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法家政治思想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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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鹏 洪媛
摘 要: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思想极为活跃的、极富创新性的阶段之一。法家思想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韩非子集法家思想之大成,他适应当时的社会条件创造性的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系统运用的政治思想。他的创新思想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影响深远。
关键词:法家思想;韩非子;用术;重势;任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32.067
1 韩非法家政治思想起源
韩非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政治理论家。他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23年。韩非是韩国的宗族公子,师从于荀子。韩非总结历史上的成败得失,针砭时弊,针对现实中的问题,写成了《孤愤》《说林》《说难》《内外储说》等几十篇文章阐述自己的思想。韩非思想的核心是法家思想,他分别吸收了以商鞅为代表的“任法”,以申不害为代表的“用术”,以慎到位代表的“重势”形成了自己的法家政治思想。
2 “用术”的政治思想
“术”是韩非提倡君主对臣下的驾驭、控制方法。《内储说上·七术》、《内储说下·六微》中详细记载了他的“用术”政治思想。韩非在《三守》中说“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则国安身荣;三守不完,则国危身殆。”所谓“三守”是指君王要遵守的三条原则:心藏而不漏之近习能人,独掌刑赏大权,亲理朝政。“凡劫有三:有明劫,有事劫,有刑劫。”所谓三劫是指有公开明目张胆的篡权,有通过政事篡权,有专擅刑罚篡权。韩非认为三守和三劫的关系是“三守不完,则三劫者起;三守完,则三劫者止。三劫止塞,则王矣。”如果三守不完备,臣下就会有三劫。反之,三守完备了,则三劫就能禁止了。韩非子提倡君王通过三守和三劫等统治手段来驾驭群臣,巩固权力。
韩非在《内储说上·七术》、《内储说下·六微》中具体阐述了他的“用术”的具体方法即“七术六微”。他说“主之所用也七术,所察也六微。”所谓七术是指:“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他认为君主用来控制臣子的方法有七种:一是从各个方面审验、观察;二是必须惩罚以显示君主的威严;三是对尽力效忠的一定兑现奖赏;四是逐一听取意见,督促他们行动;五是传出可疑的诏令,诡诈地驱使臣子;六是掌握了事实反而询问臣子;七是故意说反话,做逆理的事来刺探臣子。所谓“六微”是指:“一曰权借在下,二曰利异外借,三曰托于似类,四曰利害有反,五曰参疑内争,六曰敌国废置。”韩非子认为以下六种隐蔽微妙的情况君主必须明察:一是君主把权势被臣下借用;二是君臣利益不同而臣下借用外来势力谋私;三是臣下假托类似的事蒙骗君主;四是君臣利害关系彼此相反;五是等级名分上下混乱而导致内部争权夺势;六是敌对国设谋按他们的意图任免大臣。他还说“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而恐父兄豪杰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诛于己也,故杀贤长而立幼弱,废正的而立不义。”韩非子主张用术安邦定国,制服奸臣。韩非提倡的君主保君位治臣下的方法充满了权诈,反映了韩非阴暗刻薄的一面。
3 “重势”的政治思想
用“势”是韩非教给君主怎样运用独尊的权势和地位,建立永久的独裁统治。在《杨权》《备内》《功名》等篇章中,韩非就用“势”有具体的阐述。韩非在《功名》中说:“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一曰天时,二曰人心,三曰技能,四曰势位……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他认为君王成就功业需具备四个条件:天时、人心、技能、势位。他通过千钧、锱铢、船的浮力关系形象的说明了君主凭势位统御臣下的重要性。
韩非以“君不同于群臣”与“道不同于万物”作类比,来宣扬君权的正统性。他在《杨权》中说:“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祷。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 韩非以“道无双”、“执要”、“用一”、“独道”的观点来保证君权不下移,威不外借。他认为要官员与臣下保持距离,做好本职,不越权,杜绝大臣专权,要经常清洗官吏队伍,防止臣下串联欺上。他在《备内》中说:“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这反映了韩非子“人性自利”,“利”支配一切的社会观,这种观念显然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4 “任法”的政治思想
所谓“任法”就是制定法律条文并贯彻实施,作为治国的根本,特别强调法一经订出必须执行。在《有度》中他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强调依法治国的力度必须强,国家才能强大起来。他主张依法选择人才而不是凭感觉,“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他在《有度》中提到“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由此可见,韩非子很早就认识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饬令》中他说:“饬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无奸。”在《八说》他认为“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可见韩非子继承了商鞅的法治思想,强调完善法令,实行赏罚,提倡功与赏、能与事相参。这相比于儒家的“礼”,是非常进步的主张。他在《心度》中说“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他认为法律是王道的根本,刑罚是由爱护民众的根本而产生的。“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治理民众没有一成不变的常规,只有把握法治才是治世的法宝。韩非子强调法是君主治国的根本,适时调整法律制度,使民服法,这样国家才能达到富强。在《问田》中他说“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他强调法家理论才是仁慈理智的政治行為。
5 结语
韩非子创造性的发展了法家思想,提出君主治国安邦必须制定法度和运用权术缺一不可,二者不可或缺的思想。在《定法》中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天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他还认为申不害术和商鞅的法,都还没有达到很完善的地步。“二子之法术,皆未尽善也。”他结合所处的新时代创造性的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系统运用的政治思想。这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韩非.韩非子[M].上海:上海古藉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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