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CS模式下的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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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根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模式下会计核算管理与监督体系的基本特点,认为当前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体系中存在着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体制不畅;会计核算监督模式与ACS业务发展不相适应;会计核算监督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建议理顺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提升会计监督的职能定位等建议。
关键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中央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017-2019(5)-0061-03
一、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基本情况
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在其核算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实施的审查。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两大基本职能关系密切、相辅相成,两者必须结合起来发挥作用,才能正确、及时、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
(一)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管理情况
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体系依次经历了手工核算、计算机单机核算、区域网络化核算,2014年6月30日ACS完成全国推广上线后,标志着人民银行会计核算进入了全国网络化核算新时代,其依托信息化技术对会计核算业务流程进行了科学化再造,实现了全国各层级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信息的纵向集中和人民银行各部门会计业务数据的横向整合。目前,根据账务组织和运行管理需要,ACS以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为会计核算主体,设立了运行管理中心(总行、省、市三级)、业务处理中心(总行)、营业网点和业务监督中心(市级)四类机构。相对于以前的会计核算管理模式,目前依托ACS业务处理模式,即账务数据全国大集中、业务前后台分离(前台业务受理、后台集中账务处理)的模式,推动了人民会计核算管理向更加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情况
伴随着人民银行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化,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也相应经历了设置会计检查辅导员、事后监督岗位以及事后监督中心三个阶段,履行着对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职责。2014年随着ACS的上线运行,人民银行取消了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部门,相应的事后监督人员跟随业务分配至不同部门,央行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人员被分配至支付结算部门,在ACS中设立业务监督中心,配备监督主管、监督操作员、会计档案管理员等岗位。通过OSS业务系统,监督人员完成相应监督业务处理。目前ACS业务监督子系统提供的监督方式包括实时监督、事后监督、凭证影像监督、查询查复监督、重要账户余额监督、ACS日志監督、及对账结果确认监督7种。
二、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的趋势要求
(一)时效性要求
随着会计核算业务处理的集约化、网络化和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其业务处理的时效性大幅提升,改变了以前传统的手工处理或计算机单机处理模式。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时效性大幅提升,作为会计基本职能之一的监督职能,也必然应提升监督时效性。由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会计职能有效发挥的有机统一体,如会计监督滞后于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化,将影响会计基本职能的正常发挥。
(二)实时监督要求
按照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相互发生的时间关系(以会计核算业务发生的时间为基准),会计监督可分为实时监督与事后监督。从其实际监督的效果来看,实时监督的作用要大于事后监督的作用。实时监督可保证会计业务核算过程中能够实时纠错、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确保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而事后监督的纠错功能则具有滞后性,对风险的实时监测能力较弱。随着ACS上线运行,对会计核算的时效性、准确性也有了更高要求,因此对实时监督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与此同时,借助现代化的网络、电子技术,也为实现会计核算实时监督提供了技术手段,让事后监督关口前移变为实时监督成为可能。
(三)丰富手段要求
目前,会计核算监督的手段仍以人工核对为主,监督的手段较为单一。ACS上线后,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的监督手段从本质来说,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只是由以前人工核对方式监督纸票,转变为人工核对方式监督影像凭证,增加了部分参数类设置业务的实时性监督,其他业务的监督手段未发生根本性改变。随着ACS业务类型的增多、业务功能的拓展,为有效发挥会计核算监督的职能,其对更加多样化的监督手段有着急切的需求,来适应ACS业务的发展,为人民银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风险防控要求
会计监督的最主要职能就是发现风险,并及时督导更正,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ACS上线后,“前台受理、后台集中处理”的岗位设置和流程管理,强化了业务过程控制。对于人民银行网点而言,其风险的关口发生了变化。对于整体ACS业务过程来看,风险防控贯穿整个业务流程,从网点受理到后台集中账务处理,都需要相应的会计监督,也就是会计监督应该贯穿整个ACS业务流程,不仅仅是对人民银行网点的会计核算监督。
(五)智能决策要求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会计监督的智能决策需求越来越高。通过对ACS业务大数据的智能分析,提供智能预测,发现其存在较大可能的风险隐患点,有针对性(可具体到网点、时间、操作员以及业务类型等)地通知监督人员进行事前或实时监督,避免出现业务风险。同时,通过对监督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对监督人员本身的工作提供智能决策,自动实施会计监督职能,解放监督人员的大量体力劳动,也能提高会计监督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三、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体制不畅
2014年,人民银行对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地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事后监督部门,事后监督职责按业务条线分别交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履行。因此,ACS业务的事后监督职能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从内设机构条线管理上来看,分行或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相应承担了对地市中心支行ACS业务事后监督的管理职责。但实际工作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业务管理体制不畅。ACS省级运管中心无法实时看到辖内监督业务办理情况,各监督中心未能将监督信息实时推送至省级运管中心,使得省级部门难以实现对辖内监督工作的有效管理。二是人员管理体制不畅。部分地市中支监督人员设置造成管理体系不畅,由于地市中支不再保留事后监督部门,加上监督人员紧缺,无法专职承担ACS业务监督职能,还承担了其他业务职能,在人员调整上无法直接归口至支付部门,造成人员管理体制不畅。
(二)会计核算监督模式与ACS业务发展不相适应
一是会计核算监督时效性难以满足ACS业务发展需要。ACS业务处理流程的变化,对事中、事前的监督更加迫切,事后监督模式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二是监督手段滞后难以满足ACS业务发展需要。目前,会计核算监督的手段仍以人工核对为主,监督的手段方式单一,随着越来越无纸化、远程化业务处理,金融机构无需再填制纸质凭证到人民银行柜台办理业务,业务处理方式的变化给会计监督带来新的要求。
(三)会计核算监督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实时监督的功能有待完善。目前,针对ACS的实时监督业务主要是开销户业务以及计息账户、账户基础信息、再贴现账号对应关系设置等非凭证、参数设置类业务的处理,而对其他凭证类业务监督则是T+1日进行监督,部分网点距离较远,可能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其监督的时效性更差。二是监督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目前,ACS监督仅负责对凭证本身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而未能有效利用业务大数剧,对凭证填制前该类业务处理的必要性、真实性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智能化分析。三是监督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有待提升,目前监督系统的业务功能较为单一,缺少统计分析、监督查询等功能,影响了监督人员的日常工作效率。
四、政策建议
(一)理顺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工作体制
一是强化省级支付结算部门会计核算监督的管理职责,坚持会计核算与业务监督两手抓,设置省级ACS业务监督中心或省级ACS监督管理专岗,专项负责ACS业务监督工作,建立起必要的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以强化省内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二是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岗位人员配置,避免监督人员兼职过多其他岗位,且人员归属应明确至支付结算部门,理顺业务人员管理体制。三是确立省级支付结算部门ACS业务监督的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支付结算部门与事后监监督部门的责任划分,避免多头管理。四是优化ACS省级运管中心业务功能,实时将省内各监督中心业务监督情况推送至ACS省级运管中心,利于省级支付结算部门开展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依据《会计基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结合当前ACS业务处理特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流程、档案资料传递、风险防控重点等内容。制定每种业务类型的监督操作标准,规范监督人员业务操作,形成统一、规范的业务监督标准,确保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有章可循、业务操作有据可依。
(三)提升会计监督的职能定位
扩大实时监督范围,实现实时监督的参数化管理,将实时监督业务嵌入业务处理过程中,即营业网点操作员受理的会计核算业务在经网点主管审核后,先推送至业务监督中心进行监督,监督无误后再发送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对除人民银行规定必须实时监督的业务外,各监督中心可根据业务情况、重要程度以及以往业务差错、风险等情况,参数化设置需实时监督的内容,使会计监督更加灵活、高效且有针对性。
(四)完善会计核算监督子系统功能
一是增加对通过ACS综合前置办理业务的监督功能,增加其影像信息或实现系统自动化监督,避免出现监督盲区。二是完善系统提示功能,对于需实时监督的业务,在系统中增加显示“有待实时监督业务”的功能,提示监督人员及时处理业务。三是增加打印功能,目前ACS网点、市级运管中心、业务监督中心无法打印账户基础信息,增加必要的打印功能,可使操作业务时,尤其在手工核对业务时,便于对账户信息实施核对。四是增加监督系统自动比对功能,在业务操作时除人工视觉上的判断,增加纸质凭证信息录入功能,实现与系统中的信息自动比对。五是完善监督系统的统计分析、业务查询等功能,为监督人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智能的业务信息分析,提升工作效率。
(五)加快会计核算监督智能化方向发展
结合金融科技(FinTech)之力,如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机器人学习、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新技术,不断推进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的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会计核算监督的智能化水平,以适应会计核算发展趋势。在当前业务处理模式未改變的情况下,应先行完善ACS系统功能,提升对会计核算业务大数据智能分析能力,为监督系统的智能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解放监督人员体力劳动,进一步提高会计监督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六)加大对监督业务人员培训力度
建立ACS监督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注重对监督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新业务、新知识培训,保证监督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同步培训,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特殊业务和重点业务专业化培训,提升监督人员思想认识,正确认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会计核算和监督人员定期轮岗机制,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会计核算监督工作能够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核算要求,使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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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n the Accounting Supervision System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Based on the Accounting Data Centralized System (ACS)
WEN Qiupeng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ccounting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system of the Accounting Data Centralized System (AC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constraints the current accounting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policy suggestions.
Keywords: Accounting; Accounting supervision; Management
責任编辑、校对:吴思绮
收稿日期:2019-3
作者简介:温秋鹏(1982.9—),男,陕西户县人,硕士,会计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注:本文为作者观点,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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