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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河北省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策略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张海珍 袁志超

  摘 要:区域旅游合作是当前旅游业发展的趋势,实行区域合作旅游可以使合作各方形成合力、实现共赢。河北省虽然进行区域旅游合作的时间较早,但由于经济、观念、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合作水平不高,成效不明显。在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的形势下,各方应从转变观念、构建有效合作机制、旅游企业集团化、巩固与京津并扩展与周边省份合作形式等方面推动区域旅游合作,以促进合作各方旅游业的共同繁荣。
  关键词:新形势;区域合作;旅游;策略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3-0094-03
  区域旅游合作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章程、协议或合同,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区域旅游合作既包括区域内地区之间的旅游合作,也包括区域之间的旅游合作和跨区域旅游合作。
  河北省是国内最早同其他地区进行区域旅游合作的省份之一,在30多年的区域合作过程中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本文所研究的河北省区域旅游合作的范围是指河北省与其在地缘关系上相邻的北京、天津、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南、山东共7个省市之间的旅游合作状况。
  一、河北省区域旅游合作现状
  (一)与京津的旅游合作a
  河北省很早就认识到了进行区域旅游合作的益处,也因此成为国内最早进行区域旅游合作的地区之一。由于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地理位置毗邻,进行旅游合作具有天然的地理区位优势,因此,早在1985年三地就联合成立了京东旅游区,致力于三地旅游资源的共同开发和联合促销。1987年,京津冀三地旅游学会成立“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研讨会”,并发展成为一年一度的例会;之后参与省市不断增多,到后来促成了每年一届的“北方旅游交易会”。进入21世纪,秦皇岛、北京、天津、青岛等16个城市成立环渤海港口城市旅游合作组织,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2007年,京津冀签署《京、津、冀旅游合作协议》,旨在建立区域旅游协作机制,统筹三方旅游发展规划。2008年,河北省参加了“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之后,每一到两年“9+10”合作机制举行一次例会,研究旅游合作事宜。2013年,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京津冀旅游合作的步伐加快,出台了《京津冀旅游一体化协同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我国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以及建立雄安新区和北京市、张家口市联合筹办冬奥会等国家重大项目的实施,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
  (二)与其他周边五省的合作
  相对于与京津的合作,河北省与其他相邻五省区合作的层次和频率都较低。比较重要的合作包括:2005年,河北省与山西省签订红色旅游合作a协议,决定开通晋冀两省旅游绿色通道。同年成立的环渤海港口城市旅游合作组织除包含京津,也包含辽宁和内蒙古两省的几个港口城市。2008年建立的“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中除与京津的合作,也包含了与辽宁、山东、山西、河南、内蒙古地区的合作。2009年,河北、山西、河南、山东以及北京共同签署五省市“6+1”旅游合作行动纲领,并在各成员城市联合发放“旅游互惠一卡通”。2010年,河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联合签署两地旅游框架协议。2013年,山西省在石家庄市举办旅游推介会,两省签署合作协议。2014年,晋冀鲁豫四省联合签订《晋冀鲁豫四省六市旅游联盟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与河北省沧州市签署旅游战略合作协议。除此之外,河北省与五省区鲜有合作。
  二、河北省区域旅游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30多年来,河北省对区域旅游合作一直非常重视,也为区域旅游合作尤其是与京津的合作付出了大量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共识不少,呼声挺高,进展缓慢” 仍然是长期以来该地区旅游合作的状态,很多协议签订后则没了下文,合作缺乏实质性进展,合作领域窄、水平低,这种合作状况直接影响了河北省旅游业的做大做强。导致这种问题的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在京津冀合作区域内,北京市作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济发展一家独大,天津市经济发展也是蒸蒸日上,但河北省却相对落后很多。这种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一方面导致了客源和旅游人才向经济发达的北京市、天津市集中,而落后的河北省则被边缘化,造成旅游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在合作过程中,作为合作主体之一的政府往往更倾向于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合作放在首位,而与欠发达地区的合作放在从属地位。
  同样的原因,由于河北省很多旅游资源位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基础设施、交通、通訊等相对落后,生态环境欠佳,也影响了周边各省与河北省进行区域旅游合作的信心和热情,导致了河北省与这些地区的合作凤毛麟角。
  (二)观念方面的原因
  受目光短浅、思想保守僵化的影响,区域合作中两个重要主体的政府和旅游企业往往在利益诉求上与他方存在矛盾和冲突,致使合作难有实质性进展。
  在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下,政府掌握着财政权和审批权,从而形成独立的利益主体,而现行的政绩考核机制使得各地方政府追求利益的本地化和短期化,体现在进行区域合作时各方政府往往以是否有利于自身利益,是否能收到短期效益为决策根本,忽视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区域旅游合作的另一重要主体的旅游企业,是旅游经济运行中的直接利益主体,其在区域合作中表现得更为“现实”,一般在存在着现实合作利益的领域中,旅游企业会积极、自觉、主动地去建立和发展各种合作关系,而对于暂时不存在合作利益或存在着潜在合作收益的领域,则消极应付,表现出不积极作为。   合作各方政府和企业在利益诉求上的本地化、短期化和“现实”性,成为阻碍区域旅游合作可持续进行和深层次发展的严重障碍。
  同样,受保守思想的影响,区域之间难以实现对旅游资源的整体规划与协同开发。从旅游资源禀赋上看,河北省及其周边几省市旅游资源都十分丰富,包括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滨海旅游资源、红色旅游资源等,而且质量较高。但到目前为止,各省市大都立足于本地资源,根据各自的利益取向制订旅游发展规划,在旅游资源开发上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导致了功能性、结构性的重复低水平建设,造成旅游设施的大量浪费;同时,导致旅游资源只能呈点状开发,难以形成对游客具有更大吸引力的规模景区,旅游产品的整体特色难以形成和发挥,制约了区域内旅游业的整体发展。
  (三)机制方面的原因
  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各地区优势的互补或叠加,会给各方带来较自我封闭发展更大的利益。但由于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区位分工等条件的差异,各方所能获得的利益不可能完全相等,因此,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利益至关重要。合作协调机制是协调合作各方利益关系、推动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和保障,它不仅明确了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合作中存在的不良行为起到约束作用。
  河北省在30多年的区域合作过程中,虽然与合作各方也签署了一些协议,但系统的成熟、规范、有效的合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从而导致了各方合作是随机的、零星的、松散的,这也是区域旅游合作难有突破性进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新形势下河北省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策略
  当前,京津冀協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此形势下,河北省要实现旅游业的大发展,在助力国家战略实施和化解当前社会矛盾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就需要谋求同周边省市进行宽领域、高水平的旅游合作,以合作促进发展。
  (一)转变观念,立足长远,着眼大局
  在区域合作过程中,各方合作主体应在树立“互惠互利,共生共赢”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观念,立足长远,树立久久为功的发展理念,着眼大局,树立“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观念。尽管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但由于旅游资源、生态环境等要素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和互补性,进行区域合作可以做到优势互补。而且由于旅游业是一个关联度很强的产业,能产生明显的乘数效应,产业带动作用强,因而各方的共同利益较多。鉴于此,各地方政府应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藩篱,积极引导区域内旅游合作,着力消除区域之间的市场壁垒,落实无歧视政策,为区域旅游合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美丽乡村建设、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的筹办等都为河北省发展旅游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河北省应抓住机遇,一方面通过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等方式努力提升自身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品质,缩短与京津及其他地区的差距;另一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积极促进各项旅游合作,巩固提升三地已有的区域合作水平,同时积极谋划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使区域旅游合作向宽领域、大范围、深层次推进。
  (二)构建各种有效的旅游合作协调机制
  由于资源禀赋、区位分工、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条件的不同,在区域合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等现象,要实现旅游合作,就需要各成员方联合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以协调各方利益,否则合作将难以为继。这种合作协调机制可以是地方政府联合建立的行政推动机制,也可以是旅游企业联合建立的市场调节机制,还可以是非政府组织如行业协会建立的协商解决机制,主要功能是协调各方利益,对在合作中让利的一方政府或旅游企业给予利益补偿、提供法律保障等。通过合作机制的协调,能够提高政府和旅游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区域内合作可持续发展。
  当然,在协调合作各方关系、促进区域合作过程中,作为区域合作主体的政府、旅游企业,以及合作协调机制主体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学会等)应各司其职,在旅游经济发展的不同时点上发挥不同的作用,彼此不能越位、错位和缺位,因为任何一个合作主体的缺位或功能的错位、越位都会使区域旅游合作难以为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运营主体、利益主体,应在经营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的杠杆作用来整合资源和要素,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区域旅游分工协作。但同时,由于当前市场主体仍未发育成熟,当合作利益难以实现或各方存在分歧时,就需要发挥政府的协调功能。同时,在创造有利于区域旅游合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共建基础设施和共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也需要政府力量的推动。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学会等)作为连接政府与旅游企业的桥梁与纽带,在沟通协调各方关系上应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只有三个合作主体形成合力,才能使区域旅游合作由松散、随机、零星型合作转变为规范、全面、紧密型的合作。
  河北省应在推动各种区域合作机制的构建中争取有所作为,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力促各种合作机制的建立,并在机制的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区域旅游合作积极作出贡献。
  (三)打造旅游企业集团,以提升实力促进合作
  在区域旅游发展中,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是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对市场的把握进行自主决策的结果。以资金、人才、管理和品牌等为依托或纽带,实行企业之间的联合,走集团化或连锁化之路打造大旅游企业集团,将有利于整合区域旅游资源,深化区域间旅游合作。旅游企业集团化过程中的规模扩张和地域拓展,必然要求旅游企业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通过产权交易,深化分工合作,从而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整合资源要素,形成竞争能力。而进行连锁经营,也有利于企业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实现异地扩张和区域合作。
  河北省要拓宽旅游合作范围,深化旅游合作层次,可通过省内旅游企业或跨省区旅游企业的集团化、连锁化,增强自身竞争实力,提升在合作中的地位。   (四)巩固、扩展与京津、周边省份的合作形式
  鉴于河北省与京津合作不仅有资源互补优势,而且有区位相近的地缘优势,三方合作最早,建立了一定的合作基础,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合作经验,在当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形势下,今后京津冀合作仍是河北省区域旅游合作的重中之重。三地可通过携手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完善京津冀休闲旅游产业带、筹办冬奥会等一些重大项目带动三地在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
  河北省与其他周边各省旅游合作较少,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过去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等是客观原因,而解放思想不够,观念落后是主观原因。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交通尤其是高铁技术的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跨区域旅游已成为普遍的现实。在此形势下,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各省市应抓住机遇,进一步转变观念,实施更加开放的旅游合作发展战略,致力于扩大区域旅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其合作方式可以是以下方面。
  1.共同合作开发旅游资源
  山脉、河流等自然旅游资源往往横跨两地或多地,这就需要合作各方在对自身旅游资源进行规划、设计、开发时同其他地区结合起来,在更广的范围、更大的空间尺度上来统一规划和设计,如此才能形成规模效应。如太行山横跨河南、河北、山西、北京四个省份,不但是良好的生态旅游资源,更是传承革命文化的红色旅游资源。但四个省市中任何一地对太行山独自规划、开发都难以形成统一的太行山旅游品牌,也难以实现规模效应,而只有把太行山放在大地域背景下,进行空间整合,协同开发,才能更好地形成太行山旅游主题,凸显太行精神,进而实现各方共赢。
  2.共同协作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除共同开发资源外,合作各方还可以协同打造精品线路,作为区域合作的重要载体和纽带。通过区域内资源、客源的合作,打造优势互补的旅游线路,有助于构筑区域旅游整体的形象和品牌。
  (1)共同打造紅色旅游线路。解放战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太行山留下了丰富的红色文化遗迹,如河北省的被列为中国五大革命胜地之一的西柏坡、狼牙山五壮士纪念塔、冉庄地道战遗址,山西省的王家峪八路军总部旧址、晋豫边抗日纪念馆,河南省的红旗渠等。基于太行山红色旅游资源文化精神的一体性,可打造“红色旅游之旅”品牌。
  (2)共同打造佛教旅游线路。古代佛教的盛行为中原地区留下了丰富的佛教文化遗址,尤其是北京、河北、河南、山西佛教旅游资源丰富。这些佛教圣地蕴含着博大精深的佛教文化,吸引着国内和东南亚国家的佛教信徒前来朝拜,可设计佛教文化旅游线路,并联合对外宣传、联合举行法会等,以提高其知名度。
  3.其他方面的合作
  除上述方面的合作之外,6省2市还可以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旅游人才培训、无障碍投诉方面进行共建共享。如建设集成化网站,将跨省市打造的线路统一对外推荐,便于游客了解和选择;在障碍投诉方面,要使游客能够在异地进行投诉并能得到尽快地答复。
  结语
  在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我国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合作共赢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区域旅游合作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对于河北省来说,“十三五”时期是河北省旅游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也是由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跨越的关键期。因此,河北省应抓住机遇,勇挑重担,积极谋求与其他周边省市的合作,营造公平的合作环境,制定科学、切实可行的合作政策、措施并积极落实,从而推动自身及区域旅游业的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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