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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网约车的调查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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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贯彻创新、绿色、共享等发展理念。互联网+背景下网约车的发展提升了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改进消费方式,有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那么如解决网约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得其更好的发展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网约车司机准入门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乘客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隐患,避免乘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失。
  【关键词】互联网+ 网约车
  
  一、引言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必须坚定不移的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同时,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新的产业展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网约车以及其市场的飞速发展则是互联网时代的杰作。
  不可否认互联网+背景下网约车的出现,整合了乘客的出行需求信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乘客的出行需求与交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也有利于促进出租车行业的产业升级换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网约车市场的发展;迎合了“网上消费”的时代,有利于改进消费方式,提升消费质量,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便利了居民的出行、改变居民的消费理念,减少出行能耗,加速生态文明的建设。但是网约车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约车发展也出现了问题。2018年5月5日晚一名空姐在执行完航班后,在郑州航空港通过网约车平台赶往市里,不幸遇害。在之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又一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8月24日,浙江温州乐清一名女孩赵某在上了一辆网约车之后失联。25日,有关微博发文称失联女孩赵某遗体已被寻获,犯罪嫌疑人系网约车司机钟某,而钟某也交代了强奸并杀害赵某的事实。鲜活生命消失的背后,也正是互联网+背景下网约车存在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应急管理基础薄弱、效能低下
  乐清女孩赵某遇害事件中,网约车企业自身管理的漏洞暴露无遗。首先,滴滴客服反映迟缓,严重拖延了救援时间。受害人好友事发当天多次打电话给滴滴平台求助,但滴滴客服回复非常机械化、格式化,使得惨案未能避免。(1)在此之后,滴滴也进行了整改,包括隐藏双方头像、关闭评论,引入车主人脸识别、在app中增添紧急求助按钮等具体改动,但效果依旧令人担忧。(1)
  2.行业准入门槛低,部分司机文化素质低
  相较于正规的出租车司机需要在政府部门备案,出租车公司也会对内部的司机进行严格的审查。而网约车平台的司机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卡、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就能够上岗。其中并不缺乏品行不端的司机。一些有犯罪倾向和犯罪前科的司机潜入网约车平台内,兼职网络约车业务,为公众的用车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准入门槛低暴露出平台安全职责的缺失,这也是近段时期治安隐患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而一些网约车平台为了更高的利益,降低门槛、粗放发展,对平台的用户提供优惠政策,这种无监管、无束缚的局面使得网约车安全问题层出不穷。(2)
  3.法律规定不完善,乘客安全及法律意识淡薄
  《暂行办法》对网约车的平台的相关规定比较模糊,在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难以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3)立法周期长,立法程序复杂,与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步伐难以保持一致,使得网约车方面法律规范不完善。除此之外,很多案件的发生与乘客的疏忽大意、防范意识缺失密切相关。如,上车之前未核实司机身份导致上错车,在行车途中未关注路线状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等等,而这些意识缺失的背后,可能导致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4.政府监管有待提高
  相关政府要行使好自己的责任,要对网约车平台事前预防提出更高的要求,不能采取不出事就不理不问的态度,要加强市场准入的监管,重视客户的投诉反馈,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网约车平台的趋利性就导致它自己存在监管上的缺陷,政府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
  (二)解决对策
  1.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效能
  加强资金投入,增加客服数量,提升服务质量。用先进技术强化风险管控,在派单前对于司机进行人脸识别,对司机以及驾驶员一致性进行确认;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路线行驶行使偏离、不合理长时间停留的风险进行预警,发现紧急情况及时处理。与当地公安局保持联系,向其提供相关的信息,一有紧急状况,双方同时出动,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
  2.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升司机文化素质
  网约车司机准入门槛向出租车司机准入门槛看齐。要求网约车司机需要3年以上的驾龄、对网约车司机的背景进行调查,主要是犯罪和违章记录。对于网约车车辆进行按里程报废制度,加强网约车运营平台的审核责任,建立关于网约车车主的事前注册审查以及事后惩戒力度的有效机制;建立诚信信誉审查制度,避免潜在的危险。
  3.加快法律完善步伐,乘客提升安全意识
  细化对于网约车平台的规定,为案件提供具体的法律法规。简化立法程序,缩短立法周期,使得立法与互联网发展步伐一致,完善网约车方面的法律。乘客提高自我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注意行车路线,遇到路线偏移,要及时询问原因;不透露自己的信息;司机中途下车,要提高警惕。
  4.政府監管制度落实
  政府提高监管能力,严禁和惩处各类各类不利于市场发展的行为,着力解决依法监管可能遇到的难题;其次,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能,避免职能的交叉重叠,互相推诿扯皮;最后,畅通监管评估反馈体系,善于倾听各类主体的诉求,积极采纳合理意见。
  三、结语
  互联网+背景下网约车的出现以及发展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速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应急管理基础弱、效能低下,行业准入门槛低,司机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使得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解决网约车存在的问题,保证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刻不容缓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网约车之困》宋龙艳 投资北京
  [2]《网约车治安防控研究》张溢华 刘开吉 上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11月第六期总第162期
  [3]《“互联网+”时代下网约车的社会治理研究》 刘洁 《经济与社会科学研究》 2018年第12期总第1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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