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资转的绩效与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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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法鑫
[摘 要]土地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根本,也是保证农业生产建设的根本,改革农业土地制度,优化土地资转的绩效和发展,也是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文章针对我国农村土地资转的绩效以及发展进行研究分析,从多元发展的途径,分析了土地资转的绩效和管控特点。现将其运行管理特点分析如下。
[关键词]土地资转;绩效分析;发展观测
[DOI]10.13939/j.cnki.zgsc.2020.14.072
在2015年,我国提出了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的要求,并监视和鼓励发展规模化的家庭农场,最终完善粮食生产规模化的经营建设服务主体。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的生产经营模式,整个建设的参与主体也从传统的小规模、简单的小型农户建设转变成了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经营模式。文章针对土地转出户在资金流转的范围中的管理,针对农户土地经营管理权的有序流转进行分析,对促进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经营建设进行分析研究。
1 分析农村土地资转的形成和建设目标
土地资转是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的简称(以下简称“土地资转”)。以往的农村经济建设是通过集体化的资源配置所构建的,在自愿性和权威性的管理下,农业资源管理的方式和内容都有较大差异,在整个结构管理的过程中,对应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规则和资源,保证农业经济建设的合理性。对比传统分散以及个体经营为主题的小农经济,新型的土地农业建设模式兼顾了农业经济建设以及国家建设发展的要求,在政府的村县建设要求下,依照农户的意愿,进行有效的农业土地流传,将所有的耕地集中处理,流转给具有经营能力以及劳动力的村民,以此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土地流转模式。但是家庭农场体系的制度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所有农村的生产体系都在结构化的环境中,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有对应的目标以及利益需求。在政府的宏观调配下,土地资转能够保证农业就业以及集成农户保障,实现农业服务建设以及优化群众补贴管理。在各基层村委会的监督下,所有的农户都能实现土地流转的稳定运行,保证村庄土地运行合理性。
2 农村土地资转存在的局限性
综上可知,土地资转的建设是为了保证群众经济建设的同时,促进农业的全面化发展,保证农业经济的宏观调控。首先,基层农村土地资转运行中存在很多局限性,针对农户的思想认知和农户的经济建设以及农民生活来看,要保证土地流转后整个经济收益满足农户养家糊口,基本生活依旧需要一定时间的考验。其次,农户的土地资转能力有限,很多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在缺乏明确的制度以及经费管理措施下,农户往往会和政府唱“对台戏”。
2.1 政府制度保障问题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经济的建设发展,农户若直接签署土地资转,就难免处于“另谋出路”的一端。很多农户离开土地后多进城务工,从事体力劳动,经济不稳定,长期被拖欠工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另外,政府对土地资转管理考虑不周,地方政府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管理制度,没有考虑农户在后期的生产经济能力,最终降低了农户经济管理和建设的质量。
2.2 农民委员会的工作能力欠缺
在农户的思想中,“农村委员会”就是乡官,也是乡霸,其手上掌握着整个农村的经济生杀大权。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在整个土地流转中也会出现权力寻租问题,也会直接影响整个转出户的利益,针对我国基层农户经济建设管理现状,很多农户表示,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员在返租过程中会出现压低租金以及转差价的现象,在经济利益的威逼利诱下,很多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包租方将流转现象变成了强制性的行为,不利于建设管理,降低了农户土地资转的积极性。
2.3 土地资转的适应对象问题
土地资转一定要分清楚个体户和家庭特征。土地转出户的个体特征十分容易影响农户转出土地的自愿性,其中主要的因素有:农户的文化水平、经济能力、家庭收入等。转出户的文化水平高,经济条件尚可,就很容易接受土地流转,更愿意帮助家庭的农户改变土地种植模式,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目前,农村土地的基本拥有者都是以老年人群为主,其受教育能力偏低,多从事农业劳动,种植技术能力差,获得信息能力较为单一。因为文化水平以及种植技术影响,土地流出后就业能力差,不愿意从事较难职业。
2.4 土地資源禀赋特点
农村土地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和土地地理位置、土地面积以及相关土地因素有很大关系,不同的土地流转经费也不一。为了保证农村土地能够形成成片经营模式,需要从农村整体的承包入手,实现农村土地整体流转和开发。
3 对于优化农村的土地流转绩效的措施建议
3.1 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结合现代农业结构建设理论,对应的单位在保证农业经济建设目标,确定农业主体建设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土地的多方面建设,制定目标性的农业保障计划,充分发挥土地社会化建设的功能。对此,建议国家针对土地流转建设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可以让农户改变土地出让的身份,并发挥土地社会的功能,让土地转出户出让后,再以务工人员的身份进入乡镇企业或者外出务工。并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落实基层农户的医保,养老保险水平和义务,最终完善农村完善的保障制度漏洞。对于长期在外,且少数水平较高的土地转出户,可以帮助其商业保险,让农户规范利用土地收益保障资金。
3.2 实现合理的租用管理关系
要想全面扩大农村土地保障利益建设的关键,对应的农户要不断收集资料,全面掌握家庭农场的收益质量,并最终提升基本农业的建设管理质量。此外,村民还可以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土地流转管理,在明确农业资金建设基础上,最大程度消减村民委员会在土地流转中的必要角色,采用更为经济合法的方式,建设更为全面具体的资金管理关系。
3.3 落实土地确认权制度
要使农户在土地流转中不受到经济损害,达到利益最大化目标,家庭农场主与土地转出户之间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必不可少。完善土地确权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土地转出户利益土地确权制度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权制度就是要把农民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即完整的农村“土地财富权”交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首先,对于土地转出户来说,当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户才能从法律角度上拥有土地权限,才能放心加入土地流转,将土地出租并获得收益,同时外出务工,增加家庭收入。其次,确权制度使土地转出户的利益得到制度与法律双重意义的保障,减少了土地流转中的土地归属纠纷与矛盾。最后,土地确权制度使农民拥有了土地权证,农户可以自行同家庭农场主进行交易,降低交易的费用,减少交易中的寻租,加快土地的流转。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农业经济的建设发展,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和建设范围也出现了较大差异,为了优化农业建设经济,保证国家的农户帮扶和土地扶持制度,在全面推动农业经济基础上,首先要确保基层群众经济和国家经济的双赢,建议对应的单位结合村民委员会建设;其次优化土地确权制度,全面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土地资转质量;最后让农户享受家庭农场规模化建设带来的立意,实现土地流转管理的管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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