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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企业项目追溯奖励构想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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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解决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和科技人才激励的难题,建立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军工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殊性,以项目追溯奖励为抓手,探索技术和知识成果要素参与员工收入分配途径,盘活现有人力資源,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关键词] 军工企业 项目追溯 动态追溯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一、军工企业项目追溯奖励背景
  市场化机制下,国防科技工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军工企业由于军品项目的特殊性,产品研发周期长,并受制于工资总额的限制,研发人员的付出和贡献不能及时体现在当下的研发活动中,与知识和技术在价值创造中发挥的作用严重不符,薪酬兑现不及时,未能客观反映“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不能准确衡量科技人才的创新贡献。
  因此,如何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提升对科技骨干人才的激励效果,吸引保留核心关键人才,更加真实反映知识价值以及技术人才对于企业的贡献度,从而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的协调统一,实现二者共赢。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分配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为企业构建多要素利益共享分配机制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成为军工企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纵观目前的项目追溯奖励工作,主要存在着追溯难度大、绩效考核精细化落实难、奖励配比与人员产出不相适应、项目拓展的广延性与奖励的激励性不统一等方面。因此,结合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需要的项目追溯奖励办法是十分重要的[1]。
  二、军工企业项目追溯奖励重难点分析
  (一)项目追溯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当前,军工企业项目追溯一般是项目结束后,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和实施流程对于具体环节的人员、人员产能、人员绩效等内容进行总体评价和分析。这使得在实际工作中,项目追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准确界定,诸如技术人员对于产品研发的贡献度、工作效率等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法量化分析的,更多是基于其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的综合评价做出判断,进而成为项目追溯奖励的评价内容之一,这种追溯方法过于简单和片面,且不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困难重重,使得项目追溯奖励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二)项目追溯内容、方法与绩效考核、评价不全面
  从项目追溯奖励实践来看,项目追溯奖励构想的具体内容、方法、实施步骤、评价标准、具体评价考核等都是影响项目奖励公平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内容。追溯内容流于形式,对于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无法及时反映,且受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追溯工作落实难度大、方法过于单一、追溯过程缺乏动态性和系统性,无法将追溯内容与评价标准进行有机统一,造成具体评价工作的片面性或是不全面性,大大制约了项目追溯奖励工作的开展和推进[2]。
  (三)项目追溯奖励缺乏灵活性和适用性
  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追溯的结果,结合企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并推进奖励办法的顺利实施是项目追溯奖励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在该环节中,极有可能出现突发状况,需要对追溯结果进行调整或补充,或是对奖励办法进行小幅度的调整。一般来说,军工企业项目奖励办法需要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层层审批,并有主要领导签字后对外公布和实施,这就造成了追溯奖励工作中的补充和调整部分难以实现,项目追溯奖励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大大降低。
  (四)项目追溯奖励的激励作用持续性不足
  对于军工企业而言,项目追溯奖励既是企业对员工辛勤工作的肯定和回报,也是企业长期发展必要的手段和方法,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激励、促进发展。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项目追溯奖励的激励作用在短时期内效果较为明显,但受具体项目内容的不同、项目周期长度和项目的重要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追溯奖励的激励作用持续性往往不足,无法实现对员工长期、有效的激励和促进作用[3]。
  三、军工企业项目追溯奖励构想与实施
  军工企业项目追溯奖励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项目导向。直接参与项目研发的论证、预研、科研各阶段成员并对项目研发和管理做出直接贡献的特定人员,才有机会获得奖励,以此鼓励员工在重大科技攻关和重要装备研制任务中多做贡献,引导项目尽快进入批产阶段并形成装备。
  二是团队导向。既关注个人独特价值贡献,又根据产品的财务指标,将项目分为A、B、C三个等级,以此激励、引导员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共同促进项目成本和效益的统一[4]。
  三是贡献导向。以项目成员在项目中的贡献为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个人的积极性。
  在坚持以上三个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明确奖励实施的范围和标准。追溯奖励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激发设计人员技术创新积极性,首先,要确定项目追溯奖励总的要求,明确项目追溯奖励适用的范围,如适用于转入小批量生产阶段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后的项目;其次,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奖励标准,根据产品财务指标进行分级,按照不同等级提取比例予以奖励。
  其次,注重奖励的动态化和全程化。在奖金分配方案确定时,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如论证、预研、科研三阶段进行追溯奖励,而当某一阶段缺少时,则可以将该阶段奖金按比例分配到其他阶段团队中去,目前论证阶段团队奖金比例为15%~20%、预研阶段为20%~40%、科研阶段则为40%~50%。与此同时,还有基于项目的分类(一般分为全新研制和设计改造)在部门和团队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以保证项目追溯奖励在部门建设和人员奖励之间取得平衡[5]。
  再次,注重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在追溯过程中,要注重个人对于项目的贡献,设置个人追溯奖励的计算标准和方法,根据贡献比例的不同进行具体计算。在项目结题或转产阶段时,由各阶段项目总工程师根据部门下达的论证、预研、科研等各阶段项目团队名单,充分考虑个人工作量及其承担任务的重要程度,确定个人贡献比率,在实施奖励时,要考虑合理合法避税,在奖金发放前,个人年度追溯奖励总金额超过个人上年年薪的部分,则分次延期发放,总额保持不变。同时还要充分落实产品技术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产品转产后因设计引发的质量与可靠性、生产与外场技术支持等情况,通过设置产品保障系数作为奖励的指标之一[6]。
  最后,构建信息平台,优化追溯工作。对于项目追溯奖励工作而言,科学方法和手段的应用也是必不可少的,自项目开展前建立相应的资料库和数据库,从项目开始到结束将主要信息和节点等内容录入数据库,从而为追溯奖励提供可量化、真实有效的原始资料。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项目追溯奖励,将人才创新贡献、价值创造与个人收入紧密挂钩,有效激励核心技术人员,尤其是突出对一线科研人员的奖励,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提高项目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将员工个人成长与企业整体经营发展统一起来,促进军工企业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推进军工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文.企业项目化管理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0:9.
  [2]高虎.管理的项目化思维:让管理效能激增的利器[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8.
  [3]孙善林,彭灿.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7(4).
  [4]刘红晖.如何增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效性[J].经营管理者, 2017(4).
  [5]高晓雁,宁琪.我国新一轮企业员工持股改革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国企研究,2017(1).
  [6]谢耀霆.面向协同创新的高校科研团队组织模式与激励机制探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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