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纾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难题。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无固定资产抵押、科技创新风险较高、不能提供有效财务信用担保等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商业银行鉴于风险收益的综合考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严重惜贷。在研究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基础上,指出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难点,从综合化经营的视角探寻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新路径。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商业银行 融资 综合化经营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拥有一定技术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运用先进技术知识,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科技产品或科技服务的中小企业。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百分之三左右,却贡献了全部新产品研发的百分之八十,专利发明的百分之六十。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高端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强劲的创新动力,为发展新兴产业、激发宏观经济活力提供了重要的微观基础,已经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主体。但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仍然无法实现快速、持续发展,除制度、人才等原因外,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即资金支持不足。融资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阻碍。
  二、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定义基本一致,王家强和邵科(2019)将其定义为商业银行突破传统业务范畴向客户提供涵盖证券、保险等不同类型金融服务的经营模式。国外相关研究可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研究主要集中于综合化经营带来的风险与收益。Berger,Demseta和Strahan(1999)认为推进综合化经营改革可以扩大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与收入水平。Jens Hagendorff和Francesco Vallascas(2011)运用默顿违约模型对美国和欧洲银行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综合化经营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国内相关研究集中在2000年以后,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综合化经营是商业银行转型的重要方向。于研和孙磊(2010)运用随机前沿法分析了12家商业银行经营数据,发现综合化经营有利于分散收益结构,提高经营效率。侯翔和曾力(2016)指出国内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存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邹克和彭建刚(2017)认为综合化经营与风险呈“U”型关系,现阶段推进综合化经营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稳定性。
  综上,国内外学者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整体风险收益角度,未与具体业务或对象联系起来,关于综合化经营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相关的研究较少。鉴于此,本文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点出发,重点研究商业银行如何通过综合化经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在金融技术和制度层面找到突破,实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目的。
  三、商业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面临三大难点
  据统计,约半数科技型中小企业从未获得过银行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与商业银行信贷供给存在先天错配,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普遍融资困境。具体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商业银行融资存在下述三大难点:
  一是风险偏好不匹配。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导、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在该体系下,经过数十年业务探索,我国商业银行形成了“重信用、重抵押、重规模”的经营思路,发放贷款时更注重企业的资产规模和债务偿还能力,无法完全兼顾企业的成长性和未来获利能力,风险偏好相对谨慎。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公司治理薄弱、信用记录缺失严重,在资产规模和偿债能力上并无明显优势,风险水平相对较高,与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偏好存在先天不匹配。
  二是信息严重不对称。其一,财务信息不对称。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往往缺乏规范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财务数据,商业银行全面掌握其关键财务信息存在困难。其二,管理决策不透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不完善,经营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强,商业银行较难对其经营形成稳定认识。其三,关联关系较复杂。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传统融资渠道受限,很可能通过小贷公司、民间融资等渠道进行融资,关联关系错综复杂,银行往往难以难摸清其真实融资情况及关联信息。
  三是成本收益不对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阶段会面临科技创新活动失败、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等风险,其获利能力存在较强不确定性,风险抵御能力较弱。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较轻,欠缺有效抵质押物,一旦经营失败,会给商业银行造成较大损失。与之相对,商业银行在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依然需要承担资金成本、管理成本、信息成本等。成本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等,导致了商业银行放贷意愿严重不足。
  四、以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可以通过多业务联动,降低信息不对称,有效解决收益与风险不匹配,扩大金融制度边界,增加金融供给,克服信贷配给两难,纾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一)通过综合化经营提高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收益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遵循生命周期理论和金融逐级需求理论。发展和成长有其自然轨迹,一般要经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五个时期,每个时期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较大差异。在发展早期,由创立者或者风险投资者提供资金支持;取得初步成功时,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获得融资;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向成熟,拥有连续的经营信息记录,开始转向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优先股或者普通股进行融资。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来看,商业银行贷款融资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成长期,商业银行获得的收益仅包括固定的贷款利息,不包括发展成熟、上市之后的股权收入,因此商业银行在面临较高风险的同时,收入相对有限。從成本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需要与大企业同样的贷款审查与分析程序,但由于其贷款规模较小,频次较高,贷款审查与监控的成本相对更高。从收益上来看,当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后,商业银行不能持有公司股权,也不能承销公司证券,更不能从中获得资本利得和承销费用收入以抵偿先前信贷投资的成本,因此,传统模式下,商业银行信贷收入与成本严重不对称。但在综合化经营模式下,股权投资、证券发行和商业银行业务融为一体,商业银行可以从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整生命周期出发,通过一系列融资安排,分别获得不同阶段的特定收入,以后期高收入、低成本弥补前期低收入、高成本,使得整体经营现金流最大化,实现盈利。   (二)通过综合化经营降低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商业银行实行综合化经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可以实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综合化经营下的范围经济指提供特定金融组合的成本要低于通过多家专业金融机构提供同样种类服务的成本总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初期,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成长之后的融资方式主要依赖早期信贷融资创造的信息记录,在信息的初始采集和信息向后期融资方式传递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成本,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或者不同种类金融业务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某项业务的固定成本(信息成本)可以在不同金融业务中分摊,向客户提供不同金融产品只需要投入一次信息采集成本,因此可以显著降低信息成本,使商业银行获得较好的范围经济。另外,综合化经营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平均成本,实现规模经济。综合化经营下的规模经济特指当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规模增大时,平均成本降低会带来成本的节约。商业银行通过涉足股权投资、保险、证券等行业,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做起,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的延伸,形成覆盖其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金融服务业链条,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在业务资产具有较强同质性条件下,商业银行通过综合化经营实现了大规模生产,降低单位成本。
  (三)通过综合化经营降低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
  综合化经营下,商业银行经营范围更加广泛,具有更明显的信息优势,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降低信贷风险。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前期的风险投资,到中期的商业银行贷款,再到后期的发行债券、上市融资,风险被牢牢掌控在商业银行手中,商业银行通过观察科技型中小企业多种金融工具的使用情况及其资金流量的变化,全面掌握其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和信誉程度,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防范业务风险发生。此外,商业银行实行综合化经营也可以降低自身风险。现代投资组合理论(Modern Portfolio Theory,MPT)认为在证券投资中,增加投资组合中证券数量可以有效降低整体风险,新增证券与原组合中证券的相关性越低,越有利于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综合化经营下商业银行业务形式多样,业务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多种业务形式组合可以显著减少商业银行利润率波动,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风险。
  五、总结与建议
  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能够有效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鉴于我国目前依然是分业金融模式,尚未建立起能够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的多层次综合化金融体系,现行的金融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与发展。未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转型深入,综合化经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正向激励作用将逐渐显现。
  一是渐进推动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改革。从我国目前的金融环境建设来看,主体产权不够清晰,机构自律能力相对薄弱,法制体系仍有待健全,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转型存在困难,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審慎推进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转型,在纾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实现商业银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综合平衡。
  二是不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从优化公司治理架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重视企业信用维护等角度规范自身发展,提升融资实力。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政策保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不断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其高质量发展。
  三是探索建立适合综合化经营的新型监管模式。综合化经营是一把双刃剑,在有利于纾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隐藏着金融风险。综合化经营下金融产品将更加复杂,金融机构将更加多样,金融市场将更加开放,对现行监管体制带来的挑战也将更加严峻。推动建立起适合综合化经营的新型监管模式,适度提高监管标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参考文献:
  [1]Berger A.N., Demsetz R.S., and Strahan P.E. The Consolidation of the Financial Services Industry: Cause, Consequences, and Implication for the future [J].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1999(23):135-194.
  [2]Jens Hagendorff, Francesco Vallascas. CEO Pay Incentives and Risk-taking: Evidence from Bank Acquisitions [J].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2011(5):1078-1095.
  [3]侯翔,曾力.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应[J].南方金融,2016(10):38-44.
  [4]王家强,邵科.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银行业综合化经营趋势及启示[J].中国银行业,2019(04):62-64.
  [5]于研,孙磊.我国商业银行收益结构转型对经营效率的影响[J].财经研究,2010,36(02):99-109.
  [6]邹克,彭建刚.综合化经营对中国商业银行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对策[J].管理世界,2017(05):170-171.
  
  (张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周双,华夏银行总行战略发展部)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181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