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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徐吉海 周晓涛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现代农业已经是必然趋势。不同地区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创造了不少实践经验,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如何保障不同主体利益均衡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议题。文章分析了临泽县平川镇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以种地为生的传统观念比较强烈、在农村滋生游手好闲的人、土地产权不明晰、耕种人员工作不积极等问题。提出了政府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制度,政府依法引导做好土地确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转变农民传统思想观念、组织农民学习其它技能等对策。
   关键词:土地流转;对策;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讯速提高,以户为单位的承包责任制度,已经跟不上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脚步。我国大部分农村在土地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开始出现土地流转经营。甘肃省临泽县平川镇在实施土地流转之后,农民的收入渠道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同时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题,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
   一、临泽县平川镇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的现状
   (一)土地流转经营概况
   临泽县平川镇现辖10个行政村,111个合作社,总人口20440人,耕地面积65400.15亩,该镇有四个村参与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000多亩。该镇积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经济,发展制种玉米,种植高原夏菜,蔬菜种植,该镇农业发展进一步实现商品化。2016年,规划通过建立多处土流转经营示范点,使得种植物商品化程度提高。其中,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坚持集中管理和分散经营管理相结合,使得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增强,农民收入比以往大有提高。种植物种类由单一向多样化转变,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经济效益。同时,政府通过各种方法途径,积极鼓励农民依法进行流转土地。
   (二)土地流转经营分析
   1. 土地流转承包方比较多样
   除了农民个人承包土地外,农业标杆企业和农业合作社也开始承包大量土地,也成为了土地流转的承包方。通过调查发现(见图1),在土地流转承包方中,种植大户占45%,农业合作社占30%,农业标杆企业占15%,农场占10%。临泽县平川镇土地流转承包方主要是以种植大户为主。与此同时,这些新的土地流转承包方促进了土地流转,提高了农场品商品化,大大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耕种效率,实现土地流转经营规模化效益。
   2. 流转的土地承包年限比较短
   调查发现(见图2),临泽县平川镇流转的土地承包年限短,43%的农民愿意的承包年限为1~3年,16%的农民愿意的土地承包年限为4~9年,流转期限在1年以内的农民占25%,只有13%农民的土地流转期限是10年以上。从中可以看出,农民不敢长时间将土地承包出去,还是有很多顾虑。
   3. 土地流转规模比较小
   平川镇土地流转中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流转的农民占67%。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别人家土地,这种经营方式规模较小,不利于大规模种植和机械化作业,只有33%的农民以集中经营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
   4. 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化
   临泽县平川镇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比较多样化,主要的流转方式租赁、转让、互换、代耕代种,其中50%的农民以租赁方式参与土地流转,31%的农民以转让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10%的农民以互换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8%的农民以代耕代种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入股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民较少,仅占3%(见图3)。
   二、土地流转经营的制约因素
   (一)流转土地收入不确定性较高
   当地农民的土地流转年限大多数为1~3年。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流转土地的年限较短,农民认为承包土地所承担的风险比较高,并且种地比较辛苦,收入效益又低。农民认为当自己流转的土地增多时,必然会花费更多的人工和时间,土地收入效益和没承包之前差不多。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土地地租过高,担心承包后效益不高。
   (二)土地流转后农民生活来源缺少保障
   调查显示,39%的农民只愿意转让总土地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这部分农民认为土地流转后再没有其它事情可做,将土地流转出的收入比自己耕种土地所获得的收入要低。还有人是想要把自己家庭的土地流转出去,但是没人承包方或者就是租金太低,有一部分农民担心把土地流转出去,自己以后无法外出务工想要种地时,承包方不愿归还土地。大部分农民最顾虑的是土地承包后没有收入来源,后期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
   (三)传统土地价值观的影响
   调查显示,传统土地价值观是当前制约土地流转最大的一个障碍,农民几千年来就是以种地为生,这种观念几千年来已经根深蒂固。在农民看来,土地就是他们生活的来源和保障,一切收入源自于土地。农民因为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种地再没有其它技能。
   三、临泽县平川镇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土地流转意愿不强
   在我国农民几千年来都以种地为生,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生活的保障,甚至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受土地价值观的影响,农民对土地的热爱无可厚非,他们把土地仍然作为生活的基本资料。许多农民宁可种植非商品种植物,有的甚至是将土地荒废,他们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其中有些农民甚至不太了解土地流转的含义,想流转自己的土地,但是又有所顾虑,使得自己拿不准主义,这些陈旧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通过调查发现,75%的农民对土地流转有所了解,15%的农民对土地流转比较了解,5%的农民对土地流转深入了解,5%的农民对土地流转完全不知情。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大部分是对土地流转比较了解的,承包人流转的土地集中不到一片,这种情况机械化作业效率不高,没有起到土地流转后机械化、规模化经营所带来的效益。    (二)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通過实地调查显示,有60%的农民与承包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还有40%农民与承包方没有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他们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其中大部分的农民文化水平比较低,文化程度大多是初中和小学水平,有的甚至还是文盲,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内容不合理。签订的这种合同一般都不是对农民自身有利的凭据,发生矛盾纠纷走法律程序,他们的自身利益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三)土地流转后农村地区出现不正风气
   农村地区治安和管理相对落后,在土地流转后一些农民没有事可做,长期以来游手好闲,影响社会治安。经过实地调查发现,一些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因无事可做,出现聚众赌博、酗酒、偷猎等不正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社会风气。
   (四)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土地
   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有些村子土地流转进行“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进行集中流转。政府为了加快土地流转,召集村民开会集中表决,有一半以上村民愿意流转土地,则全村土地全部进行流转,完全没有考虑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民。
   (五)土地流转后经济效益低
   当土地流转后,经营者需要雇佣当地一些农民进行耕种,其中出现许多雇佣人员工作不积极,工作效率大大降低,长期以来造成经营者利益损失。流转的土地难以集中,规模化难以实现,机械化水平比较低,人工成本比较高,土地流转经济效益低。
   四、完善临泽县平川镇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的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规范土地流转制度
   政府应制定土地流转经营的相关制度,并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土地流转经营。一方面要让农民传统观发生改变,让农民接受土地流转经营这一新型模式,使得农民认识到土地流转有深刻的认识,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提高,土地流转的进程会加快。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遵守合法合理的原则进行流转,积极维护农民权益,政府积极示范引导。政府应该大力支持有经营能力的承包方参与土地流转,并且要让土地流转长期稳定进行,从而真正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农业水平提高。
   (二)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标准化
   制定和建立土地流转合同标准化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条例。所有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与承包方,都必须签订标准合同,以前没有签订合同的农民和承包方,都要按照统一规范的书面合同进行补签;已经签过合同的农民和承包方,前合同一律作废,签订标准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的签约要在基层政府或村委会的监督下签约。合同的内容必须要依据法律,并且要有专业人士制定合同内容,合同必须要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对于违反合同条例的任何一方,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三)运用法律程序,明确土地所有权
   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依法保护农民的权益。土地流转签订合同时,明确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拥有者,明确土地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加强农村地区管理
   政府要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和社会养老保险金额,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除此之外,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土地流转的规模和年限,充分考虑农民的接受程度,从而减少农民土地流转后的顾虑,进一步促进当地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之后,闲散农民增多,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管理。与此同时,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再就业,开设技能培训。土地仍然是农民生活的来源,大多数农民仍旧是依赖种植土地所取得的收入来解决就医、养老等生活问题,农民土地流转后,由于他们自身的文化水平低,也再无其他技能,再就业难的问题非常明显。许多农民流转土地之后,仍然从事体力劳动,有的农民甚至没有找到其它工作,生活得不到保障,这也是许多农民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的最主要原因。
   (五)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
   让农民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土地流转经营这种新型模式,从思想上开始接受这种经营模式。政府可以组织农民学习土地流转经营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单和粘贴海报进行宣传,建立示范点组织农民参观学习。政府组织农民去土地流转成熟区域参观和学习,并派代表前来指导,使农民切实实际的了解土地流转经营这种新型模式。
   参考文献:
   [1]贾文玲.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7(03).
   [2]田丽.古浪县以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J].甘肃农业,2014(04).
   [3]车裕斌.中国农地流转制度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4] 孟勤国.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9.
   [5] 谭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问题调查及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06).
   [6] 刘照媛,冯双生,张文君,等.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05).
   [7]刘兴海.张掖市甘州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调查及分析[J].甘肃农业,2014(08).
   [8]李薇,陈秉谱.张掖市农地规模经营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
   [9]王水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与流转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工作通讯,2013(07).
   (作者单位: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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