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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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仅依靠家庭和社会难以承担精神养老的重任。老年人既是养老的客体,更是养老的主体,因此在應对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需要充分挖掘老年人自身的养老潜能,调动老年人养老的积极性,让老年人成为精神养老的主体,培养其精神赡养意识。
关键词:积极老龄化;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12-0038-02
关于空巢老人精神养老,目前大多数研究者习惯于过多地将老年人作为被动的“待养”群体、作为客体,而忽视了老年人的主体地位;过多地强调赡养者应尽的义务,而忽视了双方需求之间的相互沟通[1]。基于此,本文认为,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需求,不仅要靠家庭和社会提供的关爱和服务,更主要的是要“激发其生命潜能”,培养其积极精神赡养意识,使空巢老人自身成为精神养老的主体。
一、积极老龄化的内涵
积极老龄化理论是国际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提出的。在《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报告中,积极老龄化是指人到老年时,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使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尽可能发挥最大效应的过程[2]。
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强调老年人既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也是社会的贡献者与参与者,肯定了老年人社会地位。积极老龄化具有丰富的内涵,可以用于老年人个体,也可以用于老年人群体和社会[3]。从老年人个体层面而言,积极老龄化不仅要求老年人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保持心理、机体方面的健康,更要积极地面对自己的老年生活;从老年人群体层面而言,积极老龄化意味着作为家庭和社会主要资源的老年人群体,他们应该发挥自身的余热,继续为社会做贡献。在社会层面,积极老龄化意味着在快速老龄化进程中,社会能够应对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能够保持可持续的健康稳定的发展,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采取更为积极的行动将老年人转变成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促进老年人的保障、健康、参与、发展。
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精神赡养支持不足的今天,积极老龄化无疑给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二、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现状分析
1.精神文化生活单调乏味。调查显示,多数农村空巢老人的活动范围为家庭及社区,闲暇生活比较单调乏味。在被调查的100名农村空巢老人中,闲暇生活基本以聊天为主的占66.7%,看电视者次之,占21%,除此以外就是做家务、打扑克牌、下棋、听收音机、种花养草、饲养家禽等。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农村社区精神养老服务设施匮乏,大部分村庄都没有设立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心理咨询中心、老年人协会等精神养老机构,难以满足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农村空巢老人知识文化程度较低,对新生事物接受度较低,他们无法像城市老人一样可以通过上网、读书、看报来打发自己的闲暇时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心理空虚[4]。
2.孤独感强烈,来自子女的关怀较少。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孤独寂寞是农村空巢老人面临最大的精神困扰问题。农村空巢老人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精神上对子女的依赖越来越高。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年轻人由于外出务工、求学等原因不得不背井离乡,导致空巢老人从子女那儿得到的精神慰藉越来越少,甚至消失;另外,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农村地区,大部分人的养老思想仅局限于物质养老,但是却忽略了与老人的情感交流和精神抚慰。长期的“独守空房”致使年迈的老人的精神无所依托,孤独感日益增强。
3.社会参与度不高。通过对农村空巢老人是否愿意参加社区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是否关心村务公开、是否参加村委选举、是否愿意代表村里老年人向上级反映老年人情况等问题的实际调查,结果显示,除了党员空巢老人,只有极少数空巢老人会进行社会参与,但积极性并不高,大部分老人都表示出对社会参与不关心的态度,除非村委会有硬性要求。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身体原因。部分空巢老人由于身体状况不好、长期受到疾病的困扰,不能进行社会参与。二是受自身文化程度的制约。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年龄大、学历低、心理脆弱等群体特征,社会参与能力较低,从而限制了他们的社会参与度。三是社会对老年人的定位消极。长期以来,老年人都被看作是被动的“待养”群体,而忽视了老年人的主体地位,很少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的机会。
4.自我精神养老意识不强。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是以儿孙为中心的,再加上受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农村大部分空巢老人在精神养老上对子女的依赖比较严重。尤其是一些老年人,把子女当成唯一的精神寄托,对子女过度关注、过分依赖、过高要求,不但给自己带来种种烦恼,也给子女带来巨大压力,这些都是自我精神养老意识不足的表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种规定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值得提倡的,但在无形中却强化着老年人对于子女养老的依赖,冲淡了老年人自我精神养老的意识。
三、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空巢老人不仅是养老的“客体”,更是养老的“主体”。满足他们的精神慰藉需求,不仅要靠家庭和社会提供的关爱和服务,更主要的是要“激发其生命潜能”,培养其积极精神赡养意识,使空巢老人自身成为精神养老的主体,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1.社会层面:社会要积极搭建平台,促进老年人精神赡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首先,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投入。一是要依托社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精神养老服务设施。比如兴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图书馆、老年健身场所、老年棋牌室等,为老年人搭建健身、娱乐、学习的平台,让老年人有参与文体活动的好处所。这些场所可以政府投资兴建,也可以利用农村越来越多的空置房屋以租借的形式加以改造[5]。二是要成立老年人心理咨询中心、老年人协会等,帮助老年人维权和解决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对老年人协会和老年人心理咨询中心,政府应配备充足的专职人员并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其次,为农村空巢老人发挥自身优势创造平台。其一,尽力给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合适岗位,努力实现老有所为。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虽然劳动能力、精力都有所减退,但他们参加劳动的欲望却未减退,从劳动中获得的快乐无可替代[6]。针对这一现实,我们应当尽力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包括民间调解、传达室值班、日间治安巡查、园林管理、卫生监督等,既能增加这部分老人的收入,也让他们从劳动中获得精神的快乐和满足。其二,吸引和鼓励农村空巢老人参与社会活动,努力实现老有所乐。农村空巢老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历经社会的变革,饱尝生活的艰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健身和文艺活动,比如健身比赛、书画交流、文艺演出等,不仅为老人们搭建了加强交流增进感情的平台,更有利于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获得认同感和幸福感。其三,设立老年志愿者招募站,招募热心公益事业、有专长的老年志愿者,引导、鼓励他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而丰富他们的闲暇生活。
2.个人层面:农村空巢老人要转变观念,增强其自身的精神赡养意识与能力。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精神赡养支持不足的今天,老年人要实现精神养老,首先,应当树立自我精神养老的意识,要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在面对子女无法陪伴时,老人们应当学会自我调节,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在思想上减少对子女的依赖。其次,应树立积极老龄化的观念,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融入社会。农村空巢老人可以凭借其长期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技术专长,在农村社区服务。比如,老人们可以发挥经验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指导。有才艺的可以组织村里的空巢老人开展手工艺交流、唱歌、跳舞、画画、下棋等活动,实现老有所乐。
除此之外,还可以培养新的兴趣爱好。空巢家庭老人闲暇寂寞的时间较多,通过培养兴趣爱好可以丰富精神生活、减少孤独寂寞感,比如下棋、跳舞、养花、剪纸等。在培养兴趣爱好的同时,老人们还可能找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伙伴,结交新朋友,扩大交际圈,提高社会活动参与率。
参考文献:
[1] 赵素梅.浅议老年人的积极精神养老[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4,(1).
[2] 宋全成,崔瑞宁.人口高速老龄化的理论应对——从健康老龄化到积极老龄化[J].山东社会科学,2013,(4).
[3] 王坤.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研究—以深圳市M区为例[D].深圳:深圳大学,2017.
[4] 邢波.农村“空巢老人”精神慰藉及其实现路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7,(12).
[5] 周湘莲,周勇.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问题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7).
[6] 刘玉峰.关注老年人精神生活[N].青岛日报,20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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