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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利用外资特征分析和2020年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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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前我国利用外资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服务业利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高技术产业表现亮眼;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持续改善,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比重稳步提升。展望2020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国内营商环境日趋优化,外商企业来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法治化等软实力水平明显提升,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依旧不减,利用外资规模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建议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继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加强利用外资的事中事后监管。
  关键词:利用外资 营商环境 对外开放
  一、当前我国利用外资基本特征
  (一)外商直接投资平稳增长,利用外资的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
  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贸易局势趋紧以及商业信心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下,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延续低迷态势。联合国贸发会议最新发布的《2019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外商直接投资较上年下降13.4%至1.3万亿美元,已连续三年处于下降趋势,投资规模为2010年以来最低水平。其中,流向发达经济体的资金进一步减少,仅为0.55万亿美元,较上年大幅下降26.6%,投资规模创2005年以来新低;流向发展中经济体的资金稳定增长,投资规模升至0.71万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2%。发展中经济体占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升至54%,较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为历史新高。在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平稳增长,2018年吸引外资规模达139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7%,利用外资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我国占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升至11%,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对外资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进入2019年,虽然我国与美国贸易摩擦局势趋紧,导致部分以美国市场为主的企业减少对华投资,但我国并没有出现外资大规模撤离现象,在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以及营商环境日益优化等因素的作用下,我国利用外资规模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截至2019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达1381.4亿美元,同比增长2.4%。在全球经济同步放缓、贸易增长疲软、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等情况下,全球外商直接投资依旧低迷,我国利用外资的稳定增长不仅为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增添动力,同时也表明我国依然是外商的重点投资对象。
  (二)外资产业结构延续分化态势,高技术产业表现突出
  从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看,我国利用外资延续分化态势。推动外资增长的动力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外资向高技术产业集聚愈发明显。受中美贸易摩擦不确定性的增加以及制造业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我国制造业利用外资规模较上年有所减少,特别是在2019年下半年,制造业利用外资增速明显回落。而在制造业利用外资增长疲弱的情况下,以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为主的高技术制造业增长强劲,是支撑制造业利用外资的主要动力。服务业依然是外资流向的主要领域,在我国加大金融、养老、医疗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后,服务业利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2019年利用外资规模突破1000亿美元,达1000.3亿美元,同比增长8.9%,增速较上年同期明显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比重升至72.4%,较上年同期上升4.4个百分点,是推动我国利用外资增长的重要因素。其中,高技术服务实现高速增长,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高技术服务业增长形成有力支撑。高技术产业已成为外资集聚的主要领域之一,占我国利用外资的比重接近三分之一,表明我国中高端产业发展优势逐步显现。
  (三)外资区域结构持续改善,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比重稳步提升
  从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看,虽然东部地区利用外资稳步增长,仍是外资流向的主要地区,但西部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已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着力点。特别是西部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格局加快形成,對外开放水平日益提升。同时,西部地区在加大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力度的基础上,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集聚效应愈发明显。此外,我国还不断拓宽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领域,在新版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等条目,中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目录已增至693条,较2017年版增加54条。受此影响,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延续向好态势。随着营商环境的优化、产业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及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西部地区利用外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我国利用外资区域不平衡的状况逐步改善。
  二、2020年利用外资趋势展望
  虽然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中美贸易摩擦尚未结束以及我国传统比较优势日渐消退等因素对我国利用外资产生一定制约,但随着我国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外商准入领域不断拓宽、准入限制逐步宽松,外商投资的自由化水平持续提升;贸易通关改革深入推进,外商来华开办企业的时间再度缩减,外商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增强,我国营商环境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法治化等方面的改善愈发明显,吸引外商来华投资的软实力不断提升。综合判断,我国依然是外商投资的热土,2020年利用外资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一)促进利用外资增长的因素分析
  1.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在贸易方面,我国多次调降进口关税税率,关税总水平已由9.8%降至7.5%,并通过简化进出口审批环节、清理不合规收费、减少税率等级等方式降低企业进口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在投资方面,我国逐步扩大外商投资准入领域,降低外商准入门槛。在制造业基本实现开放后,我国将继续提升制造业的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外商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等行业。同时,将服务业作为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对外开放的重点,给予外商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更多的支持,并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业的准入条件。在制度方面,我国不断完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根据我国发展阶段与发展环境及时对其调整,《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将负面清单条目精简至40条,较2018年减少8条,较2013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时更是大幅缩减150条。此外,我国还继续扩大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试验田”作用,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条目至37条,在增设海南自贸实验区、建立自由贸易港的基础上,又新增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大自贸试验区,同时还新设上海自贸区新片区,自贸试验区的强化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高将提升对外资的吸引力,为外商企业来华投资带来新机遇。   2.我国营商环境日趋优化。在生产要素比较优势减弱以及政策优惠空间压缩的背景下,我国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力点,不断提高吸引外资的软实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通过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精简审批流程、缩短项目审查时间等方式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外商来华开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日渐提高。同时还赋予自贸区更大的改革权限,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向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引领作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出台了《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外商投资者的知识产权以及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同时强调严禁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此外,我国还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政府立法的形式确保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力度,从而进一步强化外资企业的制度保障。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排名第31位,较上年跃升15位。其中,我国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保护少数投资者方面明显改善。随着我国营商环境在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等方面的日益完善,吸引外资的新比较优势正在加快形成,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二)抑制利用外资增长的因素分析
  1.全球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旧不减。全球经济增速在2017年达到近六年来高点后便趋于下行,发达经济体增长乏力,新兴经济体增速逐步回落,全球经济由同步增长转向同步放缓的迹象愈发明显,经济增长动能持续减弱。IMF2020年1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中下调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至2.9%,已降至2010年以来最低水平。IMF还进一步调降2020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至3.3%,较2019年10月份的预测下调0.1个百分点。特别是在全球贸易局势趋紧、地缘政治风险升温、债务水平高企、结构调整进展缓慢等因素的影响下,2020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而全球需求增长疲弱以及贸易摩擦加剧进一步拖累全球贸易增长,世界贸易组织已分别下调2019年和2020年全球商品贸易增长预期至1.2%和2.7%,较2019年4月份的预测分别下降1.4和0.3个百分点。面对全球经济增速下滑、贸易增长承压以及未来不确定性上升等因素,全球投资者信心不足削弱外商直接投资增长动力,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全球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仍将处于较低水平。在全球外商直接投资较为低迷的情况下,我国利用外资也将受到影响。
  2.中美贸易摩擦尚未结束。自2018年以来,我国与美国贸易摩擦总体呈不断升级态势,影响领域进一步扩大,并向科技乃至金融等领域延伸。尽管当前我国与美国贸易摩擦处于阶段性缓和状态,双方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等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中美贸易摩擦问题尚未完全达成协议,特别是第一阶段协议并未取消全部所加征的关税,同时并未解除我国被列入“实体清单”企业和组织的制裁,我国与美国贸易摩擦尚未明显好转。中美贸易不确定性的上升对外资企业来华投资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对于以美国市场为主的企业而言,由于关税的大幅上升以及美方的要求,部分企业不得不将生产线转移至周边国家,甚至对输美商品有议价能力的企业也考虑将部分产能迁出我国。原本计划投资我国的企业更多的采取了观望态度,《2019中国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已有近四分之一接受调查的企业推迟继续在华投资。
  3.我国传统比较优势日渐消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过去依赖低要素成本投入的生产方式变得愈发不可持续。特别是我国适龄劳动人口总量在2011年出现拐点后,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企业用工成本持续攀升。截至2018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涨至8.2万元,较上年增长10.9%,较2011年更是上涨近一倍。在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我国减税降费政策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减税降费规模达1.3万亿元左右,2019年又通过调降增值税、降低小微企业所得税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预计2019年减税降费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但是,我国企业税费负担总体依然较重,美国税收基金会发布的《2018年全球企业所得税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企业所得税均值为23.03%,在调查的208个地区中有152个管辖区税率低于25%,占比达73%。其中,亚洲地区企业所得税的均值为20.65%,欧洲地区企业所得税的均值更是低至18.38%。而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仅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同时也高于亚洲和欧洲的平均水平。此外,我国越来越重视绿色发展,对企业环保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环境成本由外部化向内部化转变,从而导致企业承担的环境成本随之提高。我国生产要素成本的不断攀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業的全球竞争力,放缓了外商企业来华投资的步伐。
  三、政策建议
  (一)加快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继续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现有的负面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准入条目,鼓励外商投资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推进服务业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外商准入限制,不断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提高外商投资的自由化水平。加强与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的衔接工作,加快推进由要素流动向规则制度对外开放的转变。充分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加大自贸区改革创新力度,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与经验做法,探索试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
  (二)继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审批管理权限,各地区根据自身发展状况适度提升下放限额。压缩外商投资项目各个环节的审批时限,精简外资企业开办流程,缩短外资来华开办企业时间。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打破各部门的信息孤岛,加快实现多证合一、多证联办,全面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推进通关改革,减少货物通关时间,缩减进出口验核的监管证件数量,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外商的法律保障体制,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确保外资企业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法治化水平。完善外商的投资促进政策,适度降低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三)加强利用外资的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利用外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与市场主体责任等内容。加大各部门的协同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低效率,杜绝条块分割带来的监管真空。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在我国逐步放开金融领域后,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提高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能力。健全利用外资预警机制,加强风险的跟踪研究,完善外资企业投资自由化上升对我国行业及国家安全影响的评估体系,做好风险防范与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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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邬琼,国家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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