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模式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是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我国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然而,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异构系统林立、部门权责不清、体制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同时考虑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特点和目标,构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新模式,为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区块链 政务数据 共享开放
一、引言
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实施步骤,也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作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新时代提升政府履职职能、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现状及问题
(一)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现状
为了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的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近些年来,国务院及各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如图1所示),各级地方政府也发布相应文件,指导和保障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经过各级政务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已基本建成了国家数据交换平台,初步实现了“网络通”、“数据通”和“业务通”[1]。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也陆续建立和上线,据笔者统计,国家部委和省市政府部门已累计建立政务数据开放网站76余个,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各级政府部门在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政府及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需要与共享的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2,3],其共享开放中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存在的问题
1.异构系统造成烟囱林立。政务数据资源分布于不同政务系统中,由不同的主体管理和运维,异构和无法互联的数据形成现行的“数据孤岛”。采用数据中心的方式对原系统进行重构、升级和改造,实施过程过于复杂,即使原建设企业配合整合,数据共享开放的效果也非常有限。同时,整合后的系统运维成本高、收益低等因素,又阻碍了数据共享开放建设的持续投入。
2.部门众多造成权责不清。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共享开放过程中的权责不清问题依然严重。数据共享开放的管理部门,可能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机构部门定位不清晰,各部门对数据共享开放后的数据存储、数据安全、数据确权等权责问题的界定依然不够清晰,影响着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推进。
3.机制不成熟造成共享缓慢。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监控机制、沟通机制、激励机制等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出现种种不协调的状况。监控机制尚不成熟,数据共享开放实时情形无法完全实时掌控;沟通机制尚不及时,下级部门上报面临问题后较难得到及时的答复;激励机制尚不成型,需求部门无法获取共享开放部门的核心数据。
三、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共享开放模式
(一)区块链技术应用现状
目前,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困难既有系统烟囱整合难度大等“不会共享”的客观因素,也有各级政务部门间缺乏信任的“不愿共享”,和害怕数据丢失的“不敢共享”等主观因素,但在共享开放过程中,后者往往占主导地位,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探求一种数据能实时共享、部门间能相互信任、数据能确保安全的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新模式。
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网络健壮、安全可信的技术[4],通过建立共识机制来解决参与者间的信任问题,从而帮助参与者在彼此不熟悉的多领域内完成协作[5]。区块链中每个参与者记录的共享交换等信息,都可以被共享给整个区块链网络,每个参与维护的节点都有权获得一份完整的数据库拷贝,这就构成了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结算网络,可以在无须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实现点对点式的信息交换和共享[6]。
正是这些诸多优点,国内外学者研究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政府治理、金融、房地产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诸多问题[7-9]。近年来,国际社会对数字经济发展和新技术的融合日益重视,区块链技术作为新技术的代表,也日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各领域学者研究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我国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中,提出了各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模型[3,10,11],然而现有文献大多从技术层面探究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中的应用,而对于区域块技术的应用效率、考核等问题却并未涉及,这也限制了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应用中的落地。
(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共享开放模式
正是基于此,本文针对国家共享开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共享开放新模式,保障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顺利推进,支撑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鉴于公有链和私有链的复杂性,本文主要研究基于联盟链方式的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模式(如图2所示)。国家各部门构成区块链上的各个节点,借助已基本建成的国家政务外网,构建不同层级的(图中只展示国家、省、市三级结构)区块链结构,每一级结构中可选择单个或多个节点作为“盟主”,管理区块链结构中的数据调用、日志变动等信息,当链上发生数据调用、记录交换时,“盟主”负责审核日志,并广播到整个区块链网络中,层级之间的数据调用、交换由各层级的“盟主”沟通获得。同时,政企之间可通过构建“共享沙箱”实现政务数据区块链网络与企业区块链网络的逻辑连接,达到“可用不可得”的目标,解决政企间的互信机制。
在新模式中,針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存在的问题,通过设计合理的块链结构、管理上链日志、建立良性竞争机制等方式完善共享开放模式。 1.设计合理块链结构提高网络效率。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开放结构,由于不存在明确的服务中心,每个部门都能平等地发布信息、获取信息,政务数据能够直接交换传输,并被自动配置到每个完全节点而非特定的服务中心,规避了信息系统烟囱林立的状况。同时,根据各级政务部门的特点,在各项技术发展尚处瓶颈期时,设计合理的区块链结构,选择合适数量的“盟主”,能有效的缓解现阶段区块链技术低传输效率、低存储容量等当前技术瓶颈。
2.管理上链日志解决权责不明难题。基于区块链的结构模式将原先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模式转化为以信用为基础的传导追溯模式,极大地规避了部门间权责问题可能引发的风险,提高了政务数据的流转效率。技术或安全问题导致的业务流程变更,也避免了新建应急系统而产生的成本。区块链作为信任连通器,不需要部门将数据真正共享出来,只要将数据请求、数据提供、数据评价等日志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上,共享的数据即可逻辑连接到区块链上。
3.建立良性竞争机制破除机制障碍。在基于区块链数据共享开放结构模式中,可探索借助端到端的直接交换或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以及共享开放过程中的直接价值传递,通过设计诸多博弈场景来建立部门间的良性竞争机制:即遵守规则的“参与者”将获得利益,而破坏规则将会受到制裁和惩罚,破除相应的机制障碍,保障区块链上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和区块链结构模式的平稳运行。
四、结语
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对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然而,跨域安全、信任孤岛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政务部门间、政府企业间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为此,本文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了基于信任体系的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新模式,不仅规避了数据确权等问题,也为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提供了新思路。
然而,当前区块链技术的低传输效率、高资源消耗等问题会制约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的效率和推进,随着区块链上信息调用交换的倍数增加,这些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同时,如何选择合适的联盟链中的“盟主”和“盟主”数量,如何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如何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模式进行监管,如何将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结合等一系列问题,都亟待我们运用新思维、新理念、新方法去探索创新。
参考文献:
[1]陈发强,陈月华,杨绍亮.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安全问题分析与对策[J].保密科学技术,2018(8):13-16.
[2]吕欣,裴瑞敏,刘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影响因素及安全风险分析[J].管理评论,2013,25(25):161-169.
[3]余益民,陈韬伟,段正泰.基于区块链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模型研究[J].电子政务,2019(4):58-67.
[4]M.Swan,Blockchain:Blueprint for a New Economy[M].USA:O' Reilly Media Inc,2015.
[5]何蒲,于戈,張岩峰.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前瞻综述[J].计算机科学,2017,44(4):1-7.
[6]高国伟,龚掌立,李永先.基于区块链的政府基础信息协同共享模式研究[J].电子政务,2018(2):4.
[7]Y.H.Jesse,K.Deokyoon,C.Sujin.Where Is Current Research on Blockchain Technology?—A Systematic Review[J].Plos One,11(10):e0163477.
[8]范忠宝,王小燕,阮坚.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战略应用——基于文献视角与实践层面的研究[J].管理世界,2018,34(12):183-184.
[9]崔安琪,姜楠.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实践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8,906(23):55-57.
[10]王跃虎.基于区块链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研究[J].图书情报导刊,2018(5):42-47.
[11]高国伟,龚掌立,李永先.基于区块链的政府基础信息协同共享模式研究[J].电子政务,2018(2):15-25.
(董超,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发展规划处。王晓冬,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发展规划处。史田雨,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皓磊,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发展规划处)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180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