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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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道路运输业由于车辆经营管理模式松散、多样且不规范,同时兼有流动性大、区域广、营运收入隐蔽等特点,导致相应的税收管理制度不到位,面临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款流失风险大的情况。本文结合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实践,深入分析当前道路运输业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风险,提出要构建以三大预警指标为基础的税收征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道路运输业 税收征管 预警指标
一、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特殊类别的生产型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的生产过程基本脱离了日常税收管理的视线,同时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功能等因素影响,极易形成利益驱动洼地,导致税收征管问题频出,增加了税收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营业务难以全面掌控
道路运输业具有分散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普遍实行挂靠经营,经常造成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不一致,或者车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隐患。税收政策虽然允许运输户挂靠经营,但在基层征管工作中,被挂靠的运输企业真实运力往往难以掌握,给税务机关准确核实货运人申报收入的真实性带来困难,并由于挂靠运输户的流动分散性大,加大了税收征管难度。
(二)纳税主体确定困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挂靠经营中纳税人的确认作了规定:同时符合“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两个条件的,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人为纳税人。以运输公司为纳税主体,收入难以控管,且相关车辆成本费用、人工费用难以核算;若判定车主为单独纳税人,由于流动性强、收入隐蔽,当前征管手段难以进行有效监控和控管。據初步调查,大部分大中型货车个体车主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亟待采取措施,加强货车个体车主税收管理。
(三)违法代开、虚开发票的几率增加
目前,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调整为9%,大量个体运输车主从事运输业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下游受票单位则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无形之中为违法代开提供空间。提供代开票的一般纳税人道路运输企业还可以通过返还的财政扶持政策将多缴的税款进行消化。上述现象的存在,使得企业隐藏着巨大的税收违法风险,同时税务机关也面临严峻的税收执法风险。
二、构建货运税收征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目前,按照增值税管理要求,需要纳税人按规定对经营情况全面进行财务核算,但面对道路运输业的经营现状,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的经营业务难以全面掌控管理,特别是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于车主所有,车辆未纳入运输公司固定资产科目帐,车辆折旧、保险费用、人员工资、日常油料修理维护保养均不能作正常费用取得核算,企业按规定要求核算收入和成本难度较大。为规范行业管理,降低税收风险,经过前期实地调查,结合道路运输业经营特点,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议初步设立以税负预警指标、吨位最大营业额预警指标、油耗占比预警指标三项指标为基础的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全方位监控道路运输业税收管理风险。
(一)道路运输行业税负预警指标
税负分析法,就是根据行业税负宏观分析税收结果,找出行业税收风险较高、涉税问题较多的企业,再进一步进行微观分析,从而选出税负偏离值大的纳税人,来确定纳税评估对象。税负预警指标为税务部门的核心参考指标,该指标对各行业普遍适用,也是开展行业纳税评估初期案头分析最常用的指标。货物运输行业税负理论计算公式为:
在计算理论税负时,经过调查和测算,耗油抵扣税款占总抵扣税款的95%左右,同时按照各车型、运输方式分别计算各自理论税负,然后按销售收入比重加权平均计算最终税负结果。将理论税负和实际税负进行比较,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当实际税负低于理论税负时,企业有可能存在虚抵或隐瞒收入的嫌疑。
(二)吨位最大营业额预警指标
营运能力分析法是根据某一纳税人全部车辆核定载重量,考虑实际经营中的影响因素,经过充分调研,测算出该公司所有车辆满负荷营运、正常营运、较差营运情况下的营业收入,然后与公司发票开票额和营业收入比对,从而找出涉税疑点的方法。经过对典型户调查和相关数据测算,单车每月每吨营业额2500元为正常,最高预警值为3000元,对于单车每月每吨营业额低于2000和超出3000预警值的,应及时采取纳税评估等措施核实企业营业额的真实性,超出最高预警值50%的,有虚开的嫌疑,建议转入税务稽查。
(三)油耗占比预警指标
油耗占比测算法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所耗用的燃油数,利用耗油量、里程数、营运成本之间的关系,测算出与用油数相对应的营运成本,与纳税人账面成本进行比较的一种分析方法。一是油耗占整个运输成本比例,一般情况下为30-40%之间,如果企业“累计”燃油支出占运输成本超过40%,有可能存在虚抵的情况,需要及时核查具体情况。二是每百公里耗油量26-32升,车辆每百公里耗油量超过32升,有可能存在虚抵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由于道路运输业固有的经营特点,税务机关对其生产运营过程难以全面及时监控,加大了征管操作难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全环节抵扣链条尚未形成等客观原因,导致一些真实发生的运输业务无法通过合法的渠道实现收入、开具发票,造成税收流失;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控管措施滞后,造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发生。日常征管中除了使用模型进行分析,查找疑点外,还应从以下两方面加强风险管理。
(一)完善道路运输业信息管理,加强营运能力监控
道路运输企业实际拥有或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判断纳税人运输能力的重要依据。针对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应该允许运输企业拥有多种性质的车辆。建议完善运输业信息管理,将所有运输企业的车辆信息纳入征管系统,企业车辆性质可包括自有、挂靠及租赁,并与交通部门联合确认车辆、确定吨公里最高限额,根据货运纳税人的运力采集信息和开票申报数据,建立相关风险指标,实施限额监控。实现对所有货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监控管理,防止“无运虚开”和“有运代开”。
(二)依法强化委托代征,减少税收流失
在目前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不一致、纳税主体分离的情况下,维持原征管模式不变,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现有征管条件下,坚持便于税收控管、方便纳税原则,对分散、零星的税收采取委托代征税款形式,将税收流失降至最低。引导个体车主自觉办理税务登记,以实现纳税主体的合法化,也要积极优化纳税服务,坚决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全面落实减费降费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王野琴.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过程中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9(07).
[2]陈丹妮.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政策分析——以上海交通运输业为例.[J].知识经济,2017(02).
[3]宋海贞.物流运输行业税收筹划分析.[J].财会学习,2018(08).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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