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提高扶贫资金的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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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延峰
摘要:文章针对基层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提高扶贫资金的监督水平进行分析,探讨了内控制度特点,同时提出关于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内控制度缺乏有效性,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不够明确。总结了如何建立有效内控制度,提高扶贫资金监督水平。提高财经纪律意识,提高人员制度保障,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保障不相容岗位分离,创新审计方式,确保扶贫资金监督到位。
关键词:基层财政;内控制度;扶贫资金;监督
内部控制制度属于单位在内部建立的一种,和各种活动相互联系,并且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管理措施以及管理规程。在现代化单位中,内控制度是单位发展的产物。单位在不断竞争过程中为了提高自身能力,要不断对内部管理进行提升,同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促使产品质量得以提升。
一、内控制度概述
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点:对所有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对检查制度进行严格审查;构建会计制度以及单位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严密保卫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工作人员。因为内部控制制度质量直接影响着被审批单位提供数据的可靠性,以及其他材料的可靠性,因此各单位十分管制内部控制制度,大多数单位将内控制度作为审查的起点以及重点,借助内控制度,对审计工作范围和深度进行检测。
二、基层财政内控制度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以陕北延安某县区的扶贫工作为例,该县区地处黄土高原边缘,山势险峻,山路蜿蜒盘旋。该地区人们生活贫困,交通闭塞,针对这一县区充分落实扶贫工作势在必行。
(一)内控制度缺乏有效性
因为基层财政系统人员相对较少,需要处理的事物比较繁杂,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乡镇存在单人在岗现象,导致相关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仅流于形式,难以对不同岗位之间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促使各个部门在进行相关管理过程中,难以进行有效控制。
(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对扶贫资金进行具体管理过程中,并没有对资金的使用和拨付情况作出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扶贫部门承担着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同时还是项目监管单位,这种情况下,很难实现对资金的有效监督。此外,在对资金进行具体分配过程中,还没有对扶贫资金分配和应用绩效联系在一起,在管理上缺乏激励机制,促使部分地方政府争当贫困县,从而获得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并没有将项目管理和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基层财政部门在进行扶贫资金监管过程中,监管力度不足,工作人员少,事物繁杂,难以对全部项目资金作出实时监督。
(三)资金财务管理工作不够明确
当前人们应用的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当中,并没有对扶贫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导致财务管理制度存在较多不规范内容,导致财务管理相对混乱。此外,县级报账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完全规范情况下,就将财政扶贫资金转移到乡镇,加上没有实施专门的系统化培训,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运行过程中会遇到一定阻碍。
(四)缺乏评价机制
扶贫资金被分散在扶贫部门、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等,不同部门对资金进行分散管理,从而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导致分散在不同部門的资金很难实现统筹规划和联合发力,甚至存在一些部门资金会在相同领域对资金进行反复拨付,这就出现了财政浪费现象。另外,扶贫评价指标存在通用性,并没有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资金管理和拨付作出针对性规定,实施操作过程中,缺乏绩效评价意义。最后,绩效评价有一定单一性,当前我国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主要是借助自上而下的考评方式,多数情况下是以扶贫办组织,其他参与方式进行。但是,扶贫资金通常情况下是通过扶贫办管理的,这就促使其既充当裁判员的角色,又充当运动员的角色,难以做到公平、公正扶贫。
三、完善扶贫资金内控制度建设策略
1. 提高财经纪律意识,加强制度保障
一方面,对领导相关工作理念进行梳理,乡镇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遵循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将这一内容作为深化政府建设的推动力。有效强化会计基础,同时还需要为其配备“三资管理中心”硬件设施,为人员营造出有章可循的管理氛围。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对村干部进行相应的财经纪律警示教育,能够让村干部在思想上铸造比较牢固的遵纪意识。定期培训代理会计,对培训质量进行准确评估,加强对代理会计的激励,帮助基层干部解决人员流动快和人员少的问题,制定科学可行的财政管理制度。
2. 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保障不相容岗位分离
分别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复核及审核等相互分离的岗位,针对不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让扶贫资金在应用过程中有章可循,经财务人员作为主要管理人员。适当改善办公环境,为相关人员配备监控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开设相应的便民窗口,最终实现有效内控。
结合扶贫资金的使用实际情况,有效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合法性。第一、结合《会计制度基础》,单位中管理人员需要对审批单位和经办的单位进行分离处理,其中的村干部不光作为审批人,并且也是经办人,在这种情况下,不符合规定。管理部门需要加强管理,避免出现专断独行情况。此外,可以推进逐级联签制度,可以相应报销单位进行相互分离,通过这一手段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合理。
第二、记账人主要是对扶贫资金应用凭证进行编制,同时对相关内容进行登记,审核人主要结合相应凭证,管理人员还需要针对其真实性及准确性作出审核,因为分工不同,前者要对后者进行有效监督。也就是防止人为错账,经过相应审核之后,需要对扶贫资金的审核—制单—复核等构件相应岗位,并配合主要负责人员,这样来促使会计人员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和监督,避免出现舞弊行为。
第三、对于相应工程项目来说,必须要结合相应的业务流程,为其设置科学可行的控制活动。主要是因为扶贫资金存在较高特殊性,为了能够让扶贫资金得到有效应用,将扶贫资金的每一分都应用在“刀刃上”,就必须要构建起和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监管制度。要求具备上下联动的资金监管责任制,针对传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出钱部门不管钱”方式作出适当调整,然后对监管责任的重心进行适当改变。乡镇保障中心要认真收集和管理社会资料,对于扶贫项目,在具体招标工作中、验收工艺中及决算工作中,必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等到该项目完成之后,应当针对存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处理。 3. 创新审计方式,确保扶贫资金监督到位
第一、对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进行结合。开展外部审计工作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将村级审计工作指派到乡镇,然后相关部门通过例行检查或者专项检查等方式,每年都需要针对村级组织作出相应审计,这样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工作量,并且还可扩大审计面。内部审计过程中,对于乡镇政府来说,可以为其设置相应的内审机构,加上需要对一级财务进行管理,应当有效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同时还需要作出进一步的监督。
第二、进一步拓宽扶贫资金的审计范围,需要管理部门进一步对扶贫资金加大审计范围,有效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到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当中,还要建立起科学可行的扶贫体系,然后结合扶贫项目,分析扶贫资金是否带来较大效益。而对于该扶贫项目来说,作出全过程的审计工作。高度重视资金分配工作和拨付工作。对项目进度进行有效跟踪,观察进度,如果资金在具体分配过程中,与相关规定不相符,则需要及时处理。
第三、对项目落实全过程要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一定要评估出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益,检查是否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实时跟踪。建立相应的扶贫资金审计专项机制,对扶贫资金的后期运行情况作出严格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构建科学可行的审计制度,最后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创新,降低风险。
第四、针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针对村干部违规操作行为,需要加大警示和惩罚力度。管理人員如果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归入到公职人员贪腐案件行为进行处罚,能够对基层干部起到较大的约束作用,有效降低套取扶贫资金、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要进一步加大对审计结果的公告,构建起科学可行的反馈制度,对于违规人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并监督,找到整改效果的评价标准,从而有效提高整改效率。
四、结束语
基层财政是财政建设的最底层,主要是为了服务于人民群众,同时承担着我国惠农强农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责任。当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财政扶贫资金大量向基层拨付,基层财政管理面临巨大挑战。建立起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扶贫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障资金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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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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