创新、主动探索,比如不定期开展模拟法庭,加强基础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巩固,通过课堂上对一些企业典型的、紧跟社会时事的案例追踪与分析,将法学和管理学知识进行更好的结合,将课堂理论与社会实践更好的统一,从而达到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和宗旨。
3.2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扎实学好理论基础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投身社会实践,为了培养更多务实性、实践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各高校应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课程体系,增加实务课程比重,鼓励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在学好理论知识的条件下积极到法院、企业以及专利代理机构等相关行业学习实务技能,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不但要把实习工作落实到位,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实习的效果。在课程教学模式上,要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老师可以确定一个研究范围,让学生自己寻找相关的、感兴趣的案例,并且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以及网上搜索的信息在课堂上将研究的结果做一个简短的汇报,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的热情,又可以活跃课堂氛围,改善教学质量。
3.3构建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健全知识产权学科发展体系,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仅仅依靠高校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政府、高校和企业的密切合作与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运作。政府应当牵头引线,鼓励和加强校企合作,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制定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从宏观上进行战略部署;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人才的主要需求方,对人才的要求更具有发言权,高校应当与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当然,高校也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按需培养相应的知识产权人才,这也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人才定制模式。”三方共同参与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信息共享以及更有效地整合优质资源,推进基于交叉学科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生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李雪飞,程永波.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三种模式及其评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08):10-15.
[2]吴汉东.知识产权的学科特点与人才培养要求[J].中华商标,2007,(11):11.
[3]曾培芳,吴树山.创办高水平知识产权学院的思考[J].知识产权,2012,(5):62-66.
[4]曾德国,薛笑梅.知识产权研究生跨学科培养的难点及对策探讨[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4,(1):38-43.
[5]彭志强.基于“法管融合”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改革探讨[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3):40-41.
[6]马海群.论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视角与内容体系[J].新世纪图书馆,2014,(4):3-6.
[7]何培育,王潇睿.政校企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构想[J].重庆与世界,2016,(12):24-27.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8931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