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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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升,农村空巢老人比例居高不下。河北省作为重要的劳动力流出大省,农村空巢老人已经达到133万户(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占整个农村家庭的35%。本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访谈、宣讲等方式,对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现状进行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家、当地政府、农村社区、家庭、社会力量等层面进行解读和分析,并提出建立健全河北省“空巢老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空巢老人;家庭养老;养老服务体系
本文为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资助项目(课题编号:2019031204022)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1月6日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河北省乡村人口中,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户共计3,885,696户,其中与子女分居的空巢老人家庭户约为1,331,996户,占34.28%,其中独居老人占空巢老人人数的17.30%。空巢老人由于没有子女或者子女不在身边只能独自生活,绝大多数空巢老人主动或被动选择家庭养老,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缺乏照料、物质和精神生活匮乏,贫困发生率高,失能老人缺乏医疗资源等。本调查主要在河北省保定市雄安新区、张家口沽源县和邢台市巨鹿县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回收有效问卷512份。走访了赵各庄村、刘村等十余个村庄,上百位老人,对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现状有了基本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提出适合老人、子女、政府的养老措施,希望广大农村的空巢老人在劳累了一辈子之后都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一、调研结果汇总
(一)年龄性别结构。被调查老人中,60~70岁占比最多,为63.8%,这些人刚刚步入老年化生活;70~80岁老人占比次之,为27.9%;80~90岁以上的老人年龄较高,总体人数较少,占比为7.42%;90岁以上老人占比只有0.78%;这说明河北省还处于老龄化进程的发展阶段,未来老龄化程度将不断加深。在参与调查的老年人中,女性人数为337人,占整体比重的65.82%,男性人数为175人,占整体比重的34.18%。这体现了女性寿命高于男性的人口学特征。
(二)与子女同处的时间。表1为被调查人群中老年人与子女一年中同处的时间,其中子女与父母一年中相处时间为10~30天的居多,占到了总比例的43.9%。相处时间不足1个月的占64.46%,大多数子女不和父母一起生活,仅在节假日才与老人团聚。而一年中子女与父母相处时间大于3个月占比为13.08%,这可能是导致老人空巢的根本原因。之所以陪伴老人的时间少,是因为多数老年人的子女由于学习工作等原因无法在农村居住,有极少数是因为没有子女。这导致了农村“远亲不如近邻”的现状,老人与邻里间互相帮助的现象经常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没有子女陪伴的老人的孤独感。同时也为在农村探索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了基础。(表1)
(三)农村空巢老人主要收入来源。由表2和图1所示,农村空巢老人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退休金(新农保)、储蓄、劳动所得和子女赡养。其中退休金108元/人/月(2019年标准),而子女赡养和银行储蓄差距较大,这取决于老人之前的收入和子女的经济状况等。(表2、图1)
總体而言,农村空巢老人的收入极不稳定,有近45%的老人年收入在2,000~5,000元之间,属于刚刚脱贫的范畴,维持基本生活尚可,一旦遭遇疾病意外等,就会陷入贫困,这也是许多空巢老人成为精准扶贫中建档立法户的原因。但也有近25%的老人年收入达到5,000~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占到14%左右,这部分老年人经济状况较好,有对老年生活更高的要求,也愿意购买有关的老年服务。
(四)农村空巢老人贫困现象。由图2可知,本次调查中有一半以上的老人是建档立卡户,这并非调查组有意为之,而是农村空巢老人确实是农村中生活最为贫困的一个群体,这类人群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疾病风险增加,基本生活保障难以得到满足。国家和社会都非常关注这个群体,这部分不脱贫,就不是真正的脱贫,这部分没有达到小康,我们的农村就没有达到小康。(图2)
(五)农村空巢老人健康状况。由于老年人的身体免疫力较低,每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相对较多,医疗费成为了老年人生活费开支的一个重点。他们收入很低,医疗费用占比却很高。要想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首先得解决老人的医疗费用问题。在这些老人中,他们的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医保,医保占比达到一般以上,剩下的多来源于子女分担与老人自己的存款,极少数为借款。其中近几年的大病保险为农村大病老人带来了福音。(表3)
(六)农村空巢老人希望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是“在家养老”和“子女养老”的结合,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沿袭的养老方式,农村老人更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大多数老年人理想的老年生活都是子女孝顺,含饴弄孙。但是现代社会要求子女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生存和哺育下一代,所有这些变化都使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传统养老功能面临着冲击和弱化,尤其是农村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一般选择去城里打工,即使想要尽孝,但是繁重的工作使得这些年轻人只能在节假日才能去看望自己的父母,尽孝也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许多老年人也接受了这种状况,因此也愿意尝试从家庭养老脱胎而出的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服务。居家养老既满足了老年人养老不离家,又能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作用,让老人开心,让儿女放心。选择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空巢老人非常少,主要是一些无儿无女没有其他选择的老年人的选择,也说明中国农村老年人从心理上无法接受去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机构,高端的养老社区更是想都不去想。(表4) (七)老人所拥有的保险类型。从表5可以看出,大多数老人拥有保险,但所拥有的保险大多数社会养老保险及社会医疗保险,属于政府提倡的保险。只有极少数人拥有商业保险,竟然还有14.84%的老人没有买保险,说明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老人保险意识淡薄、保险观念不强,对保险的作用不太了解,对保险不信任。众所周知,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要比商业保险低得多,只有社会保险是无法起到充足的保障作用的。(表5)
(八)对未来养老的需求。从表6可以看出,多数老人希望政府能提高养老金额度与水平,希望政府与社会提供救助,他们将自己的养老问题寄托于政府,如若每个人都这样,在当前老龄化社会日益严峻情况下,对于政府来说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这同时也说明,这些老人已经意识到家庭或子女养老的不现实性,开始寻求其他的可行方式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表6)
二、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分析
(一)家庭养老难以为继,其他养老方式后继乏力。河北省已经打破了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而是形成了以家庭养老方式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多元化养老形式。但具体是居家养老、互助养老还是政府包办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也在进行着各种尝试,如邯郸市肥乡镇的互助幸福院,让老年人互帮互助,自我管理,政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其主要特点可总结为: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之外一次有益的尝试,满足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和情感需求,但是该机构的运行资金基本上依靠政府输血,自身严重缺乏造血功能,因此运行几年后政府不堪重负,难以为继。张家口康保县将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和老人养老结合在一起,创立了互助幸福院,与肥乡不同的是这里的老人尽力赚取收入,帮助幸福院运营,而且老人们居住在一起让儿女们也争相孝顺,形成了良好的尊老爱老风气。但是康保县的个案不具备普遍性,因为其他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的老人并不愿意舍弃自己的家搬到集中居住的幸福院去,他们更愿意居住在自己家中就能或者养老服务。
(二)老龄化与贫困化并存,疾病化严重,老人生活不幸福。在农村,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整个家庭的负担完全落到了老年人身上,他们既要为子女看家,又要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例如抚养孙子、喂猪、种地等家务活,这部分农村家庭的老年人生活过得非常劳累。但收入却很低,农业收入、养老保险、子女孝敬加在一起也无法达到城市里最低工资水平。而且在农村,老人子女较多,赡养分担让老年人生活不幸福。农村很多家庭老年人,由子女按比例分攤老年人的生活必需的粮食和零用钱,还有一部分儿女们将老父老母拆散供养,一个儿子养活父亲,一个儿子养活母亲,包括为老人送终也都是各负担各的。这使得老人心里也不舒坦。即使子女愿意赡养老人,但是老人的生活还是难以得到保障,这是因为:现实农村里,多子女老年人的比例高,子女在赡养费的承担上互相推卸赡养责任,甚至相互之间闹矛盾,其结果有:(1)轮流养老,即让老人到每个儿女家轮流过一个月或两个月;(2)分摊养老,即:每个儿女按比例负担一定比例的粮食和零用钱,提供老人生活来源;(3)都不养老,造成老年人生活无着,要求政府府帮助解决“养老”问题。老龄化也意味着疾病发生率的上升,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都成为农村空巢老人不能承受之重。
(三)农村空巢老人精神世界荒漠化。农村的很多老年人因家中的多种原因和矛盾不能与子女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儿女大了结婚后相继与老人分开生活,独居老年人的承包地难以耕种,家庭的生计难以支撑,加之有些老年人的儿女们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不能赡养老人。这样家庭的老人只能靠自己,体弱多病丧失劳动力,缺粮缺钱,艰难度日。据统计,农村老年人自杀率是城市老年人自杀率的5倍,许多空巢老人感觉生活孤独、没人关心理解,没有归属感,进而产生自杀倾向。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现在国家所提供的只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一方面,养老保险投保率低,投保周期长;另一方面,虽然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已覆盖全国,报销比例最高也达到了70%,但是对于大病来说治病费用高,农民承受能力有限,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依然存在,还有残留着“小病熬,大病拖”的思想,导致因病致残、致贫现象时有发生。
三、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解决思路
(一)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过渡。由于土地生产效应低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工作,在地域上无法实现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计划生育的作用,导致农村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空心化,导致家庭养老模式丧失了存在的人口基础;我国农村未富先老、高龄与疾病并存的现象让年轻人的养老负担愈加沉重,导致老年人开始寻求家庭养老以外的解决方法;子女迫于竞争、生活压力,与老人见面、情感交流的时间减少,农村老人得不到子女的精神慰藉,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子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传统家庭养老的情感功能也近一步丧失。政府、社会和农村老年人都应该转变“养儿防老”、“父母在不远游”等传统的养老观念,适应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接受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甚至机构养老。短期内让农村老年人离开自己的家,入驻养老院、托老所等机构显然是不现实的,一方面由于老年人传统的家庭观念不愿意离开生活一辈子的家,另一方面受到养老机构规模、条件及资金的限制,因此在广大农村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是比较合适的做法。农村空巢老人既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家里,又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
(二)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农村养老事业。目前,家庭仍是养老的基本单位,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者,政府在养老中负有主导责任,社区则是居家养老依托。首先,政府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如组织农村老年人建立居家养老性质的团体、组织等。村级组织在选址、基础设施的筹建方面积极推进,给予优惠的政策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等,号召农村空巢老人参与进来,在组织方面体现自己的功能。在资金的筹集上,政府根据自己的财政情况给予支持,如提供健身器材、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等。社区负有组织义务,鼓励空巢老人加入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的如提供饮食洗衣理发等服务,高级的如医疗护理等服务。空巢老人本省也应为享受的服务而合理付费,整个居家养老机构应本着盈亏平衡的原则来兴办。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年轻老年人(60~70岁)可以提供劳务并获得相应报酬,有子女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应该为此支付一定的费用,特别贫困的老年人可以免费入住,根据所享受的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不同而分级别,每个老年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相应级别的服务。一个组织要想长期生存下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无法维持的,单靠政府和社会力量的资助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一定要要会员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付出一定的经济支出,这样资源不会浪费,机构也能长久发展。 (三)在农村倡导文明养老的新风尚。自古以来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赡养父母的思想在逐渐淡薄,各级政府、社区可以定期的举办一些讲座、交流会,树立一些典范,可以给予必要物质或精神奖励;并对一些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或交司法机关惩处。对养老负担比较重的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的给老人发放一些福利,减轻养老负担。老人加入居家养老,相互之间有了交流,而且子女们也放心,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经济能力的提升也让孝敬变得更加简单。许多入驻幸福院的老人们都说子女们比以前更加孝顺了,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老人之间的相互比较给了子女一定的压力。居家养老让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与到集体活动中来,有利于缓解老年人的心理问题,遇到困难大家互帮互助,也让农村空巢老人的孤独感、失落感得以缓解,有利于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养老水平。首先,各级政府要大力宣传新医保、新农保等惠民政策,争取应保尽保,对一些确实因贫困交不起费用的老年人,镇、村两级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由政府买单,并建立政府为困难的居家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购买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其次,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所建设,向老人提供优质优价服务,定期给老人免费体检。再次,镇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建立并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尤其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并逐步地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最后,针对农村老年人没有能力和意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现状,可以在农村推广保费相对便宜的相互保险,在大病、失能等领域用相互保险的形式来解决。
总之,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从道德层面上也要进行教育,使全面共同投入到这项事业当中,为这些空巢老人解决难题,更加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要不断实践,不断创新,为这些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精神供给。致力于空巢老人的养老建设,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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