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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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邦平
摘 要:共享经济已经成为当下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衣食住行,处处可见共享经济的身影。针对共享经济的六大成因、两大内涵、两种商业模式进行讨论,研究共享经济的背后发展规律,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帮助共享经济实现更有效的发展。
关键词:共享经济;成因研究;商业模式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0-0003-02
引言
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正在不断进步,尽管诞生的时间还较短,但已经成功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例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不可忽视的是,共享经济正在逐渐扩大规模和影响力,如何充分发挥共享经济的优势,将是经济学家需要继续研究的课题。
一、共享经济诞生的原因
共享经济是在互联网时代下形成的,但是诞生的原因却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本文将从六个角度分析共享经济的诞生原因。
1.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给共享经济的诞生提供了硬件基础,换言之,智能手机的普及是共享经济诞生的基础条件。美国Zenith机构曾有一份数据报告显示,2018年之前,中国智能手机用户数量将达到13亿,位居全球第一,也就是人均一部手机的水平,这样的水平无形中推动了共享经济的诞生。
2.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技术,是创新的支撑性条件。例如,在共享经济中使用的位置定位服务(LBS)技术,该技术的工作流程就是,电信移动运营商通过网络定位用户的终端具体位置,这些位置信息会统一上传至云端,并且应用云计算来计算出共享经济的范围,只要用户在联网的状态,运营商就能通过数据库查看各种资源的具体情况,还能利用大数据的技术进行数据抓取、挖掘、分析,最终对共享经济做出可视化的预测。可见,新技术的支持大大降低了共享经济的发展成本。
3.第三方支付技术的进步。第三方支付是共享经济中使用的支付方式。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布的《2018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显示,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的发展普及,第三方支付用户比例继续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达到78%的历史最高比例,这一数据也预示了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
4.新的资源使用观念的诞生。社会生产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闲置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传统经济发展中,这些资源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而“共享”观念的诞生,完美解决了这一问题,将闲置的资源投入共享环境中,不仅能够提升利用率,还能赚取额外的费用。这样一来,人们的需要得到了满足,共享经济的负责单位也能收获经济效益。可以说,共享经济实现了闲置资源的再利用,是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的强有力因素。
5.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国经济形势快速变化,传统的经济模式很难适应当下的经济市场环境,而且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导致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经济发展落后、无力、效率低的问题。传统经济模式下,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产业链相互串联,产业链层层加码以及企业自身缺乏有效协同,导致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影响了市场效率,传统模式商业困局为共享经济提供了发展契机[1]。
6.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城市化的发展,增加了城市的人口数量,人口越多,需求也就越多。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共享经济也就有了更大的发展动力和发展机会。
二、共享经济的内涵
共享经济就是第三方(商业机构、政府部门等)对线下的闲置资源进行整合,并使用信息技术搭建一个市场的平台,个人用户可以通过该平台交换闲置物品,或者提供服务。这个过程共涉及到三方,分别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共享经济的平台方。
对于供给方来说,就是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物品的使用权或提供服务,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供给方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组织或者机构,是非常强大的需求群体。供给方拥有非常丰富的闲置资源,能够形成长期稳定的供应链,是实现资源利用的基础,也是新时代下共享经济的特有优势。
对需求方来说,就是通过租借的活动获得需求的服务或商品,这个过程并没有直接获得物品的所有权。同供给方类似,需求方也可能是个人或者组织群体。只要拥有基本的诉求,就能參与共享活动。可以说,共享经济的供给池和需求池相互影响,共享活动的过程是透明公开的,这一特点也就保证了共享活动的真实可靠。
共享经济在建立时,主要将资金使用在平台的维护工作中。换言之,共享经济的投资风险小。此外,平台能够针对不同的供给需求制定不同的服务内容,最终的目的就是保证人们能公平地使用社会资源,只不过需要在使用的过程中以某种方式付出或者收益。共享经济更多的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活动,以共享平台为连接的纽带,并建立双方互评体系来维持共享活动的秩序性。
总的来说,共享经济主要有两个内涵。首先,去中介化。传统的经济活动中需要依靠中介实现资源的交易,而共享经济中,供给双方没有资金方面的限制,只要有对应的供给需求,就能够直接进行共享活动。以生活中常见打车软件为例,运营方提供平台,乘客和司机能够进行直接的匹配。也就是说,去中介化的最大作用就是降低了中介对经济活动的约束。其次,共享经济的再中介化。这里的再中介化是指共享平台又作为新的中介,提供给双方新的活动平台。打车软件就是再中介化的媒介,帮助乘客和司机实现资金匹配,而这种由共享经济作为中间媒介的方式也被称为“新中介”[2]。
三、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的共享经济模式主要是由一家公司管理,共享经济的全部活动环节都是由一家公司负责。生活中常见的美团、共享单车等都是如此,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往往使用单一的共享经济商业模式,通过大数据获取用户信息,然后通过软件平台,促进经济活动的进行。用户在参与该活动时,只需要下载指定的APP,或者登陆相关的平台,注册并登陆自己的信息,在平台中搜索自己需要的信息,就能在平台上找到自己需要的商品。供给者在收到需求者的信息后,可以直接与其进行互动,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完成交易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平台主要的作用是为双方提供信息平台,帮助完成信息交流。需要注意的是,共享活动中共享平台需要完成供给双方的实名认证,确保共享活动的公开性和真实性。 此外,还有一种商业模式是通过多家公司企业共同合作,完成共享经济活动。这种商业模式的兴起时间较短,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支撑,主要在一些发展成熟的企业中得到利用。具体流程是,在共享活动中将某个企业的资源使用在另一个企业的活动中,后者负责将信息进行发表和宣传,推动共享活动的完成。这种合作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能够最大程度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性,为双方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内容。
四、共享经济的发展建议
共享经济发展至今,还存在非常多的问题。例如,经济模式的二元化供给方式,极大地挑战了现有的法律制度,但同时也反射出了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监管空白。不得不说,共享经济带来的法律问题是十分严峻的。如果不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调整,就无法充分保障共享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法律人员有必要加快法律完善的脚步。首先,应该设置相关的法律,确定共享经济的法律地位,在商业模式上给予应有的认可,确保共享活动的活动主体和活动行为能够得到法律保障。其次,针对已经过时的法律条例,要进行废除或者修正,提高法律条例的适用性。最后,针对未设置法律条例的内容,要及时进行弥补。
除了法律方面的保障,相关的监管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优化治理的机制。首先,应该站在宏观的经济角度,重新考虑共享经济的监管目标,要始终保持市场经济能正常发展,在监管工作中保证包容和审慎共用。其次,应该明确监管部门的具体任务,在合理的范围内,正确使用监管权力,要实现多种监管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强监管工作的監管效果。最后,要积极创新监管工作的工作手段,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例如大数据、云计算等,保证监管工作可以做到及时全程。同时,还要建立由政府、协会、用户构成的多元化治理体系,明确对用户的倾向性保护,提高用户权益保护的有效性[3]。也就是说,必须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或者共享平台设置的不平等条约。共享经济的企业在使用用户信息时,要保证用户的隐私,不能以任何形式出卖用户的个人信息。如果用户集中提出某项改进意见,监管部门要认真核查,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平台要进行整改,相关平台也要认真听取整改意见,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共享服务。
结语
共享经济无疑是近几年乃至未来最受大众喜爱的新型商业模式,要想充分发挥共享经济的正面效用,相关专家就要积极研究共享经济中存在的隐患,并进一步提出相关的意见,让共享经济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1] 刘子豪.关于共享经济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的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7,(20):156.
[2] 许颖.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研究[J].中国商论,2018,(22):170-171.
[3] 王乘栋.探讨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8,(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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